大慶是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縮影!

覓真


【正見網2023年08月16日】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來,中共大慶當局一直是忠實執行迫害法輪功的參與者、追隨者,近年來,由於真相廣泛傳播,各界人士包括公檢法人員在逐漸覺醒,但大慶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仍然特別嚴重。據明慧網近日報導,大慶法院近年枉判法輪功學員二十餘人,而且迫害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大慶法院是大慶中共當局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打手之一,也是中國大陸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一個縮影。在此僅舉部分迫害案例:

案例1: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慶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劉國棟勾結大慶鐵人公安分局的程局長、分局刑警二隊叢姓警察、王姓警察等十多人,穿著便衣,以物業登記人口為名,騙開法輪功學員的家門,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家,將在一起學習告訴人們怎樣做好人的著作《轉法輪》的六人綁架。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原採油六廠的韓麗華、鐵人學校的高洪賓及他的妻子王露華、紅崗區的張麗華、大慶油田總院的王建輝等。其被誣判情況如下:

大慶採油六廠法輪功學員韓麗華,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二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庭審,被誣判八年,勒索罰金五萬。

韓麗華家住大慶市讓胡路區採油六廠慶四村,採油六廠退休職工。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韓麗華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拘留所、洗腦班、公安局、看守所、監獄等場所遭受各種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韓麗華被綁架,家也被洗劫,家中的大法書籍、電腦、印表機等私人物品被搶走。當晚她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韓麗華被通知開庭。韓麗華的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應無罪釋放。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法院下達判決,韓麗華被誣判八年,勒索罰金五萬元。

與韓麗華等同時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的還有四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大慶鐵人學校法輪功學員高洪賓被大慶讓胡路區法院非法誣判五年,勒索罰金五萬元;高洪賓現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眼睛有點看不清,腿腳走路也不太靈活,身體被迫害很嚴重。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日,大慶油田總醫院職工、法輪功學員王建輝被誣判五年,勒索罰款三萬元,二零二二年初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遭毒打等迫害。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底,高洪賓的妻子王露華被誣判四年,紅崗區法輪功學員張麗華被誣判三年四個月。

案例2:法輪功學員程巧雲被非法判刑八年。程巧雲,女,63歲左右,大慶石油管理局九龍實業公司物業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紅崗區創業莊。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被綁架、關押構陷,並被非法判刑八年。

多年來,程巧雲由於堅持做好人,遭受到非法關押、拘留、勞教、判刑等多種迫害,遭致洗腦、關鐵籠子、灌食、坐鐵椅子、關小號、抻刑及被經濟勒索等各種迫害。

案例3: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劉淑珍,女,69歲。因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被警察綁架,先後被關押在杜蒙看守所、大慶第一看守所,後被惡意構陷,被當地法院誣判七年,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劉淑珍女士因為不放棄按照真、善、忍修煉自己做好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左右被非法勞教,並遭受各種酷刑迫害:「飛機式」罰站、吊背銬、長時間罰蹲、拷地環、拳打腳踢、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她丈夫被在各方壓力下,被迫把離婚傳票郵到勞教所和她離婚。

案例4:二零二三年元旦前,哈爾濱市香坊區法輪功學員朱鳴鏑和蔡秀瑛夫婦,在大慶讓區法院被視頻非法庭審,並被誣判:朱鳴鏑被非法判刑九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六萬元;蔡秀瑛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罰金七萬元。夫婦倆同時上訴。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或五日,在大慶法院被非法二次開庭,當天沒出判決結果,二人拒絕簽字。

案例5:關興濤、吳艷華夫婦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關興濤被誣判八年;吳艷華被誣判七年六個月。如今關興濤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吳艷華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八監區遭受迫害。

兩人依法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二十多年的迫害中, 關興濤、吳艷華夫婦被多次騷擾、綁架等迫害,關興濤二次進京上訪被綁架關押,二零零二年被誣判十年,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被迫害。

案例6: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先後四次對李力壯、唐竹茵等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下達非法判決。李力壯、唐竹茵、霍曉輝遂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慶市中級法院匆匆下達裁定書,(2021)黑06刑終261號,維持原判。

◎李力壯,男,48歲,被非法判刑十年八個月,勒索罰金八萬元;
◎唐竹茵,女,71歲,被非法判刑九年四個月,勒索罰金五萬元;
◎趙麗華,女,60歲, 被非法判刑七年五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
◎霍曉輝,男,62歲,被非法判刑七年三個月,勒索罰金四萬元;
◎丁 燕,女,61歲,被非法判刑四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
◎焦其華,女,61歲,被非法判刑判四年,勒索罰金三萬元;
◎李艷清,女,57歲,被非法判刑一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

看了上述迫害案例,對中共大慶市當局(特別是政法委、610、公檢法等)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滅絕人性、喪盡天良、慘絕人寰的迫害感到憤怒和震驚,也為這些學員為挽救世人和自己的崇高信仰而遭受如此苦難而倍感慘痛和擔心,祈盼他們早日脫離苦難回到自己的家!

據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始,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止,透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的、有名有姓能夠具體核實的、大慶油田公司至少45位身為法輪功學員的職工被中共虐殺,占大慶被迫害致死102位的44%,占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638位的7%。大慶油田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人數雄踞全國各大企業之首,也反映出了大慶油田職工由於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迫害的嚴重程度。

黑龍江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被迫害致死人數占全國被迫害致死人數的12.9%,居全國之首,大慶是全國中小城市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占全國被迫害致死總數4951位的2%。

據明慧網顯示,僅2020年到2022年3年合計就有數千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綁架、抄家,關押,2,439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39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獲知,至少702名法輪功學員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有189名60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2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離世;3133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騷擾(綁架1752人,騷擾1381人)。二零二三年七月份獲知,中國大陸至少有7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5名法輪功學員含冤離世。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四年來,在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和「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下,上億法輪功學員被污衊,近百萬學員被騷擾、非法綁架、關押、勞教、判刑,甚至被酷刑致死或活摘器官致死,千百萬家庭被迫害得支離破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曾經發布公告指出:「現政權當權者必須立即制止和停止這場血腥的屠戮和殘酷的迫害!必須立即逮捕和懲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必須立即把迫害法輪功真相公布於眾。中共這個危害人類道義正信,以強權暴力、血腥屠殺橫行於世的邪黨絕不能繼續存在下去!」可是許多年過去了,這場迫害卻仍然邪惡的進行著……

令人憂心和遺憾的是這種罪惡仍然在延續著,有多少法輪功學員還在獄中承受著生死未卜的苦難,身處死亡的危險,有多少法輪功學員處在隨時可能失去自由的危險,有多少善良家庭隨時面臨著支離破碎、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危險。這就是中國大陸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及他們的家人及親朋好友所面臨的邪惡處境。

願所有還存有良知善念的中國人及國際社會關注法輪功學員們的悲慘遭遇,關注所有被中共打壓迫害的中國民眾的悲慘遭遇,儘快解體滅亡中共這個萬惡滔天的惡魔,結束這場已經長達24年之久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恢復人類的基本人權,還人類應有的尊嚴,讓這些慘絕人寰的悲劇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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