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法輪功 江西省、安徽省、貴州省、山西省又有四名官員遭惡報

大陸學員


【正見網2026年04月09日】

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最近得知,參與迫害法輪功,參與迫害法輪功,江西省、安徽省、貴州省、山西省又有四名官員遭惡報,被查、被立案審查調查等。這些還只是中共因迫害大法而遭惡報數量的冰山一角。除遭「整頓」之外,染疫死亡的也很多。

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政委記甘海菠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江西省媒體報導,原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政委甘海菠遭惡報被查。

甘海菠,五十多歲。主要履歷: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萍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政委; 二零一八年二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萍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後任萍鄉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期間,甘海菠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甘海菠在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任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政委。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上午,江西省萍鄉市法輪功學員楊素輝、肖放梅、肖秋文在萍鄉市南坑鎮發放真相光碟時,遭人惡意舉報,被綁架到萍鄉市南坑鎮派出所。

三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分別於二日上午和下午到派出所詢問,警察不允許家人接見,只讓留下電話,態度蠻橫。

萍鄉市公安局警察去了南坑鎮派出所,接管了這個所謂的「案子」。二號晚上八點半到九點半,以萍鄉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為首的一夥警察分別到這三位法輪功學員家裡非法抄家。

三號下午,他們妄圖將三位法輪功學員送入萍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於是,三人被押送到萍鄉市中醫院體檢,結果,肖放梅和肖秋文被檢測出高血壓。警方為了推卸責任,當晚就叫這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把她們接回了家,即所謂的「取保候審」。法輪功學員楊素輝被關押在萍鄉市看守所。

五月九號,楊素輝又被南坑鎮派出所提審一次。後來得知,南坑鎮派出所的一個惡警扇了肖放梅和肖秋文各一巴掌,導致了她們的高血壓症狀。警察打人,蠻橫無理。

◎二零一二年十月,江西萍鄉市法輪功學員榮愛梅和劉金萍被蓮花縣「六一零」綁架,將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在蓮花縣法院非法開庭,企圖迫害她們。

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到十一點四十分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榮愛梅、劉金萍、嚴新華,未作出判決。

這是蓮花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看守所合謀陷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

江西萍鄉市蓮花縣法院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對大法弟子榮愛梅等人非法開庭審判之後,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下了誣判書。

榮愛梅被非法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四年。
劉金明被非法判二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顏清華被非法判二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江西萍鄉市榮愛梅、顏清華、劉金明被蓮花縣法院非法判刑兩至三年後,街道司法所勒索每人兩萬元錢做保證金,才同意監外執行。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號下午1點45左右,江西省萍鄉市十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安源區大有市場附近準備一起讀大法書,被不明真相的惡人構陷,被安源分局後埠街派出所綁架。市「六一零」頭目易岑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劉建忠來了,對十位法輪功學員分別做了筆錄,後走了。

下午六點以後,派出所前面陸陸續續的聚集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家屬,指責警察不應該綁架這些老人。到晚上快十點鐘,不法人員調來了一車防暴警察,說是要將這十位法輪功學員關押進看守所拘留十五天,於是防暴警察擺好隊形,把法輪功學員拖上車。法輪功學員全面抵制這種迫害行徑,他們拖了兩、三位法輪功學員上車,在法輪功學員的抵制和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譴責聲中不得不作罷。

最終,十二點以前,十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釋放回家。

被迫害的十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分別是:70多歲的黎心堯、榮愛梅、陳艷,60至70歲的文桂英、許芬蘭、彭桂蘭、盧冰根、肖放梅、鄔春梅;還有58歲的肖秋文。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號的綁架事件中,後埠街派出所還搶走了十幾本《轉法輪》。一月二十六號早上,法輪功學員榮愛梅、肖秋文、肖放梅、鄔春梅、盧冰根到後埠街派出所索要被他們搶走的十幾本《轉法輪》,後埠街派出所所長吳維萍說書被銷毀了,後來找來後埠街派出所副所長趙延華,他發誓說是被市公安局拿走了。估計應該是萍鄉市「六一零」易岑和劉建忠他們拿去了。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江西省萍鄉市郊區派出所傀儡警察,在光天化日下無任何手續、無任何理由,將在一站台等公交車的法輪功學員劉旺綁架到郊區派出所,後綁架至萍鄉市看守所被「莫須有」的非法拘留十日。

法輪功學員劉旺被關押在拘留所期間,萍鄉市國保支隊的兩個警察來拘留所審問他三次,其中最後一次是二十六日下午,審問完後,他們從審訊室出來,樓上的服刑人員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拘留所的人和市國保的人都聽到了。

法輪功學員劉旺的母親曾到城郊派出所、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和市政法委去要求無罪釋放劉旺。其中,政法委書記易岑避而不見。

易岑原是萍鄉市「六一零」主任,因為迫害法輪功手段無恥殘忍而升任政法委書記,主管迫害法輪功。他是萍鄉市迫害法輪功的首惡之徒,萍鄉市發生的每一個迫害法輪功的事件,他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三點半左右,萍鄉市後埠街派出所的警察到法輪功學員楊庭先家敲門,當時,有一些法輪功學員在裡面讀書學法。法輪功學員知道是警察敲門,就沒有開門。警察敲門敲了很長時間,後來拿來大錘子來砸門,聲音很大,驚動了很多鄰居和路人(楊庭先家在馬路邊)。

砸開門之後,進來二十幾個警察,有後埠街派出所的,也有市特警支隊的,有的拿著手槍,有的拿著警棍。非法入室後,幾個警察到處亂翻,幾個警察強行把楊庭先摁在地上,強迫他俯臥,兩個警察分別抓住他的雙腿,一個名叫周彬宇的警察用膝蓋壓住他的頭,兩個警察分別抓住他的兩隻手,把雙手從背後反銬起來。五十七歲的楊庭先,就這樣被折磨,手銬很緊,雙手銬出了血紅色的印記。法輪功學員們善意的規勸他們不要這樣對待老人。

法輪功學員楊庭先、張富祥、王金娥、曾雪蘭、湯志歡、肖秋文(五十八歲)、鄔春梅、文桂英、榮愛梅、湯志歡的妻子,這十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劫持出家門,下樓之後,有兩、三百人在街上圍觀,法輪功學員們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圍觀的人們都知道了,這又是一次對好人的綁架迫害。圍觀的人們也有人說,煉法輪功的人真齊心啊。

十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後埠街派出所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五點了。法輪功學員要求打電話通知家屬,警察違規操作,不允許他們這麼做。警察開始訊問和做筆錄,市國保支隊的劉寶山過來了,說了幾句話後,被法輪功學員趕了出去。

肖秋文、鄔春梅、文桂英、榮愛梅、湯志歡的妻子,由他們所屬的街道辦的人來接回家;張富祥、王金娥、曾雪蘭、湯志歡、楊庭先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萍鄉市第三醫院體檢後,於晚上十一點多被送到萍鄉市拘留所,五人都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從頭到尾,警察都沒有通知法輪功學員的家屬。

這是一場有預謀的迫害。上次一月二十日後埠街派出所綁架了十位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等譴責聲中,沒有一個被拘留,全部被釋放回家。很顯然,市國保和市六一零的人,心有不甘。據知情人士透露,這次迫害就是他們策劃安排的。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江西萍鄉學院法輪功學員許芬蘭和兩位法輪功學員在萍鄉市南門外汪公潭地段發了幾張真相傳單,被丹江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到丹江派出所。警察對許芬蘭和其他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謾罵、譏笑。八十歲的曾同修和另一位瘦小的彭同修被兇惡的警察扭得手背和肩膀處青一塊紫一塊的,回家後好久一段時間連家務活都不能幹。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下午,許芬蘭剛到同修家就被後埠派出所綁架。在後埠派出所,安源公安分局竟派來了十幾名特警,排成兩行隊,擺出一副暴力鎮壓的架勢,來勢洶洶,準備對我們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修煉人大打出手。我們和門外趕來的親人集體抗議,可還是有好幾個年輕的武警把許芬蘭推倒在地,抓手的拽腳的抓頭髮的,抬的抬,推的推,推到一輛大的警車上,許芬蘭頓時感到呼吸困難,心臟跳得很厲害,手和腳沒有了知覺,眼前一切都模糊不清,但許芬蘭聽見車外有很多人在喊在哭。後來不知派出所的誰喊了聲,意思是車上的人下來。許芬蘭踉踉蹌蹌的下了車,兒子抱著許芬蘭又到了那間關押我們的房間裡,在兒子的攙扶下,他們還逼許芬蘭在幾張印滿字的紙上簽字、畫押,意思是拘留七天,所外執行。那次的迫害使許芬蘭的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下午,萍鄉市法輪功學員肖秋文和劉旺到南昌火車站,打算坐火車回萍鄉。進站檢查身份證的時候,他們的身份證沒有磁性,刷不出來,就被火車站的人注意了。他們在站台即將上車的時候,被火車站警察劫持。警察強行要求檢查他們的行李,強行翻包,發現一本《轉法輪》和一本《洪吟》,於是就把他們帶到了火車站派出所的審訊室。

南昌市火車站的警察問了一些基本情況,通知了萍鄉市八一街派出所的警察過來接人,大概六點左右,萍鄉的警察來了。他們問那些萍鄉的警察:是來接我們的嗎?警察說:是。八一街來了四個警察,三男一女,為首的那個是八一街派出所的副所長,名叫鄧俠,三十出頭的年紀。其中一個是負責案件的,叫蔡威。其中鄧俠自認為他有共產黨替他撐腰,比較囂張,說什麼要送他們去坐牢。

後來肖秋文的丈夫來了,說修煉法輪功沒有犯法,就是兩本書,沒什麼大不了的,就要把人帶走。於是,他們一家人和派出所的警察鬧了起來,差點在派出所門口打起來。後來,派出所的警察問了些問題,做了些筆錄,最後肖秋文在一個什麼嚴重警告的單子上籤了字,他們一家三口就回家了。

二、原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甘紹文遭惡報被立案審查調查

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安徽省媒體報導,原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甘紹文遭惡報被立案審查調查。

甘紹文,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生,安徽亳州人。主要履歷: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任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任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政委;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開發區分局局長;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甘紹文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甘紹文在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任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晚,亳州市利辛縣春店鄉派出所警察,在沒有出示工作證和傳喚證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孫連義、張杰勤夫婦的家中,對其家中非法搜查,搶走其家中的大法書籍,並將孫連義強行綁架走,理由是「有人舉報傳教」。次日,利辛縣國保大隊惡警李磊帶人又一次非法闖入孫連義家中非法搜查,因張杰勤雙目失明,故不知被搶走何物。

二零二二年底,張杰勤被綁架至亳州市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和三月三日,亳市譙城區法院分兩次非法開庭,孫連義、張杰勤夫婦各被非法判刑三年,並各被勒索罰款五千元。

目前,孫連義已提起上訴;張杰勤因雙目失明,已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年五月以來,亳州市譙城區大部分法輪功學員家被騷擾,有區政法委綜治辦人員帶領社區工作人員到家裡進行所謂的關心擦看詢問。還有的是派出所的幾個警察直接到法輪功學員家抄家,被抄家有劉廣秀、馬玉霞等。

另外,亳州市牛集鎮的法輪功學員王懷、史廣山,還有五馬鎮一女同修被綁架到洪山廟(位於魏崗鎮內新改造的剛開始使用的所謂的關愛基地,其實就是洗腦迫害班)洗腦班迫害。因王懷患上蛇盤瘡疼痛難忍才得以回家,據說這幾天還要進班。主講人是吳雲瑞與一蔣姓(女)邪悟者。

◎姜雲嫦是亳州市利辛縣法輪功學員被冤判八年 ,因不轉化,煉功,被強制洗腦、侮辱和犯人的欺凌。有一天她不見了,沒人說她去哪裡了。等到幾天後她再出現時人變了,能看見的是她的臉變的烏青,頭頂的頭髮禿了幾塊 ,她沉默、寡言、少語了,所謂「轉化」了。沒幾天,上級來監區檢查問她是怎麼弄的,她說是「摔的」,不能說真話,那樣會被加重迫害。

姜雲嫦,利辛縣法輪功學員,在經歷八年的冤獄後,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份釋放,但是其所在的家鄉胡集鎮板集社區的邪黨官員和惡警,一直持續不斷的對她騷擾,聯繫不上她本人,就不斷的騷擾她母親,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打聽她的情況,嚴重的影響了她母親的正常生活,讓她母親每天都在巨大壓力下生活。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上午,江蘇省如皋市幾名「六一零」成員,竄到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胡集鎮板集鄉,以拆遷戶口為由,騷擾法輪功學員姜雲嫦七十多歲的老母親,軟硬兼施,逼其母親去找被冤判八年、剛釋放不到一年的女兒姜雲嫦,並讓她在談話記錄上簽字畫押,給其母親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法輪功學員劉素貞、於素英,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分別被譙城區法院枉判四年半、一年。劉素貞本人不服判決,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已上訴到中院,目前還沒有二審的消息。於素英在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已經回家。

劉素貞是工商銀行的職工,一九九九年以前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二零零二年前曾多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五年在南京當面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南京警方非法刑事拘留十五日。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劉素貞在安徽省合肥高鐵站講真相時被警方非法抓捕,送亳州市譙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被譙城區法院枉判一年半,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下午,劉素貞在家中被當地國保警察騙開房門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來訪的法輪功學員於成英、於素英倆姐妹。警方非法抄了劉素貞的家,抄走的有大法書籍,電腦、打字機等私人財物(因獨居,具體實物不詳)。

劉素貞與於素英被非法關押在亳州看守所,於成英於九月七日被取保回家。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劉素貞、於素英被檢察院非法批捕。

劉素貞這次被綁架、判刑是警方惡意構陷所為。警方稱:綁架的理由是因為被人舉報她散發大法真相資料,但是開庭時並沒有舉報人到庭指證,也沒有證人出庭作證。而且警方稱是六月份接人舉報,但是抓人的時間卻是九月。

二零二一年亳州市法輪功學員劉素貞,女,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法輪功學員於素英,女,被非法判刑一年。

◎亳州市「六一零」辦公室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指使法院秘密對二零一三年九月綁架的14位法輪功學員白傑、付明義、李冬梅、王守略、朱少軍、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趙素蘭、張素美、蔣月華、賈紅娟、朱鳳敏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年不等。其中,白傑被非法判刑十年,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在宿州市監獄被迫害致死;李冬梅在看守所裡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朱鳳敏被迫害致雙目失明。

三、原貴州省司法廳廳長余敏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六年四月七日貴州省媒體報導,原貴州省司法廳廳長余敏遭惡報被查。

余敏,女,一九六八年十一月生,貴州金沙人。主要履歷:曾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畢節分院宣傳教育科科長,職務犯罪預防處處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正處級幹部、檢察員,偵查監督處副處長,處長;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一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三年三月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任貴州省司法廳廳長。期間,余敏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余敏在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任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貴州省黔西縣法輪功學員劉宗皿,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看守所已近11個月。現得知,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法院將在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下午3點七星關法院對劉宗皿非法庭審。
法院庭長:曾祺;公訴人:李鳳菊

◎齊建華和碗花朵二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一月份,因上街講真相,被六枝特區國保大隊綁架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份。現齊建華和碗花朵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六盤水市第一看守所,並被六枝特區法院非法判刑,齊建華二年、碗花朵三年半。請看到的同修多發正念。

◎法輪功學員賀雲傑,女,年近50歲,貴陽市鐵路客運段料庫管理員,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下午在工作單位被國安數人強行綁架回家。國安數人強行抄了她的家,搶劫了她的私人財物以及一些法輪功資料。然後,將其劫往二戈寨派出所。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晚間,賀雲傑被劫持至當地貴陽市三江看守所關押。國安不允許家人探望她,並且凍結了她的銀行存款,同時,還對其不修煉的兒子進行迫害,國安局命令消防局開除了她兒子的工作。

目前,賀雲傑已被南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貴州省安順市法輪功學員封培蓉,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被綁架、構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在安順市西秀區被非法開庭,兩位律師的無罪辯護非常有說服力,句句到位,公訴方無力辯駁。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家人接到律師電話說:封培蓉被非法判十二年。

封培蓉對西秀區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繼續請貴陽律師上訴二審到安順市中級法院。接案的貴陽律師發現:封被判十二年重刑,除了聲稱封辦「補習班」的目的是要跟學生灌輸「信仰」(指法輪功)外;還有另一所謂從「重處罰的證據」,就是從封家裡搜查到的「天安門自焚真相」視頻光碟竟然達兩萬四千分鐘,在一審法庭上辯護律師就提出質疑,要求法庭當庭出示視頻,並按刑事訴訟法進行鑑定,結果被無理拒絕。

接案律師向貴陽中院遞交了要求開庭審理的法律文書。二審辦案法官石雪梅稱「該案件特殊維持原判不開庭」,律師駁斥了石法官「案件特殊不開庭」的說法,指出一審案件證據與事實嚴重不符,且量刑過重,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遇這種情況,二審法庭必須公開開庭審理,並對相關證據進行鑑定。

由於石法官拒絕採納辯護人的合法要求。接案的貴陽律師指出石法官執法違法,並向法庭提出要求石雪梅法官迴避,另委法官審理此案的要求。

到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目前為止,該案還沒有結論。二審法庭既沒有發出開庭的通知,也沒有發出不開庭維持原判的裁定書。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賀雲傑,被非法判刑四年,她上訴至貴陽市中級法院。

賀雲傑,四十八歲,貴陽市鐵路客運段料庫管理員。二零二零年五月中旬,疫情肆虐,賀雲傑和劉淑婭為了幫助市民了解真相,走過瘟疫劫難,發放真相資料,期間被人惡告。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賀雲傑和劉淑婭分別被貴陽鐵路公安、南明區分局國保、二戈寨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劫持到五當區三江看守所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貴陽南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賀雲傑進行了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末,賀雲傑被非法判刑四年,劉淑婭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賀雲傑已經上訴,還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

◎貴州省安順市西秀區78歲的女法輪功學員王玉清,二零二零年九月在公交車上講真相被綁架,「取保候審」回家,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又遭綁架,而且安順市西秀區檢察院直接下文非法批捕,強加的罪名是所謂「破壞法律實施」, 至二零二一年二月11日關押在西秀區第二看守所,現通知家屬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非法開庭。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網報導,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姜和女士被南明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姜和女士已上訴。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林再被非法判刑四年。此次是李林第三次被非法判刑,此前兩次李林曾被非法判刑合計有十三年。

李林(男)因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大約在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八日(或八月十八日)被綁架,先被非法行政拘留,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拘留所,十五天後轉為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貴陽市三江看守所。

據悉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左右,李林已被非法開庭,當庭被枉判4年。詳情,請知情者補充。

◎二零二二年四月四日明慧網報導,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大法弟子徐正分在二零二二年三月被誣判3年半。

四、原山西省臨汾市委書記岳普煜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山西省媒體報導,原山西省臨汾市委書記岳普煜遭惡報被查。

岳普煜,一九五九年十月出生,山西太原人。主要履歷:二零零零年,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二零零二年,兼任太原重工董事長、黨委書記;二零零三年,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二零零九年,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任臨汾市委副書記、代市長,隨後轉正;二零一六年五月,任臨汾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任臨汾市委書記;二零一八年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並繼續兼任臨汾市委書記至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三年,卸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岳普煜追隨迫害,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岳普煜在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山西省臨汾市委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山西臨汾市堯都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曹躍進非法開庭審理,其家人聘請的北京正義律師為曹躍進做了無罪辯護。在法庭上,兩位律師依據現行法律和事實,有理有據的將公訴人的幾項指控全部駁倒,庭上作為公訴人的檢察官無言以對。

開庭一個多小時後,本來律師還要做進一步辯護,被姓侯的審判長無理制止,然後他說了句:「擇日宣判」,就草草收庭。後來律師又向堯都區法院遞交了書面辯護狀,狀中說:「我國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應該在本案中得到體現。請求法院宣告曹躍進無罪。」

可是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突然堯都區法院判決書下來,將曹躍進判刑三年。這一判決完全是暗箱操作的結果,根本不顧法律和事實,不顧律師的有理有據的辯護,一意的執行中共的迫害政策。

現曹躍進已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是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具體接辦此案的人員還不清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法輪功學員丘小紅去祁縣監獄看望被非法關押的丈夫左小東,途中,被臨汾鐵路公安處國保大隊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現被關押在臨汾市第三看守所。詳情不明。

◎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法輪功學員郭素玲、魯柳芬,二零一四年三月九日下午在發真相時被人惡意舉報,被非法關押了兩天後回家。兩人五月份曾被叫到檢察院問話,得知案子到了檢察院。六月初,侯馬市五一路派出所所長帶人幾次去魯柳芬家騷擾、照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中午,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政保科帶著河北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張朝英家中,說是河北一人舉報張朝英在網上講真相,並強行搜家。之後,惡警當著張朝英七歲的女兒面,非法把張朝英帶走,同時,家中的筆記本電腦、法輪功師父法像、法輪功書籍也都作為證據帶走。

張朝英,30多歲。在家是個好妻子、好母親、好媳婦,在村子裡也是個好人。中國法律法規中沒有一條說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是違法的,所以她是個守法的好人。公安局不依法辦事,惡人的告狀能作為執法的依據嗎?法輪功的書籍在台灣、在國外書店是公開出售的,法輪功的書籍是指導人修煉的,要求修煉者從好人做起,做一個更好的好人。現在是法律社會,社會上經常有普法活動,中國人都知道: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中國公民都可以做;只要法律明文允許的,國家公務人員(包括公檢法司的警察)才可以做。

現在張朝英七歲的女兒哭著要媽媽,一個家庭正處在悲傷中,這是誰製造的?!中國最不穩定因素到底是誰?到底是誰在破壞中國法律?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上午9時左右,山西師範大學教師法輪功學員徐玉苹及丈夫孟李強在家中被臨汾市國保大隊、西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堯都區看守所,家被抄,電腦及列印等物品被搶走。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法輪功學員李美玲被侯馬市國保綁架。李美玲已於九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送到臨汾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五日晚7點多,李美玲在貼不乾膠時被7、8個年輕人抓住,當時,李美玲的丈夫李雲林也在現場,等侯馬國保隊長趙建林來後,讓李美玲的丈夫李雲林回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國保隊長趙建林讓李雲林在家等著他們。今天去李美玲家她的丈夫也不在家。到十月3日,已經好幾天沒見李美玲的丈夫李雲林。

◎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公安局以及各派出所日前也對參與訴江的人員調查,十月三十號,山西省汾西縣對竹派出所在通知所有人員進行審問過程中,綁架了對竹鎮下莊村的村民法輪功學員崔廣福,並非法搜家,強行拿走其所有法輪功經書,和一些閱讀資料。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金殿鎮派出所警察開了八輛警車,闖到金殿鎮城居村,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祁明喜、祁更親、張紅珍、段愛英、張二子(張紅珍孫子)、躍平、祁明喜兒子、俊英等八人。目前知道躍平、祁明喜兒子、俊英已回家。

警察在祁更親家中,搶走了大法師父像和大法書籍,

當時他們都在忙農活,警察突然闖進來,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抓人,並非法抄家。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底,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訴狀返回到當地,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有90%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擾,24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傳喚,要求籤字等等。一名學員被刑事拘留至今一個多月。

山西省公安廳還不罷休,以人數多為由企圖將汾西縣作為重點地區加重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山西省公安廳一名副廳長帶臨汾市公安處一幫人馬到汾西縣,在汾西縣召集分管政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開會,安排布置進一步加大迫害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長期講真相中,特別是在所謂核實訴江的過程中,基層大多數警察明白了真相,了解了迫害的事實,心裡明白真善忍好,明白善惡有報,從而同情法輪功學員,有些人做了」三退」,不願意再干迫害法輪功的缺德事。

但是,據參加會議的人員講,省公安廳、市公安處強迫汾西縣政法委、公安局加重處理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汾西縣一位領導無奈表態,在星期一(十二月七號)召開常委會研究決定。

奉勸山西省公安廳臨汾市公安處參與者,迫害不得人心,希望你們快快了解真相,切不可再盲目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否則,將被現任政府以江澤民餘孽清算。

◎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法院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孟李強。六月十五日,家屬接到法院的判決書,非法判刑孟李強三年。孟李強於七月五日上訴臨汾市中級法院。

另外,臨汾市汾西縣法輪功學員崔廣福一審被汾西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也已上訴臨汾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宋萬林在山西師範大學附近給世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人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臨汾市西街派出所警察將宋萬林綁架到派出所進行訊問。當天深夜下著雨,臨汾市西街派出所警察和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大隊長李崗將宋萬林戴上手銬,拿著搜查令進入宋家,抄走家中桌上型電腦主機一台。後又去宋單位辦公室抄走電腦主機一台和百餘份真相信,宋萬林現被非法關押在堯都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下午,宋萬林的案卷被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大隊遞交到堯都區檢察院請求批捕。構陷宋的所謂證據是「三百零七份真相資料」和「兩台電腦主機。」在六月十五日,臨汾法輪功學員孟李強因訴江剛被堯都區法院枉判三年後,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國保人員妄圖再次以「300條」對臨汾法輪功學員宋萬林進行司法迫害。

山西臨汾堯都區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宋萬林。十二月二十日左右對宋萬林非法判刑三年的。 宋萬林未上訴,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左右被劫持到晉中監獄。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早晨7、8點鐘,臨汾市堯都區路東派出所三名警察和兩名便衣,找到法輪功學員賈亦真的家裡,帶著印有臨汾市堯都區國保大隊章子的傳喚證,說是要問一下稷山的事,讓賈亦真去趟路東派出所。到了路東派出所,他們又說是堯都區國保大隊叫這麼做的,其實是國保大隊要人,就把賈亦真送國保。至今未回家。

(賈亦真曾在稷山縣法院參加一朋友的審判旁聽,卻莫名被綁架關押10天,回來後,他寫了行政複議材料寄到稷山,之後又寫了封要求信息公開信寄去。)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報導,臨汾市堯都區國保大隊對法輪功學員賈亦真非法拘留迫害,栽贓的理由是尋釁滋事。據說非法拘留15日才放人。

據其親戚說,法輪功學員賈亦真在拘留所被人打過。目前,臨汾看守所裡有四個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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