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難中擺正自己 守住正念走好修煉路

日本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6年09月08日】

我在國內經營一家中餐館。為了把工作和救人、助師正法結合起來,店裡僱傭的都是同修。我們利用店裡的環境講真相、發檯曆、使用真相幣,前台同修也向客人講真相。店裡還安裝了新唐人電視,許多客人看後對敢於揭露中共黑暗面的媒體有了新的認識。

時間一長,附近派出所知道了這件事。後來,因為播放新唐人電視,也有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舉報了我家。

 一、放鬆修煉,給迫害留下可乘之機

有一段時間,我放鬆了修煉,學法不入心,對播放新唐人電視也逐漸習以為常,還產生了顯示心:「同修在家裡都不敢安裝新唐人,我在店裡卻敢公開播放,自己真了不起!」

現在回頭看,這個念頭非常危險。我沒有意識到,一切能夠平穩進行,並不是自己的本事,而是師父一直在慈悲保護著我們。我竟把師父的呵護當成了自己的能力,實在是貪天之功。

正是自己的不重視修煉,不重視發正念,放鬆和麻痹,給了邪惡可乘之機。

有一天,店裡所有員工,包括我和妻子,都被警察帶到派出所。我被關在鐵籠子裡,有機會便叮囑店裡的同修不要亂說,告訴警察自己只是打工的,啥事也不知道,有事情找老闆。因為我不想讓大家彼此牽扯,說多了反而會事情複雜化,心想自己是老闆,有什麼事情由我承擔。

警察詢問我是否認識送資料的同修、誰安裝了新唐人設備,以及收看新唐人是否違法。我回答說,來店裡的客人我都會打招呼,安裝設備的人離開後我並不知道是誰;自己花錢收看國外電視節目,並沒有違反哪條法律。我還要求他們把員工全部放回家,表示這件事與他們無關。當天晚上,同修就全都安全回家了,我的家人也是在第三天晚上回家了!

二、進入看守所,向內找自己的問題

體檢後,不合格,辦案單位與有關人員溝通,有局長特批,看守所才將我收下。

到了看守所,我開始認真回顧這次迫害的原因,發現真正需要反思的是自己的修煉狀態:長期放鬆修煉、學法不入心,還產生了顯示心,已經逐漸偏離了修煉人的狀態。

我想到,如果自己不能及時去掉這些問題,就可能使警察被邪惡利用,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從而失去得救的機會。我必須為眾生得救負責。於是我下定決心,一定要找出自身的漏洞,重新做好。不給舊勢力可乘之機!

我反覆背誦師父《洪吟二》中的《別哀》:

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

我提醒自己,不能被看守所的環境帶動,不能產生恐懼、怨恨或消極思想,而要守住大法弟子的正念。

 三、發正念、講真相,正念正行

到看守所的第一個晚上,我幾乎沒有睡,一直發正念、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和正法口訣,清除邪惡。我把這裡看作發正念、救人的特殊環境,提醒自己要珍惜每一分鐘。

第二天早上洗臉時,我突然感覺耳朵向外冒熱風。檢查後發現,右耳鼓膜有一個三角形破口並在流血,醫生診斷為新鮮的耳膜穿孔。

我當即要求將情況反映給檢察機關,並表示自己沒有犯罪,不能接受不明不白的傷害。回看守所的路上,我還給車裡的警察講大法真相,他們開玩笑說我聲音太大,怕把他們的耳膜也振穿孔了。

回到看守所後,我找到駐所檢察官反映情況。第三天,檢察院派人來詢問,我把手腕被手銬勒傷的痕跡和醫院診斷證明都給他們看了。

在此期間,我繼續發正念、清除邪惡,並利用空閒時間給同監室的人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後來,看守所警察讓我寫證明,說明他們沒有打我、耳膜穿孔與他們無關。我同意如實寫明情況,並告訴他們:「你們對我挺好,也挺照顧我。」
 
四、十四天後平安獲釋

第十四天晚上,看守所警察通知我收拾東西回家。

當天白天,我曾靜下心來想:家人、錢財、店、車、孩子,還有什麼放不下的嗎?我覺得什麼都可以放下。就在那一刻,我的天目中出現了「精彩」兩個字。

半夜走出看守所後,警察把我帶回派出所。所長給我二十元錢,讓我打車回家,臨走時還說:「只要我還當這個所長,我絕不會抓你們煉法輪功的。」

五、從魔難中得到的體會

這次迫害中,店裡的真相幣、一百多本真相資料和一些真相檯曆被收走。因為播放新唐人電視,按當時同修的看法,我可能被判三年、五年。然而十四天後,我平安回家了,同修們都感到震驚,也為我高興。

我最深的體會是:關鍵時刻,決定結果的不是表面的迫害形式,而是自己是不是一個真正的修煉人。

如果不是自己放鬆修煉、學法不入心並產生顯示心,這次魔難也不會給我如此深的教訓。師父一直在慈悲保護弟子,我們不能把師父的呵護當成自己的本事,更不能因事情順利就麻痹、自滿。

無論遇到什麼情況,都要向內找,守住正念,正念正行。只要心中有法,堅定相信師父,擺正自己,走好修煉的路,就不會給邪惡留下可乘之機。

一切,最終都是師父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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