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5年01月29日】
回想自己得法前後的真實變化,用枯木逢春這一詞形容一點也不過分。我所以寫出來,目地是讓世上有緣的人知道法輪大法好,不但使人能祛病健身,而且能使人道德回升,身心受益。切莫相信國內電視台裡的欺世謊言,如天安門自焚事件、傅怡彬殺人事件等等,煉功的人是不殺生的,怎麼能自殺和殺人哪?
我今年64歲,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得法前,我是個類風濕關節炎患者,該病症狀:畏寒喜暖、筋縮肉萎、關節腫痛、強直變形。國際醫學承認,此病是不死的癌症。得病前,我是個幹事利索的人,有個不甘人後的性格。村裡的人都說我是個裡裡外外一把手、文武雙全的人。自91年得了這個病,病情一天比一天重,先是手腕腫痛,後來到腿腳,最後發展到全身關節疼痛,臉色發黃且浮腫,血色素降到6.7克。三伏天我門窗緊閉,生爐子,睡熱炕,蓋棉被,到了冬天更是疼痛難忍。我也曾到處求醫,走遍了市區和縣區等各大小醫院,醫藥費幾乎占用了全家人幾十年辛勤勞動的積蓄錢,採用了各種醫治方法,吃了無數的藥,都無濟於事。而且由於有些藥的副作用很大,造成身體其它功能失調。那時,我整天兩眼發直,不愛說話,失去了自理和勞動能力,親朋好友見到我都說我成了個傻子。在痛苦的掙扎中,我曾經產生過輕生的念頭,買好了安眠藥,因我顧及到80多歲的老父母才忍過來了。
97年4月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得到了法輪大法,以後我每天看書學法,6月份開始早晨起來到煉功點煉功。第一次煉站樁兩腿就像火紅的木炭火烤得一樣熱遍全身,那種舒服的感覺很難形容。當時我就想真是好功法,我一定堅持煉下去。煉了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村裡人見到我和正常人一樣,都說我胖了,精神好了,氣色紅潤了,身體一天比一天強壯起來。
我又從新承擔起了所有家務活,不僅洗衣服、做飯,屋裡屋外還收拾得乾乾淨淨,剛剛滿周歲的小孫女也由我來全天照看。到現在為止已經8年沒吃一粒藥,可身體的所有的病都好了,一家人其樂融融。
我老伴逢人便說:我們家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我女兒對兒子說:咱們倆可得感謝李洪志老師。因為我得法前後身體變化很明顯,村裡人都說是奇蹟,就連村委會書記都跟其他村的人說,我村的某某類風濕關節炎煉法輪功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