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境界――無為與有為

潔淨


【正見網2009年04月08日】

前兩天聽同修講了一個故事,大概意思如下:說有個煉功人買菜,回家後發現少了斤兩,問應該如何去對待,有三種答案,第一是去找那個賣菜的人說道,不能吃虧,第二就是不去找了,反正那人損了德,或許自己還了欠下的東西,不失者不得麼!第三種就是還要回去找那個賣菜的人,告訴她這種行為是不對的,同時告訴她善惡有報的道理,智慧的給其講真相,救了這個生命。三種答案,對應著三種境界,第一種完全是執著個人利益的常人想法,第二種知道了法理,不起爭執計較,比起第一種行為有所提高,但是隱藏著私心,對於過去的修煉人來說 ,我想這也是很不簡單的了,但第三種行為才是更高的認識,完全沒有個人的得失之心,完全為了法負責,為了別的生命負責任,這才是了不起的行為和境界!

聽了這個故事,讓我聯想到師父在《轉法輪》第三講「修煉要專一」一節中講到的,師父和幾位大覺者的思想連上,感受到幾位覺者的心象一潭死水一樣,完全是無為的,而師尊還在做著一件有為的事情。原來看到這一段有些不解,只是覺得天上的覺者很了不起,什麼都不執著,非常清淨無為,現在才明白,其實那只是一定境界內的層次,沒有常人的執著和觀念當然是了不起的,也是修煉人首先應該達到的,這或許是「真」在一定層次的展現吧。這也做到了無為,現在明白一個道理,更高的要求不僅是無為,而是有所必為。作為大法弟子能看到別人快要遇到生命危險了視而不見嗎?看到別人在危險中當然應當捨身相救(其實不必捨身),這時所謂的無為其實是掩蓋自己的冷漠和對生命的不珍惜吧。古人云「有所不為,有所必為」,無為可不是什麼都不做,真正的無為是做而不求,應該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是不能含糊的,比如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是一定要下功夫去做的,這不是有為,是我們的責任和使命!

原來個人對於「真」字的理解是沒有執著,清清靜靜,與世無爭,順其自然,現在又明白一層道理,就是該做什麼做什麼,而且要做好!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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