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十年徵稿]商論

雲縹緲


【正見網2011年03月06日】

商家,乃大道之法則,自然運化之結果。

夫經營之道在於心,運籌之策在於法。自古商家必誠而有信,仁而久持,利而不欺,是為真;同業相容,積福於民,富而宣德,是為善;而能強而不暴,艱而不破,經久不衰者,是為忍。如見利忘義,為私為欲,行事不端者,其禍無窮。故商家之興衰,以德寬,以術窮。斯竊國竊政,以權馭術者,其富敵國,此非為商,乃盜也。

唯明性以養道,修厚德而善其心,忍大苦而堅其志,博天道自然之法理,能容萬事萬物於胸扉。上應天賜之機緣,下達黎庶之時需;以致人盡己智為其謀,眾志之誠為其力。此為明商道,為大成。

知人心,明法度,知自然患滅,適時自醒,於內心求之,修心養德,以不變應萬變;善化人心,必無內憂,外患自滅。搏擊商海,可為中成。

知方法,知己彼優劣;明法令,知變通規則。適時應變,熟兵家之術略,順國策之更迭;不貪不欺,舍利全義,兢兢業業,窮畢生精力,可有小成。

經商如治國,修德立其本。固本則人心自正,各盡其責,舍本則人心必亂,法令皆崩。明此可自束人心,天下太平,生生不息,不敗不破。

所謂正人心者,以安天下。如人心叵測,貪慾強求,則必致臣私國腐,民怨官詐,舉世淪喪,亦為眾生之患,商家之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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