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2年04月14日】
我今年六十一歲,退休前在大型國有企業的一個子公司當經理(處級)。年輕時自認為務實、能吃苦耐勞、有責任感,總想在平常的工作中,做出點超常的事情,這樣二十五歲就提了干。於是春風得意,還總結出一套所謂的生意經,更加拼拼搏博的向上撓,而且官升脾氣長。同時也隨乎社會潮流,請客吃飯、抽菸喝酒,全都公款消費。特別是喝酒成癮,越喝越多,“感情深一口悶”嘛,有時竟喝的酩酊大醉。非但不覺的傷風敗俗,反倒覺的豪爽、仗義、俠氣,不耍壞心眼。因為社會的道德水準下滑,職工們也認為平平常常。結果,我把自己搞的一身病,什麼偏頭痛、十二指腸潰瘍等等,三十幾歲的人,看上去就像四十幾歲,真的心灰意冷。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有幸得了大法。明白了人生的意義,找到了生命的歸宿。師父說:“作為一個煉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為一個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轉法輪》)在十多年的修煉中,敬師敬法,“用超常的理來要求”自己,戒掉了惡習,改掉了暴躁的脾氣,身體顯的年輕,走路生風。單位上下都知道我修大法,體驗到大法的美好。我體會按著真、善、忍標準辦事,就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比如,有個混凝土集團公司,是較大的民營企業,因為多次被供貨商欺騙,吸取了消極教訓,改由我公司供貨時,提出了很多條件:什麼化驗、檢斤,壓貨款等,害怕再上當。通過一段時間的配合,我向董事長講真相,使他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認清了中共的邪惡本性,自願做了“三退”。他還毅然的告訴下屬,對我公司的貨物不用再化驗、檢斤,按提貨單上帳就可以了。也不再壓貨款,他們的職工都覺的太超常了。他說:“煉法輪功的人,我們信的過!”
二零零零年四月,我帶一名員工到湖北省某市,去購買一台特種車,在洽談購車事項、簽協議時,那個廠長首先問:“要多少‘好處’?”這種事情至今在社會上,也仍然是一種風行的潮流,廠家都習以為常了,而且近二十萬元的車價,“回扣”的數額是很可觀的。其實,都是“面打籮裡轉”,廠家不能賠本白搭,所謂的“回扣費”,都加在車價款裡邊。這就是國營企業大都虧損、黃鋪的原因之一。可是作為大法弟子,自然是不能要“回扣”的。當時我說:“這些都不要,只要貨真價實、按協議時間交車就行!”他說:“這是‘常情’,這是社會風尚!哪有不要‘回扣’的呢?這麼多年,我車沒少賣,還頭一次遇到你這樣的人,真是意想不到!”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也有個‘常理’,就是按真、善、忍辦事。”他很激動的說:“如果人人都象你們這樣,我們的車價也實在了,這個社會也就好了!”他從心裡敬佩修大法的人,從那以後,每逢過大年時,他都用電話給我拜年。
對於上述這類事情,我們大法弟子,都會感到很平常,而常人卻覺的“超常”。最近,在學法中多次反問自己:“真正達到‘超常人’了嗎?還遠遠不夠!”
回憶往事,想到師尊的諄諄教誨:“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關。真修弟子人人都得過,這是修煉者與常人的界線。”(《精進要旨》<真修>)深深的感到自己還沒有徹底轉變常人的觀念,褪掉人的表面這層殼。默默的下定決心,完全放下後天形成的“自我”,真正的做一個“超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