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第三者再次出現的時候……



【正見網2001年02月27日】

李是一位退休工人,修煉法輪大法已經兩年半了。頭兩年遇到的心性考驗,她都能較平靜地度過,而去年年末發生的那件事,對於她來說真可算得上是一場磨難。李發現自己的愛人和單位一位女同志來往密切。十年前正是因為她的插足,使他們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險些破裂,愛人提出了離婚要求。那時,“愛”占了第一位,李舍不了這個家,更舍不了孩子,也舍不了他。她用盡各種的辦法,總算保住了這個家。可現在這個女人又出現了。這一回李沒吵沒鬧,沒有動火,表面上忍下去了,可實際上並沒有化掉,看見愛人就傷心,心裡頭總覺得好苦、好苦。

那陣子,李明知這是提高自己心性的機會,看她執著心放得下放不下。可她的心就像被這件事纏住了似的,就是擺脫不掉。覺得大法實在太難修了。聯想到自己這一生,幾十年的坎坷生活,再加上眼前過不去的關,她感到自己無望了,修不上去了。可她又不想回到常人中去,今生遇到這麼好的大法,從心裡想堅定修下去,但在實際中又難做到“不動心”。矛盾中她反覆地問自己:我為什麼就不行呢?為什麼?為什麼?我修煉的自身障礙在哪裡呢?

有一次,李進城辦事,路過自家的一處私房(現正作為她愛人的辦公室〉。她順便買了些食品,想給他留下。當她叫門時,正好碰上原來的“第三者”,手裡拿著鑰匙,給李開門,給李讓座位,招待她,並問李有什麼事,好像她自己是這屋的主人。面對這種情況,李一點也沒動氣,始終以禮相待,回來後也一點沒往心裡去。倒是晚上她愛人下班回家迸門就問:“你是不是監視我們呢?”問得李莫名其妙,她只是一笑,覺得沒有解釋的必要,什麼也沒說。後來找了個適當的機會,李向愛人闡明了自己的觀點,她心平氣和地對他講:“十幾年前我怕離婚,現在我是個煉功人,修的就是這顆心。如果你們真的感情難捨,我成全你們,不要因為我,影響了你們,我不希望這樣。現在我不怕離婚,如果她真的願意來這家,倒是我應該感謝她了,她替我擔起這個家,我可以有更多的時間用在大法修煉上了。”李這麼一說,她愛人趕忙說:“你千萬別這麼想,我要這樣做了那還是人嗎!”李笑了笑說:“一切順其自然吧。”他說:“真沒想到你煉法輪功胸懷豁達到叫我受不了。”以後他又藉口那位女同志生活上有困難,準備給她錢。李很坦然地回答:“你個人的事你認為怎麼辦好,就怎麼辦吧,我相信你的為人。”從這以後,李再沒追問過這件事,愛人掙多少錢,給人家多少錢等等她都不放在心上。

當李的心放下二後,一切就都過去了,事情反而有了意想不到的變化。愛人的態度全變了,晚回來一會兒就打電話告訴為什麼事回來晚點;又是給李買東西、買首飾,又是給李錢,還要給她幾萬元的存摺,真叫人哭笑不得。李的目的不是這個。她對愛人說:“過去我想要的東西得不到,現在我不想要了,又都來了。我什麼也不要,這些你都送別人吧,錢,我也不要,我錢太多了,真的花不了。”愛人驚奇地問:“你哪裡有錢?除了這點生活費,就每月我給你這幾百元和你那點工資,你哪有錢?怎麼是錢太多了呢?”他難以理解,而李是知足的。很長一段時間以後,一次李向愛人無意中問起那位第三者的近況,愛人說:“我還覺得奇怪呢!那一陣兒也不知怎麼了,你不來找我,她也不來,你一來,她准來。現在我都不知道她在哪兒,找不著她了。”

現在李有時為法輪大法的事回來晚點,進門馬上說一聲:“對不起,你們餓了吧?”愛人還開玩笑說:“看這個家有點擱不下你了,早晚你是要走的,等你修成佛了,可別忘了我們就成了。”以前因為李買資料、開會回來晚了,愛人跟她吵過、鬧過,甚至把資料扔出去,指著她罵:“這個家你還想不想要,整天在外邊,什麼意思……。”現在全變了。

(北京法輪大法學員供稿,1995年,文章題目為編者所加)

添加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