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前後判若兩人

福建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2年08月21日】

我得法十四年來的修煉中,是師父用宇宙大法,把我這個為私為我、爭名奪利的人一點一點的洗乾淨,使我脫胎換骨、改頭換面。略舉幾例讓世人見證師父的偉大,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得法前的我

1994年——1997年,當時我在社區居委會當書記、主任時,主管環境衛生工作。1997年5 月的一天傍晚,我在社區巡檢衛生情況,發現一戶住家門前堆放裝修垃圾。進房間看見一位駝背老太和一位中年男子(聽說是老太的侄兒),我說:“這門前的垃圾是不是你家的?”他們說是。我用命令的語氣說:“你們把它拉走。”老太說:“我們沒辦法拉走。”我二話沒說罰一百元。老太說:“我沒錢,我退休金都不夠我吃飯。”我說:“不行,就要罰。”這時她侄兒拿出一百元給了我。這一百元不費勁的裝進了我的腰包。第二天用公家的錢雇保潔員把垃圾運走了,這就是當時的我。

後來我在一個大型企業工作,單位經濟效益、醫療都非常好。醫療費改革前,各大醫院、診所、藥店無論開什麼藥,只要有收據,我的名字都可以報銷。我的身體十分不好,藥吃的多開的也多,這樣一來,用我的名義,一個人就可以管全家至親朋好友沒有看病條件的人。因此我的兩個孩子從出生一直到我98年3月4日得法前,頭疼腦熱、小災小病都用我開的藥。從而我也成了個“半個醫生”了,什麼病吃什麼藥全懂。尤其是93年6月我從原單位退休跟隨丈夫調到丈夫家鄉的城市定居,而我的一切人事關係還在原單位,這樣我就更有條件了,更是天高皇帝遠。我用我的名字給孩子開藥、看病,當時孩子年青很少有病,就給老人婆婆開西洋參補身子,還用藥費買理療器,再加上我自己用藥,給單位一年花去不少錢。這就是得法前的我。

再一個就是炒股。當時我工資才400元錢,孩子沒工作,我就在股市買股票炒股。錢不多精力耗的很大,在股市大賭場賺股民的錢,羊毛出在羊身上誰都知道。這就是得法前的我。真象師父講的人:“為錢而生,為勢而斃,為蠅頭小利而樂而憂”(《精進要旨》〈悟〉)。

得法後的我

聽了師尊講法錄音和學師尊《轉法輪》這本寶書,我的心那個震撼啊!是用語言表達不出來的。對照大法,我想啊!我以前哪做的不好、不符合法的要求?一下想起來了當居委會主任時罰駝背老太一百元錢私裝腰包。真覺得汗顏臉都發燒,立即決定退還給人家。

我記的得法沒幾天的一個晚上我去了老太家,進門我就說:“大姐,對不起!還您一百元錢。”她不解的問:“什麼一百元錢啊!”事隔十幾個月了,老太都想不起來了,這時她侄兒也過來了。我說:“十幾個月前你家門前堆放的裝修垃圾,我罰您一百元錢,是您侄兒拿的錢,想起來了吧?”老太說:“罰了就罰了吧!為什麼要還呢?”我說:“我修煉法輪大法了,我是大法弟子,我們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能占別人的便宜。”老太和她侄兒齊聲說:“法輪功這麼好啊!”把錢還給了老太,我的心要多輕鬆有多輕鬆。這就是得法以後的我。

再找自己就是用自己的醫療費從中得利、方便家人。從98年3 月4 日得法,我就和家人說:“從現在開始我的醫療費不能再動用,有病自己掏錢看。”特別是我女兒從2005年5月得了一種病,全市各大醫院檢查治療,無濟於事,一直折騰到至今也沒完全治好。幾年來花去了四五萬元錢,都是用我和老伴積攢的退休金給女兒(女兒沒工作)治病。期間,有一次女兒說:“媽,用你的醫療卡,寫你的名字,你單位可以報銷,不然的話,花去這麼多錢,我們生活怎麼辦呢?”我說:“不行,別想動公家一分錢。”女兒問:“為什麼?”我說:“我是大法弟子,要按照師尊要求去做。”我老伴在旁邊一句話沒說,只是看著我,我看見女兒含著眼淚默默的看著我。他們雖然沒說什麼,但從他們眼神、面目表情沒有不滿和怨恨的情緒。他們心裡一定在想:“法輪大法好,大法弟子太正了。”就這樣我修煉了十四年,師尊給我淨化了身體,我無病一身輕,沒讓單位花過一分錢醫療費,為國家節約了多少錢啊!雖然我家境不寬裕,但我很幸福,心裡很坦然。這就是得法以後的我。

通過學法,認識到了炒股也是不符合法的要求。我就到股市把錢全部取出來。櫃檯工作人員說:“阿姨,你這是原始股,很賺錢的,別人想買還買不到呢。”我說:“我是大法弟子,不能賺股民的錢,我必須取出來。”這樣我把錢取出來,反而更覺的心裡無憂無慮了。

我知道我做的離師尊的要求還差的很遠,但我深知大法弟子不能做不好,而且應該做的更好!更更好!!我一定牢記師尊的教導:“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什麼說什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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