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2年02月22日】
我是一名青年大法弟子,自一九九六年跟隨父母同修得法至今,已有二十六個年頭,回想修煉中走過的路,有點心得想和大家交流。
初得法時,我的年紀很小,跟隨父母同修到煉功點、學法組學法煉功。一九九九年後,中共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正值我上初中的年紀。父母同修多次遭到當地派出所、居委會騷擾,綁架他們去所謂的轉化洗腦班、看守所。後來,父母同修進京上訪,被當地政法委、派出所接回。父親被非法勞教,母親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
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我們一家人走過了那段黑暗的日子,在那段時間,我生活的很艱難,經由家裡的親戚照管,吃了很多苦。我知道父母同修做的是對的,去天安門打橫幅是大法弟子在助師正法,修煉大法沒有錯,是中共在利用手中的權利,迫害打壓一群手無寸鐵的善良人。
後來,父親同修回家,家裡安定了下來,我的學業在這些年的被迫害中荒廢了,父親給我安排了幾次學技術的工作,我都沒有學成,在家裡呆著。父母同修勸導我拿起了很久沒看的大法書,此後,我每天跟隨父母學法煉功、發正念,做一些證實法的事。
二零一一年的一天,一群警察闖入我們家進行非法抄家,家裡做資料的電腦、印表機,一些財物被非法搶走,我與父母同修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天一夜後,被送往當地的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我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沒有了修煉人的正念,每天聽著刑事犯說的常人話,我開始怨恨父母同修沒有錢還要做資料,被綁架了也沒有人用錢「撈」(用錢撈的話是從刑事犯嘴裡聽來的)。
把邪惡的迫害當做是人對人的迫害,強烈的證實自我,不能向邪惡低頭的求名心占據了修煉人的正念,萌生了做「英雄」的想法。在法庭上為自己和父母同修做了正面辯護,要求當庭釋放。
判決下來,我們一家人上訴,利用寫上訴狀的機會向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寫了真相,在看守所又呆了幾個月後,中院下來維持原判。我們被非法判刑多年,我和母親被送去一所女子監獄,囚禁在不同的監區,父親被囚禁在男子監獄。
進入監獄,我被一個刑事犯(監獄裡安排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接到一個監區,在一個專門用於迫害大法弟子的監舍裡,我想起在家時看過監獄裡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出於怕心,我把修煉大法的原因歸結到跟隨父母修煉。
幾年非法刑期過去,我比父母同修先回到家,回到家裡,我想找回過去在家時的精進狀態,卻被干擾的很厲害,發正念時異常鬧心,坐不住,煉功時忍不住去廁所,煉功動作出現錯誤。幾年間,一直處於不精進狀態。
幸運的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沒有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大法弟子,在父母同修回家後,我拿起了書、煉功,在同修的鼓勵下,開始發正念。狀態一天天好轉,我開始向內找自己的不足。
想起自己得法初期,年紀小,是跟隨父母同修學法煉功,只知道大法好,每天做好三件事,很少有對大法理性的認識。喜歡追求天目、感受,喜歡在法中追求符合自己喜好的東西,還有對結束時間的執著。
直到被綁架到看守所裡,我才認識到對時間的執著是與師父要求做好的講真相、救眾生的事背道而馳。回到家裡,精進不起來,是執著於找回過去的美好生活和記憶,當發現時間已經過去,找不回來時,狀態又陷入了消極、懈怠中。
我認識到了我應該是一個獨立的大法弟子,不能依賴父母同修,父母帶我走入修煉是師父安排的緣份,做的好不好,修煉的紮實與否,自己是要對自己負責的。
現在,我每天都會堅持學法煉功、發正念,一思一念用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從理性上認識法,不再流於表面,紮實的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