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教子庭訓格言(二十):凡事誠敬 不務虛名

三 新


【正見網2009年03月19日】

【原文】

訓曰:吾人凡事惟當以誠,而無務虛名。朕自幼登極,凡祀壇廟神佛①,必以誠敬存心。 即理事務,對諸大臣,總以實心相待,不務虛名。故朕所行事,一出於真誠,無纖毫虛飾。

【註解】

①壇廟:壇,天壇、地壇。廟,祖廟。

【語譯】

庭訓道: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該「誠」字當頭,而不要去追求什麼虛名。我從幼年即位之日起,只要是祭祀壇廟裡的祖宗神佛,都必定心存誠敬。即便處理朝中大小事務,對待各位大臣,也總以誠心相待,不求什麼虛名。所以,我為人處事,完全出於一片真誠,絕沒有一絲虛偽和誇飾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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