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悠悠:黃琮廉政,神佑其升職

華翰


【正見網2009年11月20日】

宋代人黃琮,字子方,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中進士,授長溪縣縣尉,縣尉主管社會治安。每次派員下鄉巡查,他總是預先約束手下官吏,不得任意騷擾百姓。遇有重大巡查急務,他從不向地方百姓派款、派役夫,因此深得百姓敬重。不久,父親病故,竟至於無錢安葬。

長溪縣令見狀,就與手下官員,捐集了幾千緡錢贈助他,黃琮堅辭不受說:「親人病故是自家的事,我哪裡能趁機得利呢?」於是徒步護送父親的靈柩回鄉安葬。

三年守喪服除,改任福清縣尉。福清縣境內多山,有座山叫盧嶺,峻峭險拔,高逾百丈,是大路的必經之地。一遇大雨,山上泥淖橫流,商旅寸步難行。黃琮得知詳情,慨然捐獻自己的俸祿,倡修山路,鋪上石塊。行人往來方便。一縣百姓,人人稱善。

不久,黃琮升任通仕郎,知閩清縣。當時宋徽宗崇奉道教,全國上下道觀大興,道教經書(道藏)被視為聖典,各地爭相收藏。福建安撫使黃裳,命令下屬各縣,強行向老百姓徵收幾百萬錢財,用於興辦道藏館。黃琮深知老百姓連年貧困,財力已盡,考慮再三,決定拒不執行這個徵收令,親自拜求安撫使,向黃裳陳述百姓的艱苦生活和強行徵收的利害關係,黃裳不允,黃琮便拿出了自己四個月的俸祿(工資),替全縣百姓交了這筆徵收款。

閩清縣百姓,聽到這個消息後,感激涕零,群情慨然,紛紛集資為黃琮修建生祠,奉祀他。不久,黃琮改任同安縣令(今屬廈門市),為當地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當地群眾又為他建生祠,紀念他的功績。

不久,黃琮改任侯官縣(今福州市)令。侯官縣是福建的大縣,縣裡做官的人多,有個姓余的太宰,捐建了一座規模宏大的香火寺。寺裡田產眾多,每年有上千擔的租糧收入。按法律規定,必須向地方官府,繳納田畝捐稅。但是,香火寺依恃余太宰的權勢,一向抗拒交納,而把自己的田畝捐稅,移加給別的寺廟。歷任知縣,都奈何它不得。

黃琮聞訊,便於夏秋收穫之際,派兵守住寺門,自己則和糧捕官員坐鎮寺內,督責方丈,查點寺裡租糧入庫數量,按數嚴征應交捐銀,一分不少。侯官縣的百姓,當時都稱讚他「清廉無比,嚴峻有理。」

黃琮在這裡任職,依法辦事,得罪了當地的一些權貴。所以,在任不到兩年,就被調往閩北泰寧縣當知縣。

當時,剛好朝廷派內臣楊安時,作為福建廉訪使,到閩省考查官吏。楊安時到泰寧縣衙,黃琮對他招待平平,楊安時便多次私下暗示黃琮,要他巴結賄賂;但是,黃琮都表示沉默婉拒。楊於是切齒痛恨。回京奏事時,一見到朝廷官員,他就用惡言冷語,詆毀黃琮。人們都為黃琮捏一把汗,擔心他這個好人要挨整。

有一天,宋徽宗召見楊安時,問他在福建廉訪期間,有無發現賢德的縣令。徽宗問得突然,出其不意,楊安時一時錯亂驚愕,答不出來,急思片刻,只記得黃琮一人的姓名,就極力稱讚黃琮。宋徽宗大喜,當即下詔,令黃琮進京。宋徽宗對黃琮特別優恤,賜給他章服,提升他為漳州通判。楊安時覺得自己當時竟然為黃琮講了一大篇好話,是鬼使神差,身不由已,又後悔,又氣恨自己。但是木已成舟,無可奈何了。

漳州百姓聽說黃琮來任通判,喜出望外,他們出城夾道歡迎。在漳州任上,黃琮與當地百姓同心同德,做出了顯著的政績。

宣和年間,金兵南侵,中原大亂。黃琮又受命統一指揮建(州)劍(南劍州)二州士兵,做好攻防準備,徽宗又賜給他五品服,進階朝奉郎。後又兼任嶺口鹽倉監督等職。他在六十二歲那年,因母親年老,退休返家。

朝廷評選縣級清官,福建有黃琮、陳麟、翁谷三人入選,時號「閩部三循吏」。三人之中,黃琮又位居第一。

(事據《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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