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師父「分房子」法理的一點淺悟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2年06月25日】

 “ 舉個例子,有一天單位分房子,領導講:缺房住的人都過來,擺擺條件吧,講一講個人如何需要房子。各說各的,那人不吱聲。最後領導一看就他比人家都困難,房子應該給他。別人說:不行,房子不能給他,得給我,我如何缺房子。他說:那你就拿去吧。要叫常人看,這個人傻了。有人知道他是煉功人,就問他:你煉功人什麼也不要,你要什麼呢?他說:別人不要什麼,我要什麼。其實他一點都不傻,相當精明。恰恰在個人切身利益上,就這樣對待,他講隨其自然。”(《轉法輪》)修煉後,我在做生意的過程中,經常用師父的這段法衡量自己。我覺得,這段法就是衡量一個修煉人在利益面前的標準,同化了,就是一個得道者。

為什麼在分房子時別人爭都爭不到, 而領導卻要給他呢?以前讀這段法時,我覺得這個領導有同情心、正派、正直,能夠秉公辦事。後來我突然悟到:不是領導怎麼好和正直,而是當這個修煉人放下了利益心,不和別人去爭去搶,淡泊名利,符合了佛法的標準時,另外空間的神就在控制著這個領導做出決定。一切都是神的有序安排,人從來沒有說算過。不管俗人還是修煉人,不會因為你能爭能搶而多給你;也不會因為你不爭不搶而少給你。“那麼我們修煉人就更不應該這樣去做了,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轉法輪》)

在多年的做生意過程中,我對實踐師父這段法有很深的體會,有開始用人的智慧和能力去搶品牌,爭市場,到現在不爭不搶, “隨其自然”的去做,收入一點不少。舉個例子:有一個品牌在全國行業中很搶手,我們地區的同行都在爭搶該產品的代理權。當時我心很淡,覺得修煉人不去爭,有啥賣啥,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而且生意照樣挺好。可是,在參加一次全國行業產品展銷會時,我的業務經理突然發現該產品公司正在尋找我地區的代理商,而且聽說我單位信譽不錯,指名要和我們合作。這使我感到很意外,因為我們地區的同行業也有參加會的。可是他們就是看不見該產品的展位。我悟到,是師父看我在利益上夠標準了,心放下了,就讓我做了,修大法是有福分的。事後,同行們都感到奇怪,怎麼我沒爭沒搶這好事卻落到我頭上了呢?儘管現在社會人心複雜,生意場上很亂,但作為修煉人,只要心性達到標準,師父什麼都能為我們做。可是當我們真的得到的時候,覺得人的名利對修煉人真的沒啥意思。

身邊有一個同修,生意不太好,很著急。一次做了一個夢:手裡拿一個木棍(財),在拼力追趕前面的人(銀),可是怎麼也追不上。而且越追落的越遠。人心越強,離道越遠,越容易被邪惡鑽空子。常人不就是爭來鬥去一場空嗎?還有一個同修,單位多年來評工資都沒有他。身邊的人辦假證件拉關係很多都評上了。在家裡和親戚的壓力下,他也辦假證參評了,結果很慘。雖然同修也悟到了不該這樣做,也去掉了一些人心,但我想,如果我們就用“分房子”這個理來要求自己,衡量自己,豈不提高的更快?同化法就是一個得道者。 

添加新評論

今日頭版

大陸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