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與結果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3年10月08日】

常人做一件事情,經過一個過程,最後有了結果,所以常人做事最注重結果。比如農民種地,從春種、夏鋤、秋收到打下糧食賣了錢,去掉投資,剩下的就是純收入,辛勤的勞動有了好的結果,如果沒余錢,就是今年種地白幹了,或者賠錢了,就是結果不好。修煉上的事與常人的事不同,做事往往重過程,當然不是不要結果,比如我們修煉最終結果達到了圓滿,這當然是好,也是我們修煉最終的目地,但我們更注重過程,因為結果是一種必然,一種定數。但沒有過程也就沒有結果,所以這個過程就顯的非常重要,因為過程中修去各種人心,消去各種業力,了斷各種因緣關係,還了各種欠債,同時會給世人、社會帶來好處。

事實上我們大法修煉中,就是要注重過程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一切都是師父給我們做,就看你過程中修的如何,我們講真相救人得需要大法弟子去講,你三言兩語就把人救了,那是你救的嗎?只不過是需要走走過程,救人的是師父是法,但過程中你會修去你的什麼心,建立你的威德,完成你的使命和責任,成就你的果位,很多事情都是這樣。

比如我地同修被邪惡非法綁架,並非法開庭,同修們以各種方式營救,其中包括請多位正義律師進行無罪辯護,法庭上正義律師指出大法弟子修煉合法,講真相、發資料、掛條幅、送光碟等都合法,而違法的是中共及公檢法司人員,旁聽人員感到驚訝,原來法輪功合法,法庭上法官被質問的無話可說,連公訴人都說我們也沒說煉法輪功犯法。律師指問法官,沒有犯罪為何定罪?應立即無罪釋放!可是最終大法弟子還是被邪黨誣判重刑。有的同修就不理解,說請律師有啥用,同修不是照樣被判刑。當然我們是希望同修被無罪釋放,可是你想過沒有,這個邪惡就是這樣,明天結束,今天它還要迫害大法弟子,因為它就是邪惡,就像那個毒藥一樣,你叫它不毒它做不到。如果真的把大法弟子當庭無罪釋放了,那就等於它承認它錯了,它違法犯罪了,那也就從此再也迫害不了大法弟子了,邪黨也將徹底垮台了,所以邪黨沒垮台之前,它還要維持迫害。那麼我們請律師就沒有意義了嗎?不是!可不要小瞧這個過程,首先我們看到律師在覺醒,說明他們也明白了真相,因為他們也是頂著邪黨的壓力,是正義和良知使他們敢於走出來呼喚正義,呼喚良知,這將帶動一大批公檢法司人員覺醒,使參加旁聽的人員明白真相,這就會使一些人得救,並在一定成度上減少迫害,使邪惡迫害收斂,同時使人們從法律角度明白法輪功是合法的,根本就沒犯法,而迫害是違法犯罪的。這也是我們利用法律反迫害救世人的一個重要項目,如果中國人都明白法輪功合法,而邪黨迫害違法,那邪黨還能迫害下去了嗎?人們也會看清邪黨的醜惡面目,對邪黨失去信心,那邪黨離垮台還遠了嗎?

所以我認為請律師是正確的,是有利的,只是過程中如何讓律師進一步明白真相,當然不要有依賴律師的心,要知道我們是主角,律師是配合我們,我們應正念加持他們,也應為他們的安全著想,我們之間配合好,當然效果也會好。邪黨為什麼千方百計耍無賴阻礙律師出庭,正說明邪黨自知理虧,自知犯罪,它們害怕正義,如果全國的律師都覺醒了都明真相了,都看清中共的邪惡面目了,都為法輪功發聲了,那邪黨還敢肆無忌憚迫害我們嗎?當然是我們真相要講到位。

所以請律師這件事還是不要看結果,要重過程,過程中有我們大法弟子的整體配合,有很多人明白了真相而得救,同時向外傳播產生後效應,同時震懾了邪惡,減少迫害,加速邪黨垮台,過程中有諸多益處,我們何樂而不為呢?而我們的同修也會在正法洪勢的推進中早日回到我們中來。

個人認識,不正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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