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一位同修

根據同修口述整理


【正見網2013年11月03日】

該同修97年得法,得法後可以說一躍而起,勇猛精進。自從1999年7.20惡黨開始了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他幾次進京以身護法。

他一個人到了天安門廣場,用《洪吟》詩詞智慧的聯繫到外省市同修,寫了六條真相橫幅,還帶動西人同修一同助師正法。真相橫幅前面幾十人抱輪,成功的站了半個多小時,神奇壯觀的場面非常莊嚴神聖,展現著師父的偉大,法輪大法的了不起。

該同修因證實法被邪黨非法綁架到看守所,進去就講真相。管教幹部說:你真是你師父的得意弟子。他在看守所煉功,被不明真相的所長看見了大吼大叫:不准煉功!結果所長馬上莫名其妙的倒在地上,立即體會到法輪功的威嚴神聖,不可輕慢。四十分鐘後,看守所長虔誠的端了一碗茶給同修認錯道歉。

因在看守所拒絕轉化,邪惡的610把同修送勞教,在勞教所同修不配合邪惡,其他同修煉功被包夾毒打,他用勞教所不准打人的紀律向紀委告狀,結果使指使吸毒者打大法弟子的隊長被停職寫檢查,吸毒者向所有法輪功弟子念檢討書,認錯道歉,有力的震懾了邪惡。

這位同修經歷了電刑盤、電棍、上吊銬、體罰等等迫害。在勞教所被迫害期間早上5點起床,曝曬勞動一整天,晚上回來被強制看邪黨電視,再罰下蹲到第二天凌晨2點多,然後早上5點又起床,一天24小時只能休息二個多小時,如此折磨了近兩年,因反迫害被加最長的期限10個月,該同修信師信法,最終堂堂正正闖了出來,於2002年回到助師正法的洪流中。

此同修佩戴刻有“真善忍”的項鍊大吊墜,堂堂正正的去國保大隊講真相,講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律,你們執法犯法,違反《憲法》第35、36條的信仰自由,公民有傳播信仰的自由,群眾有監督任何幹部的行政權利。還講善惡有報的天理,國保大隊負責人嚇得趕緊說:不是我勞教你的,覺得好在家煉吧!緊接著同修又到市政法委610辦講真相,說行政幹部不能知法犯法,我做好人你們勞教我,《憲法》第41條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給人民群眾造成傷害的要賠償,還說善惡有報,你不信神,不等於神不存在。明白真相的幹部安排此同修到民政局系統去當了幹部,作為賠償。世人見證後都很佩服法輪功了不起,給救度眾生帶來很正面的影響,世人覺得在這麼嚴酷的打壓下,法輪功弟子奇蹟般的當了幹部,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

在這緊迫的救度眾生時光裡,在人潮如流的街上,同修坦蕩如意的面對面大聲講真相,告訴眾生邪黨迫害法輪功,迫害佛法修煉的好人,作惡是一定要償還的,天要滅它,叫世人三退,不跟它當陪葬,講一個退一個,講一群退一群,有的世人眼含熱淚,雙手合十致謝!

在邪黨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在不同時間邪黨分別抓捕了三位同修進行迫害,刑訊逼供。此同修知道後,底氣十足的寫控告信,用掛號信寄給相關部門,以家屬的身份用專用手機講真相,講人世間的法律,用堅不可摧的正念要求打人者必須負責任,後來三個控訴都勝訴了。是同修從法中修出的正念威力,使邪惡消失遁形。後來其中一個警察認了錯。另一個案例警察公開認錯,願意賠償。還有個案例,610人員非常囂張,不肯認錯,此同修就把掛號信寄到省公安廳,堅持不懈的講法律就是法律,群眾有投訴權,有法律監督權,如果你忘掉了法律,不想對你的手下失職負責查處,群眾可以投訴到你的上一級部門,看到底是誰在廢掉中國的法律。大法弟子正念十足講出的話解體了邪惡因素,結果省公安廳廳長親自下來處理此事,開大會為大法弟子說話,訓斥了相關人員,起到了很大的正面震懾作用,展現了法輪大法的超常。

大法弟子的正念真是堅不可摧,真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

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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