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5年03月12日】
3月10日,追查國際發出最新調查報告:《“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掩蓋活摘器官罪惡的又一騙局》。
追查國際根據公開發表資料的分析認為,2014年12月3日,原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宣布“中國將於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1]的說辭不是中共的政策,也不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法規,而是中共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又一個騙局。其實,中國大陸器官移植供體來源問題的要害從一開始就不是死刑犯,而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追查國際提醒國際社會,不要被黃潔夫的言論迷惑,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國用不用死刑犯器官這個問題上;要求中共官方提供過去15年以來器官移植供體的真正來源才是關鍵。不要被黃潔夫所鼓吹的所謂公民捐獻系統所迷惑,黃本人承認在2012年一年就主刀500多個肝移植[21],國際社會應該要求黃提供他本人所使用的肝移植供體的真實來源,而不是討論其未得到官方承認的空談。以下是追查國際最新調查報告。
中文版: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6800
英文版:http://www.upholdjustice.org/node/271
“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掩蓋活摘器官罪惡的又一騙局
2015年3月10日
前言
追查國際根據公開發表資料的分析認為,2014年12月3日,原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宣布“中國將於2015年1月1日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 [1]的說辭不是中共的政策,也不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法規,而是中共掩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惡的又一個騙局。
自從2006年3月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被曝光以後,面對國際輿論對使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的指控,中共從否認到承認,甚至高調承認,並且炒作器官主要來自死刑犯,現在又宣布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等等。中共利用黃潔夫炒作死刑犯器官的一系列表演,與其說是對國際社會指控使用死刑犯器官的被迫承認,不如說是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指控的掩蓋和非正式回應。
實際上,黃潔夫長期在國際上的一系列言行,有效地起到了替中共解釋和迴避國際輿論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反人類罪指控的作用,把人們誤導引入在死囚器官方面討論,轉移了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反人類罪的注意,也給中共觀測國際動向尋找對策贏得了時間。但是,中共官方又從未給黃潔夫公開授權,對他的言行和形成的結果也從未否定。這樣一來,中共從中受益,但又不需為其負責,是一種不著痕跡的操控。
其實,中國大陸器官移植供體來源問題的要害從一開始就不是死刑犯,而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本報告從以下三個方面提供事實論證:
一、黃潔夫沒有被中共官方授權在國際上發聲,其說辭也沒有得到中共官方的附和。
二、中共有關利用死刑犯做移植的條例和規定均無法律效用。
三、中共炒作“死刑犯人數”和“死刑犯器官”企圖為“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自圓其說。
一、黃潔夫沒有被中共官方授權在國際上發聲,其說辭也沒有得到中共官方的附和
1.2005年黃潔夫首次提到死囚器官,被中共官方發言人否定兩次
黃潔夫在2005年11月世界衛生組織(WHO)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召開西太平洋區會議公開承認中國移植器官主要來自死刑犯。雖然黃時任衛生部副部長,但會議文件描述“在中國每年平均進行2000例肝移植,6000例腎移植,供體大多數來源於死刑犯。”並沒有指出這是黃潔夫代表中國政府作出的[2]。
黃潔夫在2015年1月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也表示,當時很多人都覺得他“捅了馬蜂窩”,黃自己也說是回來以後才得到“高層的支持”[3]。
根據以上說法,2005年11月是黃潔夫第一次在國際上承認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如果此前有過公開承認,就不會有“捅馬蜂窩”之說了。最早關於馬尼拉會議的報導來自2005年11月財經雜誌的報導,以後幾乎所有中文報導都引用財經雜誌的文章[4]。
儘管黃潔夫是以衛生部副部長的身份參加馬尼拉會議,沒有跡象表明他關於器官來源的說法得到了中共或政府的授權,事後中共政府也沒有以任何正規的形式承認他的說法。
事實上,2006年上半年,中共政府發言人有兩次正式否認了黃潔夫的馬尼拉講話。
2006年3月28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否認關於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同時強調“利用死刑犯器官進行移植是極個別的,並且要徵得本人同意[5]。”
2006年4月10日,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在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國移植的器官主要來自公民自願捐獻。死刑罪犯的器官利用是極個別的,也是經過犯人自願或家屬同意而捐獻的[6]。”
從程序上看,以上兩次否認死刑犯器官的講話更能代表中共官方的觀點。
2.黃潔夫在幾個移植委員會的頭銜都不是中共官方正式職務
儘管沒有中共正式授權,黃潔夫一直以非正式的中共官方“中國器官移植領域發言人”的身份對中國移植器官的來源發表言論。他經常使用的頭銜包括(原)衛生部副部長(2001年10月至2013年3月12日)[7]、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主任(2006年7月)[8]、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CODC)主任委員(2008年)[9]和兩者合併後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2014年3月1日)[10]。但是,他的有關移植政策的言論沒有得到中共其他衛生官員或者政府機構正式發言人證實或附和。
然而,在中國共產黨新聞網的中國領導資料庫中黃潔夫的欄目下,列出了他的官方正式職務原衛生部副部長和唯一的現任官方職務中央保健委員會副主任,卻沒有列出和移植政策相關性最高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OTC)、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委員會(CODC)和兩者合併後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移植委員會的職務。而這並非因為上述是醫學專業職務,因為級別低很多的醫學相關職務也列出了:現任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肝外科主任和國內外多家醫學和移植相關學術團體的頭銜。
由此可見,中共並不把人體器官移植的幾個委員會當作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因此故意避開。
3.幾個有關器官移植的委員會沒有任何行政權力,也沒有明確的專業歸屬
中共有意避開移植委員會這個推論也可以從計生委的官方網站得到證實。2014年3月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的通知是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合發布的,通知發布在計生委的網站上[11]。計生委網站的機構中分為“委機關”、“直屬和聯繫單位”、“業務主管社會組織”和“地方衛生計生部門”四個欄目,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不屬於以上四個部份的任何一個。
黃潔夫於2008年聲稱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12],然而,已經成立近一年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卻不在國務院機構中。這個統管中國龐大器官移植業的機構沒有自己的網頁,行政或專業歸屬也不清楚。在政府上網工程實施十多年以後,連最低的政府行政機構鄉鎮街道都有了自己的官方網頁,足見黃潔夫一人大出風頭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更像是一個無人員無經費無辦公場所的皮包公司。
二、中共有關利用死刑犯做移植的條例和規定均無法律效用
關於利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中共有一個沒有法律效用的《規定》,即1984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這個《暫行規定》至今仍然有效[13]。
2007年3月21日國務院頒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並不是法律,也沒有廢除1984年的《暫行規定》[14]。
如果中共對使用死刑犯器官有政策調整,直接廢除1984年的《暫行規定》比讓一個未經授權的原衛生部副部長出面發表一系列講話要有效的多。
從法律角度,中共至今沒有做任何事情來改變利用死刑犯器官做移植或他用的做法。
三、中共炒作“死刑犯人數”和“死刑犯器官”企圖為“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自圓其說
1.死囚器官在國際上曝光是在2001年,中共強烈否認
中共使用死刑犯器官引起國際關注開始於2001年。2001年6月27日,天津武警醫院醫生王國齊在美國國會作證,曝光該醫院利用死囚器官做移植[15]。 7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記者招待會。在會上,武警天津總隊醫院副院長田滏明說,關於指稱武警天津總隊醫院從事死刑犯器官移植和買賣,完全是無中生有地“捏造事實、惡意誹謗”,他並指出這個證詞是“編造的、憑空想像的,”是出於卑劣的目的演出的一出反華鬧劇[16]。
此後,國際社會並沒有在死刑犯器官上採取進一步的調查或指控,中共也沒有作出任何新的回應。死刑犯器官問題並沒有形成中共必須回應的國際壓力。
2.每年的中共處死的死刑犯人數被中共視為“國家機密”
對中共而言,常規的國際譴責和必須保護的國家機密是每年處死的死刑犯數量。每年,國際大赦都要費力的收集各個地方法院的死刑判決,歸總統計後估算出全國的死刑執行人數。在沒有嚴打的年份,大赦國際估計中共每年處死1600人左右[17],這已經占全世界所有國家處死人數的80%。僅此一項就成為每年西方國家和人權團體報告中批評中共人權狀況的重要指標。
3.中共突然炒作國家機密,使“死刑犯器官”和“死刑犯人數”成為國際熱點
就是這兩項中共視為國家機密,堅決否認和絕不回應的重大侵犯人權的指控,突然被炒作成了國際熱點。而黃潔夫則處於炒作的中心。
2006年以來,黃潔夫利用一切可能的場合對國際社會強調中國的移植器官絕大多數來自死刑犯,而官方發言人也不再公開否認,但也沒有公開承認他的說法。追查國際曾對此做過專題調查。[18]
由於每年國際人權團體發表的中國死刑犯數量遠遠不能解釋中國在1999年以後暴增的器官移植數量,中共除了繼續炒作死刑犯是主要器官來源的同時,從2013年又開始放風增加歷年的死刑犯數字。黃潔夫在2013年3月7日《南方都市報》採訪時說,“十年前中國死刑犯就以每年10%的速度下降,現在實際上死囚已經很少了[19]。”根據國際人權組織估計,2013年中國處決人數在1000到3000人,也就是說,黃潔夫把2003年前後中國死刑犯的處死人數在國際大赦的估計數上增加了至少5倍。
似乎是為了呼應黃潔夫的說法,對話基金會2014年10月發表的報告中也指出,中國死刑犯判決數2002年為12000人,2007年為6500人,2012年為3000人,2013年為2400人[20]。在這份報告中,對話基金會透露其獲取的死刑犯人數信息來源於“一名有權利接觸到每年死刑犯人數,屬於國家機密的司法官員”。這個事實說明死刑犯人數是中共故意泄露的。
關於每年死刑執行人數,一直都是國家機密,為甚麼黃潔夫和對話基金這兩個對死刑人數沒有權威發言權的“外人”,卻都突然宣布2002年2003年死囚數量極大,2013年死囚數量相對減少?從表面看,是為了證明目前可供移植的死囚器官已經不多,推動器官捐獻有重要意義,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卻很可能是企圖證明,由於10年前死刑執行數量極大,足以滿足每年1萬以上的器官移植需求。
也就是說,中共為了證明移植器官確實是來自2006年以來一直強調的死刑犯,有意利用黃潔夫和對話基金會泄露“國家機密”,而且竭力“誇大”了中共本已飽受批評的惡劣人權指標——死刑執行人數。
結語
器官移植的瓶頸,在全世界,包括相當大部份公民都參與自願捐獻的西方主要已開發國家,都是器官供體的不足,而在中國這個傳統上不支持捐獻器官,也沒有任何器官捐獻分配系統的國家,居然在正式啟動器官捐獻系統的一年之內,就由一位前衛生部副部長、現任中央保健委員會副主任的黃潔夫宣布自願捐獻器官已經可以滿足每年1萬例的器官移植量,中國移植器官將不再依賴死刑犯,與其說是創造了奇蹟,不如說是設計了一個逐步實現的謊言。
追查國際提醒國際社會,不要被黃潔夫的言論迷惑,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國用不用死刑犯器官這個問題上;要求中共官方提供過去15年以來器官移植供體的真正來源才是關鍵。不要被黃潔夫所鼓吹的所謂公民捐獻系統所迷惑,黃本人承認在2012年一年就主刀500多個肝移植[21],國際社會應該要求黃提供他本人所使用的肝移植供體的真實來源,而不是討論其未得到官方承認的空談。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電話:347-448-5790;傳真:347-402-1444
郵址:P.O. Box 84,New York, NY, 10116 USA
舉報信箱: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3387
網址: http://www.upholdjustice.org/, http://www.zhuichaguoji.org
參考資料
[1]《南方都市報》 2014年12月05日,“明年起中國全面停止死囚捐獻器官,中國醫院協會OPO聯盟主席黃潔夫表示,公民自願捐獻將成為器官移植唯一渠道” 作者:程姝雯
http://epaper.nandu.com/epaper/M/html/2014-12/05/content_3355770.htm?div=-1
[2] Consultation Meeting on Transplantation with National Health Authorities in 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http://www.moh.gov.my/images/gallery/orga/Consultation-Meeting.pdf
[3] 《鳳凰衛視》2015年01月11日,“黃潔夫:我只看過一次摘取器官 覺得需要改變”
http://news.ifeng.com/a/20150111/42906812_0.shtml
[4] 《財經》雜誌總147期 2005年11月28日 “器官移植:加快規制的地帶”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05-11-28/110062607.html
[5] 《自由亞洲電台》2006年3月29日,“中國否認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organ_harvest-20060329.html
[6] 《新華網》2006年4月10日 “衛生部駁斥中國隨意取死刑犯器官移植的言論”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4/10/content_4405862.htm
[7]《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3月12日 “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來源:人事司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SYguowuyuanrenmian/201303/t20130322_9182 8.htm
[8]《新華網》2008年3月14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來源:新京報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4/content_7785194.htm
《中國網》2008年3月14日 “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 來源:新京報
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08-03/14/content_12543001.htm
[9]《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13年3月1日 “《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3月1日起實施”來源:天津日報
http://www.gov.cn/fwxx/sh/2013-03/01/content_2342510.htm
[10]《科學網》2014年3月8日 “黃潔夫委員:每百萬人中只有0.5人自願捐獻器官”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4/3/289619.shtm
[11]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網站》2014年3月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關於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4〕9號 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85u/201403/7f8a8f02b890417281c75f6f83aeb215.shtml
[12]《新華網》2008年3月14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器官移植將設國家監管機構”來源:新京報 http://news.xinhuanet.com/misc/2008-03/14/content_7785194.htm
[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關於利用死刑罪犯屍體或屍體器官的暫行規定”狀態:有效 發布日期:1984-10-09 生效日期: 1984-10-09 http://www.110.com/fagui/law_21137.html
[14]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04月06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http://www.gov.cn/zwgk/2007-04/06/content_574120.htm
[15] ORGANS FOR SALE: CHINA'S GROWING TRADE AND ULTIMATE VIOLATION OF PRISONERS' RIGHTS http://commdocs.house.gov/committees/intlrel/hfa73452.000/hfa73452_0f.htm
[16] 《新華網》 2001年07月04日,“武警天津醫院:死刑犯器官移植的指稱完全是捏造” http://news.sina.com.cn/c/293410.html
[17] 《器官移植調查網》2006年7月6日“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Author: David Matas and David Kilgour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report0607/report060706-eng.pdf
[18]《追查國際》2014年4月30日 中共利用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掩蓋器官移植供體來源的調查報告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40336
[19]《中國器官移植網》 2013年3月7日 “九成醫生尚不了解腦死亡 黃潔夫認為相關立法條件未成熟” 來源:南方都市報
[20] Duihua.org 2014年11月 “China Executed 2,400 People in 2013”
http://duihua.org/wp/?page_id=9270
[21]《大洋網》2013年3月13日“衛生部原副部長黃潔夫:我要帶頭向捐獻者鞠躬” 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劉蕤紅、王鶴、李穎、賀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