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訴江的一點認識

貴州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5月22日】

隨著法輪功真相的廣泛傳播,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律師挺身而出,為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2015年4月24日上午9時,江蘇省鎮江市句容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陸秀軍非法庭審上,中國著名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醫事法學研究所所長張贊寧表示,江澤民一意孤行凌駕法律,“真正犯這個罪的應該是江澤民”。成為在大陸法庭上公開控訴江澤民的第一人。

2015年5月1日中共《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開始施行,該《意見》要求“有案必立,有訴必應”。《意見》宣稱:“發現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據明慧網報導,5月15日,湖北襄陽中級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張兆森“利用網絡傳播法輪功真相”一案。張兆森在法庭上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庭審的檢察官收了控告書。張兆森當庭取保候審回家。張兆森5月11日還通過郵政快遞向中共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

我們都知道這是正法進程到了這一步了,一切都為我們直接訴江鋪墊好了,但是天象變化下要有人去動。任何一個同修或同修家屬如果條件具備,就可以直接訴江,這裡講的條件具備是指當事人心性到位及具備被中共迫害的直接證據。條件暫時不具備(心性、證據)的同修可通過各種方式協助條件具備的同修訴江,這樣大家整體都能投入並跟上訴江的正法進程中去推動訴江。

還有就是現在被非法開庭審理的同修,我們可以通過律師、同修家屬或其他途徑了解當事同修的情況並和他(她)交流,在徵得當事同修本人的同意下,我們就可以當庭直接遞交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如果大家都這樣做,會極大的震懾邪惡,直接推動把邪惡之首江澤民送上法庭受審。

還有就是我們有一定正念基礎會上網並具備一定文字能力的同修,要重視協助到現在為止都沒有把自身遭受中共的任何形式的迫害完整曝光的同修趕快曝光邪惡。就我們本地而言,到今天就還有不少這樣的同修,我們認為敢於揭露曝光自身所受的中共迫害和訴江是結合起來的,試想如果到現在都不能完整曝光自身過去所受的中共的任何形式的迫害,他(她)怎麼能做到直接訴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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