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訴江狀寫成交流文章

大陸大法弟子


【正見網2015年08月18日】

同修轉過來六份訴江狀,要我整理列印出來。我讀了之後,發現同修們在寫自己的得法受益與遭受迫害部份時,都寫成了交流文章,重點寫自己是如何去執著心的,反而遭受迫害部份略寫,本末倒置了。

這有兩個原因:一是同修們沒有打過官司,不知道起訴書如何寫;二是協調人沒有協調好,自己都沒有弄明白訴江狀的相關事宜,只知道大法弟子應該走這一步,到邊遠地區、消息閉塞的同修那兒切磋的時候。只是講應該寫,但如何寫,思路不清晰。

實際上,這是用心問題。修煉是見人心的,不是大家哄,走形式。有句俗話叫“鼻子底下有張嘴”,不會的可以問。現在信息很發達,在網絡上也可以找到起訴書的法律文本;可以諮詢律師;諮詢身邊的親朋好友等。協調人也要用心,現在明慧網提供了各種各樣的訴江文本,都是行之有效的好範本。協調人要用心把這些文本弄明白,可以根據同修的實際情況採用,與同修交流時,一定要給同修講明白如何寫遭受迫害的過程,要言之有據,不能籠統、概括的寫。

寫訴江狀不是走形式,是曝光邪惡,挽救眾生,沒有純淨的心態,是起不到作用的。“真能這樣提高上來,你們在純淨心態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聖的。”(《精進要旨(一)》<再認識>)同修們真的要在修煉上下功夫,學好法,修好自己,把訴江狀當作一個救人的項目,用心做好,在救人中起到神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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