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9月29日】
在這些年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警察這個群體一直是充當具體執行者的角色。但是我們和警察的關係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而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
師父說:「我們作為修煉的人哪,就儘量的慈悲的對待你身邊的一切眾生。也許有的人是機緣不到,也許有的人中毒太深但是還可救,當然也有一些人是不可救的,但絕大多數都是可救的,目前你還分不清。我想千萬別心灰意冷,對誰都慈悲這樣去做,有熔化鋼鐵的慈悲就能做好。」(《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在與警察接觸的具體各種實際場景中,當我們抱著爭鬥心、怨恨心、怕心或其他人心去思考行事時,產生的結果可能就是不好的,也給救人帶來了難度。反之,如果我們能懷著慈悲善念救人的目地去與警察溝通講清真相,也許就會產生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同時隨著時間的推移正法的推進,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的大量消減,很多警察在對待這場迫害也有了新的思考與做法,很多人也在主動利用自己的職權善意保護法輪功學員不受到傷害。
被動承受迫害從而讓迫害更嚴重
二零一四年,我坐火車回妻子的家,在過了安檢上火車時,就被一個早就等著的警察叫去查包,他不僅查我的包,而且還查和我同行的親屬的行李,全車的人都看著我們,以為我們犯了什麼事。他查完了所有的包,我看見他給他的上級在匯報情況,顯然他們這是有備而來,是在省610、國保的操縱下乾的。
警方人口查詢系統不應將錄入乘客的信仰法輪功信息及被非法判處刑罰信息與身份證的正常使用相連,違反身份證法第十四條身份證法定記載的項目,違法記載公民個人信仰信息,並加以歧視的進行報警。鐵路檢票系統不應讀取公民的個人信息,違反身份證法第十九條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依法要追究法律責任。雖然我知道鐵路警察僅僅因身份證系統報警,便在未出示工作證件,未說明理由,未出示傳喚手續及檢查證件的情況下,對乘客的人身及隨身物品進行檢查,涉嫌非法搜查罪。但是自己當時正念不足,因為同行的親戚也在旁邊,害怕給他們也帶來「麻煩」,自己不僅沒有主動去向警察講真相,反而還配合了他們的非法檢查。
這些事情是有關聯性的,面對無理非法的迫害,當你不去慈悲講真相那就是在縱容邪惡的積累,從而導致更嚴重迫害的發生。一天本地派出所片警突然給我打電話說有點事找我,然後把我騙到警務室進行非法詢問、拍照等,我不配合他們的惡行,他們就想把我帶到派出所繼續迫害,在此過程中我沒有抱著慈悲的心態深入去給他們講真相,反而在怨恨心、怕心的驅使下憤然離開他們準備跑回家去,派出所其他幾個警察來追我,並把我打翻在地,然後幾個人一起把我的手扭到背後並用手銬反銬著押到了派出所,一路上民眾圍觀還以為是在抓罪犯。到了派出所,他們強制給我非法抽血、按手印指紋、詢問筆錄及拍照等迫害,給我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
接下來的一天晚上,我家又被派出所片警、分局警察及社區十幾個相關人員非法抄家,在現場才補填抄家「檢查」手續,抄家中領頭的還打電話叫來三個電腦技術人員,帶著設備對我家電腦現場檢測兩小時一無所獲,未抄走電腦,後搜走了手機等私人物品。抄家中警察頭目還非法單獨訊問我妻子,問她是否看到我在家煉功和通過電腦傳播法輪功信息?我妻子說不知道。他們還挑撥夫妻關係,說我過去坐過幾年牢如何如何,妄圖以此激怒妻子誘供對我不利的迫害「證據」。
事情發生後剛開始我沒有用正念去看問題,一度有意迴避和警察溝通講真相,總感覺和他們不可理喻。呆在家裡完全不安全,有一段時間老是想出國去避難。後來到同修家住了一段時間堅持每天多學法、多發正念清除邪惡因素、多參與救人項目,才調整好自己的修煉狀態,認識到要主動慈悲去給警察講真相,不要迴避問題。
隨後我放下怕心及其他人心主動上明慧網曝光了所有自己遭受的迫害,同時還通過各個渠道向各個職能部門反映自己被迫害的情況,這本身也是在講真相救人,這些事情後面在我身上就沒有再發生過。
訴江中,主動去派出所和所長講真相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我通過快遞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狀,控告元兇江澤民,被最高檢察院順利簽收。在控告狀中,我詳細描述了我修煉法輪功受益與堅持修煉遭受迫害的事實,江澤民所需負的法律責任,包括江作為暴力鎮壓與酷刑折磨法輪功修煉者的主犯的責任。我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元兇江澤民依法提起公訴,要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依法懲處,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徹底清除江澤民以國家、政府的名義對法輪功所做出的一切不公正定論、規定、禁令、限制和影響;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清白,立即全部釋放所有非法被關、被拘、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自從我訴江以來感覺自己身心得到了淨化,個人修煉狀態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時我也通過自己訴江這件事結合最新的時事變化給家人深入講真相,讓家人對大法真相有了更多了解,家人也越來越能從正面來看待法輪大法。
當時在明慧網上,幾乎每天都能看到不少參與訴江的全國各地的同修遭到了當地派出所、居委會的「訴江詢問」,有的同修遭到了綁架甚至非法拘留,有的同修及其家人不斷受到騷擾,嚴重影響同修及家人的正常生活,有的同修做的好一些,就是正念十足的給「訴江詢問」來訪的當地派出所、居委會人員講真相,最後他們明白真相後都連說感謝走了。
我們當地還沒有遭到派出所、居委會人員的「訴江詢問」,但是我的內心深處真的覺得這些生命很可憐。為甚麼我們要被動的承受他們的上門非法的「訴江詢問」呢?這本身不是在給他們犯罪的機會嗎?我覺得我們應該主動的通過自身的訴江去派出所、居委會講真相。
於是,我打電話聯繫我們當地派出所的負責所謂「維穩」的所長要求見面,剛開始受到一些干擾,一直拖了三天才和所長見了面。簡單開場白後,我就直接切入主題,告知他當前的形勢已經有逾十五萬民眾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我也是其中一位。同時主動告知他不要參與對我們控告江澤民的非法騷擾中來,我說你們的口頭禪不是經常說你們是執行上面的命令嗎?我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及《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給你看。他說他已經看過了相關文件,並說控告誰是你們的權利,任何人是不能干預的。最後他送我出門,善意地說以後如果我有什麼困難,他都願意幫忙。回家的路上,我感到自己非常高大,神清氣爽,據說這位所長後面還升職了。
被非法騷擾主動去和警察講真相
去年本地派出所片警給我打電話,突然要求每月必須見面一次,我主動找到轄區派出所負責維穩的副所長講真相;他可能當時有其他事在忙沒有時間和我具體溝通,只是告訴我這件事要去找國保大隊。我覺得做正事接觸到的一切人都是我們講真相的對像,師父一直就在我們身邊守護我們。隨後我就主動去找國保大隊溝通。
門衛先讓我找大門旁邊的公安信訪部門,與接待的一位老公安接觸。他應該對我們的事有所了解,並善意提醒我很多事情是上面下的指令,還不是國保這邊決定的,並說我去見國保大隊在他這裡完全沒問題。
然後我又返回接待大廳。門衛讓我寫明見面的要求及提供身份證件後,就上樓去找國保相關負責人了。
我在接待大廳等了十多二十分鐘,一直持續發正念清除干擾。在等待的過程中雖然整體狀態平穩,但還是有一點緊張的情緒在。有意思的是,剛開始門衛還不讓我坐,說座椅是他們工作專用的,但是過了一會他主動對我笑了,說你坐下等吧。上去的人一會下來後,對我說國保這裡已經和轄區派出所負責維穩的副所長溝通過了,說我可以回去了。我問具體什麼結果,他說不知道。
第二天我又去轄區派出所見了負責維穩的副所長,整體溝通氣氛比較順暢與友善。我首先明確說你們是執法者,不應是違法者,法無明令不可為,沒有法律規定支持的行為就是違法行為。《警察法》也規定,面對上面下達的違法命令你們可以不執行,否則你們自己是要承擔責任的。
副所長和我談到了很多,他很坦誠的告訴我,其實對於我們這方面的事情國保是有所謂的指導意見的,但是用他的原話來說,就是國保這裡現在已經很弱了,目前改成了所謂的「政保大隊」。本來國保要求他們對於轄區裡的法輪功學員是每個月都要有所謂的「敲門行動」及見面要求的,但是現在他們轄區派出所負責維穩的根本就不管了。只是對於剛出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回訪。
但是我直接建議他:連這個也不要上門了,你不參與就是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和我透露:其實現在國保這裡已經很鬆了,反而是因為現在上面調來了兩位領導,他們要求市公安局加強所謂的基礎信息管控功能,所以才導致要求每月見面一次的事發生。
因為我這段時間去轄區派出所的頻率比較高,也確實看到了很多一般有普通案底的人也被要求每個月見面一次。從我這裡接觸到的情況也印證了負責維穩的副所長所說,就是當時找我的是轄區派出所負責基礎信息管控的另一位副所長。
說起這位副所長還挺有意思,很多年以前他見過我,但是我已經忘了,那時他還只是一名普通警察,他的朋友是我居住地的片警,因為我當時也和他的這位警察朋友講真相(這位片警明白真相後幾乎從來不打擾我,後面也升職了),所以他對我印象深刻。在這樣的基點下,我們進行了非常平和、友好的溝通,我談到了這些年來因為堅持修煉自己及家人遭受的迫害,即便如此我還是儘自己所能幹好工作照顧好家人孝順父母,他非常認同我在艱難的環境下還能恪守做人的道德及行為準則,也因此非常尊敬我,我們溝通完後他親自把我送下樓,我都走出很遠了他還在向我揮手,後來在他的善意幫助下,其他警察再也沒有來騷擾我了。
這個變化是原來我沒有想到的,因為原來一般概念就認為主要就是國保這裡在主導這件事。這反映出一個什麼問題呢?就是我們都知道邪惡整體力量已經不夠了,但是很多時候我們認識上還比較籠統。通過這件事可以讓我們更具體更微觀的看清楚邪惡力量的消減、衰落——原來邪惡力量充足的時候會有專門特殊幹這件壞事的所謂國保在幕後指揮操控,現在力量不夠了,只有更多的轉到或者叫寄生到(這個說法比較準確,但是還在幹著壞事)一般刑事基礎信息管控這裡了。這個脈絡信息變化非常清晰明了。
通過過去與現在接觸警察的他們態度轉變的對比,我真切感受到一方面形勢變化很大,我們自身狀態的改變必然會帶來警察態度的轉變,很多人是不願意繼續再干迫害法輪功的事了;另一方面在具體實際的接觸環境中,深深的感受到了師父的洪大慈悲是安排我們盡力去救度一切可救之人的。
在最後不多的時間裡,我一定要靜下心來多學法、多學法、多學法,這是我們做好正事的根本保障,放下所有人心做好三件事的同時多去救度有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