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中看境界的不同

大法弟子 一帆


【正見網2017年04月21日】

一、 修煉前“有得有失”小故事二則

記得年輕的時候,有一年夏天,我一個人騎自行車走在油漆路上,看到一張五元錢,就下車撿起來,然後就用這張錢買了個西瓜。等回家的時候真巧,一隻小豬橫過馬路,我騎自行車躲不及,一下子撞上,好在小豬跑了,人也沒有傷,西瓜還在手上。可自行車撞傷了,就到街邊簡單修理好才回家了。撿到了錢,卻撞壞了自行車。

再有一次在外地,我們一家三口人去飯店吃飯,飯桌地下有幾張小錢,正好七元,我就當成是自己的撿起來,吃過飯就在街邊小藥店買了一板消炎藥,那時沒修煉經常吃藥。回到家裡想起來要吃點藥,可是那板藥卻怎麼也找不到了,消失了一樣。用撿到的錢買的藥,那藥當然就沒了。

二、 修煉法輪大法以後經歷的故事三則

記得剛剛走入大法修煉不久,一次我去儲蓄所存錢,是不大的一間小屋,中間玻璃窗隔開。我在窗口辦理完,拿起存摺就要離開時,一眼看到窗口這邊一張百元幣,當時小屋窗口這面就只有我一個人在,我沒有任何猶豫,拿起錢交給裡邊的儲蓄所辦事員,告訴她:“這可能是剛才的儲戶來支錢落下的吧?”不是我的錢,當然不會再當成自己的撿起來的。不是我的東西我不要,這是大法修煉人的自然狀態。

今年元旦過後的一天,我和孩子去商場買東西。其中買了一對豬腳,在電腦計價票上卻是0.07元,孩子說:媽媽你看,這可合適了!我一看,這不是算錯了嗎!趕緊去找管計價的服務員糾正過來,實際是三十六元。電腦也有出現失誤的,可我是修煉人,不能占“失誤”的便宜啊。

去年八月十九日,我去銀行把我的工資本上的8000元支取出來。在銀行窗口我要求在定期存摺上存6000元,現金2000元拿走。辦完後我站起來就往出走。往次辦這種事,我從來不看折,因為我絕對信任銀行職員不會錯。可那天我就想看看存摺,就一邊走一邊看,走出十來米遠時看出不對了!怎麼我拿著2000元現金,定期存摺上又存了8000元,等於多給我2000元!我趕緊回去說明,要求更正。那小職員趕緊說:謝謝阿姨!

這種情況我要不發現,他們錯了都找不出來,從帳面看,我在工資卡支取8000元存到存摺8000元,沒錯。而我拿現金2000元,帳面體現不出來。然而我是大法修煉人,決不會沾別人的便宜,損人利己的事決不會幹的。遇事為別人著想是自然做到的,不是強為的。

法輪大法修煉就是不知不覺改變著人中的一切不足,自覺自愿的看淡一切名利慾望,不斷規正自己的方方面面,逐漸淨化自己的心靈,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質,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提高生命境界。

僅以此文紀念法輪大法洪傳世界二十五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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