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人魚

滌凡


【正見網2002年11月17日】

通過汽車的後視鏡,我再一次整理了一下身上貂皮大衣毛茸茸的領子,對著鏡子中的自己滿意地笑了。

的確,我是有理由驕傲的,不管在任何方面。我敢打賭,一個28歲的女人很少能象我這樣,在沒有任何特殊的家庭背景的幫助下擁有象我這樣的事業。也很少有女人在擁有了自己事業的同時還擁有美麗及年輕。在中國大陸,一個28歲的女人無疑已過了黃金期,不過我的容貌看起來最多25歲。僅僅只有三年的時間,但是卻有很大的差別,不管是在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雖然這些都是刻意保養出來的,但就連專業的美容師都不得不承認我的天生麗質。

這一生,我都是順利的。毫不誇張的說一句我是天生的勝者。從小學開始我的成績都是第一,直到中學、大學畢業。如果我長得丑一點或者只是一般,那也許不希奇,可貴的是我的容貌也是那樣的拔尖,瓜子臉、單鳳眼,筆直的鼻樑,吹彈可破的肌膚,在流行復古的今天我的美是無可挑剔的。我承認,這副美麗的容貌使得我在商場中占足先機,但,最重要的還是我的聰慧與獨到的眼光,否則,今天的我不可能是一個擁有上千員工的集團的總裁。

二十八年的歲月我占足了風光,只除了一個人,只除了一個!想到這裡,我笑的更加得意了。因為我已經要徹底的將她打敗了,就在今天,就在現在!我幾乎是有些迫不及待的下車,走進本市最豪華的酒店。在服務生的帶領下走入包間。

「班長!」一進入房間我的手就被緊緊的握住,聲音充滿了激動。

「王亮!」我的聲音雖然也有些激動,但還算克制。雖然眼前人是我從小學一直到高中的同班。

「多日不見,班長不愧是班長。依然是這樣漂亮、美麗。」

「王亮,你小子別死握著班長的手不放,咱上學的時候,你就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對班長有著非分之想,怎麼到今天你還賊心不死呀。」雖然說話人的樣子和我記憶中的已不能對上號,但憑著這番話,我就能肯定他是張明。果然,剛被王亮鬆開的手,馬上又被握住。「我是張明,班長還記得我不?」

「哼,記得你?我想沒人能把你忘了。情書能送到老師手裡,這件事情,我想咱二十四中的師生沒一個能忘嘍。」剛才被臭過的王亮反唇相譏。不過張明那件事情確實鬧的夠轟動,也夠爆笑。自小我就因為容貌的關係是男生追逐的對像。張明,也是曾經的一個。但,此人雖然平時嘻嘻哈哈的,有時候卻很害羞,特別是在喜歡的女孩子面前。壞就壞在他太害羞了,一直不敢對我表白,那一天也不知道受了誰的鼓舞,還是吃錯了藥,終於下定了決心,要送交情書。那一天,我因為家裡有事,沒有象以往那樣總是在學校寫完作業才走而是一放學就回家了。說來也巧,一向愛穿深色衣服的班主任那天居然穿了件和我一樣的白色連衣裙。我們的班主任也是剛大學畢業,年齡不大,和我的體形也很象。據聲稱自己一直在窗外看完全程的王亮說,這傢伙等了一天終於等到班長單獨呆在教室裡,做足了十次的深呼吸才以一副慷慨就義的神情走向自己心中的「白衣天使」坑坑吧吧的說了一句「班、班長,這、這是我寫的,你、你……」還沒等他說完,我們班主任就拿過了那封信,冷冷的問了一句「張明,咱班的作業不都是小組組長檢查嗎?怎麼,你還有特權?」聽到聲音不對的張明,抬頭看到他的信落入了班主任的手中,甚至還可以說是他親手遞過去的,當時那個表情絕不是一個傻字能形容的,他甚至連說話的聲都沒了。不過他當時還能站的住,沒直接暈倒也是本事。當然,也是過來人的班主任並沒有多加追究,只是讓他寫了份檢查了事。不過他錯送情書的事情無疑成了當年度的最佳笑料。

「去!我送錯?那是我故意送錯的,為的就是讓班長明白我對她的一片真心,全校師生共做證!」畢竟時間已過了14年,張明早已不是當年的小男生。

「邊兒去!你們男生就會說點沒營養的。班長,我是王娜。」身邊的兩個男生被推開了,看到眼前女子我楞了一下。王娜?那個成績總是緊隨於我的王娜?那個驕傲的女生?怎麼一臉的滄桑。是的,28歲的她並未顯得太老,只是掩飾不住的疲憊一覽無疑。「你還是那樣漂亮,不象我。」任何偉大的魔術師都無法和時間相比。十四年,可以令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長成少年,也可以令驕傲的少女變成一個滄桑的少婦。那個她呢?她是不是也變了呢?如果,她早已不是以前的她,那這麼多年我何必過的這麼辛苦?是的,我取得了令人羨慕的成功,但這份成功卻是我用別人無法想像的代價換取的。

「咱班長那可不只是有美麗。知道金領麗人嗎?那說的就是咱班長――一個擁有上千名員工的大集團的總裁!這次同學會所有的開支都是咱班長出的。」說話的是劉全,這次同學會雖然由我出資,卻是托他聯繫的人。

「哦!我說呢!你小子怎麼可能請我們來這麼好的酒店,原來是由咱班長出資。我還以為是你買彩票中了大獎呢。」

「這可沒準,見了咱班長,說不定我突然就時來運轉了,今晚那500萬沒準就姓劉了。」

「是,姓劉!就是不知道是劉呀,還是留?」

脫下貂皮大衣,我坐在王娜身邊,一邊漫不經心的看著鬥嘴的張明和劉全,一邊隨意的聽著王娜對自己婚姻不幸的訴說。這次的同學會,我並沒有請太多的人,也就五、六個。我的用意從一開始就不是緬懷過去的時光,而是為了她,如果不是怕做得太明顯、太沒風度,我也許只會請她。我要贏,但一定要贏得不露痕跡,一定要贏得有深度、有風采,我要她自慚形穢!我知道,這是一個必勝的仗。

我已從劉全那裡聽到了有關她的事情。她依舊獨身,沒有工作,初中文憑,就連她那當年引得全班同學羨慕的家世也早已不如往日。她的父親甚至前年還被勞教兩年,好像是因為什麼法輪功。想到這裡,我暗笑了一下。和共產黨對著幹是最傻的。小時也因那些趨炎附勢之人的卑鄙而惱怒,認為他們沒有骨氣、沒有氣節。但,幾年的商場生涯告訴了我,只有順著政府才能有一口飯吃,別管裡面是不是有黑洞、有腐敗,對於那些你所要做的就是順應,否則下場絕對很慘,不管你多有錢,在中國,你只有聽xx黨的。

看了一下手錶,離約定的時間已過了十分鐘。她,還沒有到。我有些著急,我第一次發現,原來等待敵人比等待戀人更心焦。我甚至有點害怕,是的,害怕。我怕她不能來,我甚至擔心她出意外,我等這一刻已經等了十幾年,如果功虧一簣,我可能會抱憾終生。時間又過了五分鐘。那邊的王亮已經開始不滿,提議要先開始,被我拒絕了。

這一生我一直是那樣的優秀,那樣的順利,一直都是眾人注目的焦點。只除了初中三年。她出現了。不漂亮、不優秀,但不管是同學還是老師看的不再是我,而是她。

我永遠記得那一天。初一的第一個學期,加上暑假的補課,我們已開學有一個月,同學之間彼此也已熟識。毫無意外的我當選為班長,正在我以為三年的初中時光會和以前一樣的時候,她出現了。

那一天是下午周末大掃除,她來認班。班主任將她領到班上,在夕陽的照射下,她靜靜的站在講台上。帶著十二歲少年很少有的成熟與憂鬱,靜靜的站在那裡。一身白色休閒服,很帥的一頭短髮。健康的膚色,秀氣的臉龐上一對濃濃的眉毛,狹長的眼睛裡流露出的是一種無謂的目光。在那一瞬間,我的心中不由的暗贊了一聲:好特別的男生。

是的,她是女生,但在一開始所有的同學都認為她是男生。不僅因為她1.72的身高,更因為她所具有的氣質。冷冷的淡淡的。在那個酷哥當道的年代,她的出現讓我們這些情竇初開的女生一陣心喜。她向全班同學鞠了一下躬,說自己叫「任宇」。任宇,如果她是男生,也許今天的我不一定如此的在意她;如果她和大多數女生一樣,也許我們還有可能成為好朋友。她的容貌如果作為男生可以說帥氣,但如果作為一個女孩子則只能說是清秀。可就是這樣一個毫不出眾的女孩子,奪去了所有人的注意。我所上的初中是全市的重點,我們班又是重點班,可以說班裡的所有同學在小學都不是泛泛之輩,成績都是出類拔萃。只有她例外。沒經過分班測試就到了我們這個全市最好的班級。只因為她的家世。全市首富的女兒,頂著這樣一個光環她什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更何況她本身又是那樣的不同。

「對不起、對不起,路上有點事情耽擱了。」門被推開,我一直期待的對像終於出現了。我站起身,激動的看著她。她,變了。但這種變化絕不是王娜、劉全的那種變化。十幾年前她出現在眾人的面前是帶著憂鬱與冷淡,現在則是超然。是的,超然。十年來,時間對她真是仁慈,除了氣質的轉變外,沒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跡。她的身形依然消瘦,眼睛依然明亮,皮膚依然光滑,這些絕不是刻意保養出來的。

「任宇,我說你可真不夠意思,老同學好久不見,你居然還來晚了。」

「是我的錯,對不起大家了。我先自罰一杯。」

「只一杯,這也太少了吧,最少要三杯!」王亮不依道。「對對,最少要三杯!」身邊的王娜也跟著起鬨。

「算了,咱還沒吃飯,喝太多酒對身體不好。」我開口阻攔,這桌飯我的目的並不是吵鬧與敘舊。

「看在班長的面子上就饒了你。一杯就一杯吧。」

「還是班長好。」任宇笑了笑。「善良的人最美麗,要不咱班長就漂亮了?」

「對你,我想可能很少會有女孩子不善良的。幸虧你不是男人,否則不知要有多少女人遭殃。」劉全嘆到。不錯,任宇明明是女生,卻異常的得女孩子的青睞。在初一的第一學期,不知有多少不明真相的外班女生送給她過情書。也許就是因為不勝其煩,她留起了長發,這才杜絕了別的學校的女生放學後等到我們學校門口只為了看她一眼的現象。

菜,一道一道的上來了。我一反剛才的沉默,對王亮他們提出來的問題有問必答,在他們的感嘆聲、羨慕聲中我異常的興奮。這些話我當然不是第一次聽到,但在別人那裡我早已聽的麻痹,而今天,因為她在這裡,我十年等待的就是這一刻。「那這樣說,班長手中的股份不是僅次於董事長了嗎?」身邊的王娜發出驚訝聲。我得意的一笑,看了眼對面的任宇。她的眼中並沒有我所期望的妒忌與羨慕,甚至連一點變化都沒有。只是嘴邊含笑地看著我們。她這份笑容刺激了我,幾乎是想也沒想的我衝口說道:「任宇,任伯伯還好吧?」我知道這話很沒有風度。果然,四周突然靜了下來。本來在吵鬧的張明、劉全都停了下來。這話,實在不應說出口。但我不後悔。我討厭任宇那笑容。淡淡的、超然世外的,仿佛我們所說的都不值得一提。我的成功、我的努力,我的一切仿佛什麼都不算。

「哦,他還好,身體健康、心情愉快。」對!就是這該死的口氣,明明我問了一件這麼不該問的事情,明明在別人看來很是丟人的問題,她卻能不當一回事。「任伯母呢?」我知道自己有點歇斯底裡,但我就是忍不住。十年了,自從她突然放棄中考,使我喪失了最後一絲戰勝她的機會後,我等今天已經等了十年了。

「她也很好。你的父母呢?」「哦!他們呀,自我把他們接到北京,他們二老就閒不住,老是往外跑,全國各地都快跑遍了,這不,湊西部大開發的熱鬧到銀川去了。」我得意地說,心想:到處旅遊不僅要有很好的體力,更要有充足的金錢。三十年風水輪流轉,當年,你父親是本市有名的首富,任百萬,你可以放棄中考,可以在我們寒窗苦讀之時遊山玩水,今天呢?一個政治犯的女兒?一個勞教犯的後代?聽劉全說,三年前她就有一男友準備結婚,但,就是因為他的父親兩人只有告吹。一個失去愛情、沒有工作、家世沒落的人怎麼能和我相比。想到這裡,我的心裡舒服了很多。

「嗯!老年人到處跑跑對身體好。」點點頭,任宇贊同的說道。聲音裡依然沒有我所期望的羨慕。

「是啊,是啊,老年人不能在家歇,否則……」氣氛再次活絡了起來,但因為受了我前兩句話的影響,這頓飯幾乎是有些匆忙地結束了。我知道因為我剛才的話使得劉全他們以為我盛氣凌人,這次回鄉是為了炫耀,但我不在乎。我是為了炫耀,雖然炫耀的對像只有一個。

「任宇,你搬家了嗎?」當年任家那棟三層小洋樓不知羨煞了多少人。現在呢?隨著家世的沒落,那房子估計也易主了吧,只是不知是否賣的出去。如果還沒有賣掉,我是很想買過來。「搬了,那房子太顯眼。」「哦,賣掉了嗎?」「還沒。班長要不要到我家去坐坐?」

在我的刻意下,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我和任宇。「好啊。」雖然她只是客氣,但卻正中我下懷。「你是開車過來的嗎?」明知不太可能,我仍有些惡毒的開口詢問。「哦,我騎自行車。班長開車嗎?」真的,我開始有些懷疑任宇的年齡。今天一個晚上我都在針對她,她竟毫無知覺,仿佛是一個純真的小女孩不知人間險惡。

「那,把你的車,放在我的後備箱吧。」一般一個同學會就是一個比拼會,哪怕再沒有能力的人,也會打腫臉充胖子。就像今天,可以說除了任宇,每個人的穿著都是名牌,雖然王娜他們穿的只是大眾名牌,但也算拿的出來。剛才回去的時候每個人也都是打「的」。而任宇,她竟然騎輛自行車!她非得如此顯示自己的與眾不同嗎?

將車子放進了我的後備箱,對於我的這輛奔馳C-200,任宇並沒有說什麼。說實話,我竟有點習慣。如果她與王亮他們一樣我也許還會覺得失望。但,她越是這樣對什麼事情都無動於衷,我越是想撕破她這副對什麼都不在乎的表情。

在任宇的指引下,我們來到一個生活小區。跟著她我進入一個位於三樓的房子。「把鞋放到這裡就好。」我把鞋放好,和任宇一樣赤腳踩在鬆軟的地毯上。「這個地方平時只有我一人,有些亂。」她仿佛還說了什麼,但我並沒有注意聽。這麼多年,我不知出入了多少個豪宅,可卻沒一個比得上我眼前所見到的。屋子裡並沒有什麼高級的家具,只是一張大大的厚厚的地毯,隨意地散落著各種卡通動物的抱枕。茶几、桌子、沙發都是矮矮的。但,就是給人一種很舒適的地方,來到這裡我竟有一種說不出的輕鬆。仿佛到了一個絕對安全的地方,不管是什麼都不會再傷害到我似的。這也許是種諷刺,在敵人的住處獲得安全感?

「班長要喝點什麼?」「冰水就好。」現在的我急需清醒,因為我發現自從進到這屋子,我竟不再想要打敗任宇,甚至連我的鬥志都在減弱。「哦,冰水。」將一杯冰水放在我的面前,任宇跑去換衣服。靠著厚厚的抱枕,我的目光不停的看著四周的布置,我想能明白究竟是什麼使我感到安全的。看到茶几下面散落著一張紙,我順手拾了起來。

「很久以來我一直在尋找一種東西,是的,東西。因為我不知道用什麼來形容它……」當我的目光掃過這一行字,就再也停不下來,直到將整張紙的內容讀完。我的手在顫抖,因為只是文字就能給我震撼的只有一個作家。我看完了他所有的書。他的故事內容並不希奇,情節也不波瀾起伏。說的只是一些身邊的小事,注重的是人物內心的變化。每次讀他的書我都會覺得很舒服,不管我遇到了什麼事情只要一拿起他的書我就覺得平靜。這張紙上的話並不是他書中的,但是這種寫法,這個語氣,這種在平靜的文字中蘊涵著一絲無奈的感覺,和他的一模一樣。

「你是人魚?」對著剛換好衣服從房間裡出來的任宇,我幾乎是衝口而出。「啊?我是任宇呀,班長?」「不,我是說人魚,作家人魚!」任宇?人魚?是的,沒錯,是她!從沒有將任宇與人魚連想起來,是因為覺得那怎麼可能?但,現在。人魚是我最喜歡的作家,而任宇?任宇是什麼?是我的敵人?我怎麼會和她成為敵人呢?突然間我感到很茫然,我想不出我們之間的衝突、爭鬥。那麼我怎麼會視她為畢生的敵人呢?

「啊,讓班長發現了。」任宇的笑真的好像一個小女孩,純真、無辜和羞澀。

「人魚是我最喜歡的作家。」我有些無力的說。「啊?讓班長失望了。」「不……」失望?發現任宇就是我最喜歡的作家我很失望嗎?好像沒有,只是突然間有些不能接受罷了。「雖然有電腦,但我還是喜歡用手寫,每當想到什麼就隨手拿紙記下。」看到我手中的紙,她說。

「嗯,用手寫的感覺是不一樣。」 喝了口冰水。我隨口附道。「知道嗎?在五分鐘以前我還很討厭你。」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說這些。為什麼要說給她聽。就算是承受不住壓力,也不應該說給她。但我還是說了,也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而她,也只是這麼靜靜地聽著,沒有驚訝。「一直以來我都是優秀的,眾人的目光也一直追隨著我。除了初中那三年,你的出現,可以說是我生命中的例外。一開始,我認為你是男生,說實話真有點心動。如果不是很快發現你是女生,我也許會暗戀你呢。」說到這裡我有些自嘲地笑笑。

「雖然你不是男生,但你還是奪得了所有人的注意。你的家世那樣的耀眼,你的籃球技術是那樣的好,連男生也不是你的對手。是的,我可以考全班第一,你的作文卻可以拿滿分。前一天還回答不出政治老師提問的你,第二天的政治考試卻可以得到最高分。畢業考試你的答卷速度是全校最快的。以685的高分放棄中考。每一個老師都誇你聰明,說你只要稍微用點功一定不比我差。每個女生都喜歡你,因為你總是保護她們。每個男生都愛和你在一起,因為你漂亮的體育成績。」閉上眼睛我喃喃道。「我討厭你!討厭你為什麼這麼與眾不同,討厭你為什麼對什麼都不在意!直到剛才我才發現原來我是嫉妒你。是的,嫉妒!我一直不願承認這一點,因為我認為嫉妒是無能的表現。如果不是你的家世,我想我並不一定會妒忌你。因為……」看了她一眼,我接著說:「我不得不承認,你有一種很特別的氣質,會讓人不自覺的喜歡你。」

「其實,我很討厭自己的家世。」停了一會兒,我聽見任宇的聲音。我驚訝地看著她,她對我笑了一下。「因為我不知道別人對我說的話是真心的還是假意的。每個圍在我身邊的人都好像別有目的,包括我的親戚。我並不反對親朋好友之間的互助,但是如果連有血緣關係的親情也加上功利的色彩,真的讓人覺得寒心。從幼稚園開始,我上的都是全市最好的學校。別的人也許還要考試,我不需要,不管我的成績再爛,因為他們需要我父親的捐款。我在學校的任何舉動都會有人一五一十的告訴我的父母,包括我和哪位同學比較要好。我的考試成績他們永遠比我先知道。」我不敢相信的睜大眼睛,頭一次發現那樣的家世原來真的是不幸。任宇苦笑了一下,接著說:「放棄中考,不是有心炫耀。而是我再也受不了了。我發現,如果我繼續上學的話,這種現象會繼續。為了放棄中考我甚至還絕食了三天。」

「從小,我的父親總是在我耳邊遺憾的說,'如果你是個男孩子,那該多好呀。'因為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那份家產由一個男孩子來繼承總比女孩子好。為了彌補父親的這個遺憾,我拚命的鍛鍊自己的身體,我不穿裙子、不留長髮。但不管我如何做,依然改變不了我是女孩子的事實。那時侯我就在想,如果我生長在一個普通的家庭我可能會非常的自在。」

「這樣說,我不僅不應該妒忌你,還應該可憐你了。」知道自己有點幸災樂禍,我還是忍不住笑了出來。為她,更為自己。一直讓我覺得不舒服的家世帶給任宇的竟是壓抑與束縛。而我,竟為了她無奈之下的舉動憤憤不平了十幾年。我笑得很誇張,連眼淚都出來了,到了最後我已不是在笑而是在哭,十幾年的心理負擔就這樣放了下來,我的心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輕鬆,更多的卻是茫然。以後呢?以後我的目標是什麼?

「就算我夠倒霉,你也不用這樣吧。」輕輕地拍著我的背,任宇苦著臉說。

「謝謝你,任宇。」輕笑了一聲,我止住了眼淚。要這樣把自己的苦悶說出來並不容易,我知道要不是為了我,她不會說的。「後來呢?你不上學之後呢?」「後來呀,我就去學了一點防身術,然後就開始雲遊四海。反正將頭髮剪了之後,也沒人會認為我是女孩。十八歲以後,我開始嘗試寫點東西。就這樣不知不覺的就28歲了。很平淡,不象你,28歲的女總裁。」

「別笑我了,如果不是一直在意你的家世,今天我不一定會怎樣。」世事難料,我從未想過會這樣和任宇毫無芥蒂的說話。「我聽說任伯伯……」

「我爸?是呀,前兩年勞教了,最近才出來。」

「任宇,我知道這樣說很市儈,但,畢竟現在xx黨當家,何必呢?要任伯伯別練了,否則吃虧的還是我們這些老百姓。」

「說實話,我從未因為法輪功的事情勸過我的父親,雖然我不練。但是我看了《轉法輪》和李洪志老師的一些書籍。雖然有一些我還不能理解,但我認為他講的確實是真理。法輪功也確實可以使人向善,令人變好。正如我的父母,商海沉浮,雖然不至於使他們變成壞人,但在他們做事上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的利益。但,自從學了法輪功,他們開始為別人考慮。特別是全國開始鎮壓法輪功之後,他們的表現令我感到佩服,我從沒想過在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居然可以有人不為名、不為利,只為了一個公道這樣的奮不顧身。一次又一次的上訪,給我的感覺就像耶穌的信徒為了宣揚『仁愛』而捨生忘死一樣。從小,我就知道自己的父母有本事,可以掙下一份令我一生衣食無憂的產業,我尊重他們、愛他們。不過,我從沒有佩服過他們,因為他們也是人,有人的缺點,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擇手段。但是,當他們為了心目中的真理而放棄一切的時候,我從未象那樣的佩服他們,甚至有些崇拜。在法院上,父親為自己辯護,他說他沒有罪,因為他說的是實話,如果說實話有罪的話,那麼什麼是無罪的?審判者啞口無言。那一刻我真的想喊一聲『爸爸萬歲』!我感覺是爸爸在審判他們。真的,我從來沒有象那一刻為自己有這樣一個父親而感到自豪。」

「但、但是……」我還想再說什麼,卻不知如何開口。看電視劇時為片中的男女主人翁的痴情感動,如果其中有一方移情別戀必定認為此人該死、該罰!讀聖經時,為了那十二聖徒的堅貞感動,唾棄猶大的勢利。身邊的朋友如果有人輕易放棄自己的夢想,總是為他覺得可惜。我們所崇尚的一直是從一而終,不管是對人、還是對物。但,為何總是認為法輪功人員要放棄他們的信仰呢?如果說人世間的感情需要考驗,那麼是不是一種信仰也需要考驗呢?如果今天他們為了一時的安逸放棄了自己的信念,若干年後人們說不定會象今天唾棄猶大一樣唾棄他們吧。

「我現在也正在試圖在自己的文章中加入一種理念,當然我還不能做到象我的父母那樣光明正大的表現出對於真理的呼喚和維護,但是,我會儘量表現出真、善、忍的可貴與重要。」

「知道嗎,任宇?」看著她堅定的神情,我開口。「我發現我開始羨慕你了。」

「啊?」聽了我的話,她一楞,隨即笑道。「羨慕?哈哈,羨慕就好,千萬不要再妒忌了。」

「啊?」我也一楞,隨即也跟著大笑。「放心吧,我絕不會妒忌你了。」因為我已找到自己想要的了――勇氣、善良,在這個世界上這些是我們人類最重要的東西。

我突然發現我的人生是以14年為一個界限,前十四年風光無比,14-28歲,為了任宇,或者說為了妒忌而迷失了自己,拚命地想要超過她,那麼,從今天開始,以我的28歲為另一個界限,我想我開始真正的接近真理,並得到了一個可以相交一生的好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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