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東營市俄文翻譯王凡控告首惡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7月29日】

山東省東營市俄文資料翻譯王凡女士近日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今年40歲的王凡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江澤民集團迫害,她曾於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天津市河西區派出所非法刑訊逼供。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她再次被綁架,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海濱分局劫持至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一年一月,她尚未獲得自由,她的丈夫杜建新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

以下是王凡在訴狀中的陳述:

我於一九九六年四月在讀大學三年級時開始學煉法輪功。以前每年冬天我都要犯支氣管炎咳嗽不已,學功後我便不再咳嗽了。其它的一些小毛病也不翼而飛。畢業後我分配在山東東營勝利油田龍口海洋石油船舶公司龍口基地,負責公司俄文資料翻譯等。煉功後我明白了要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心胸變得開闊,與人關係融洽了,干工作認真、負責,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肯定。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後,十幾年來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下,我遭到中共機構施以的人身、經濟及精神上的迫害,多次被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敲詐錢財、剋扣工資、降職使用甚至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船舶公司開始大面積鎮壓本地法輪功學員。當時我丈夫正在青島學習,被強制拉回公司,失去了考證機會,損失培訓費九千多元。我進京尋求上訪渠道,被原三大隊書記劉宗森,原一大隊書記李文水利用和恐嚇父母騙到勝利飯店(油田駐京辦事處),並配合油田公安對我不分晝夜進行攻心戰,威逼我寫保證書。期間我辦公室的櫃鎖被撬開,大法書一本被搶走;公司保衛科及相關人員逼迫我丈夫說出大法資料埋藏地點,非法搶走大法資料一箱。

九月初,原公司黨辦主任張法慶、劉宗森於晚上將我從家中帶到公司鴛鴦樓招待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國慶”長假過後才放出。期間,關押的房間經三道門鎖,只有吃飯和上廁所才能出門,事後又向我索要伙食費600多元。這段時間內丈夫杜建新被軟禁到船上,失去正常休班權。

十月底,經單位領導同意,我們請假回家探視父母,當天半夜,劉宗森與李文水大隊長從幾百公裡之外的龍口追至家中,未申明任何理由,不可理喻地將我們帶回單位,要求我晚上住在單位辦公室,白天上班派人跟蹤監視,非法監管一個多月。我丈夫杜建新被撤銷船員崗位,轉到物業公司環衛隊。在工作量相同的情況下,每月僅發三百多元,相當於“下崗”職工的最低生活費。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們向公司黨辦交了一份聲明,表示過去在高壓威逼下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作廢。當天我們再次被非法監管。在張法慶、李文水、劉宗森等人的指使下,惡徒把我關在原挖泥隊的一個廢棄的破板房內,雪花從房縫落到地面上許久不化,此時我已懷有身孕,但公司黨辦無視國家法律非法虐待關押。我絕食抗議近四天,黨委才將監住地點移到招待所一個沒有暖氣的屋子裡,白天派人送到環衛隊,晚上送到招待所,一直持續到二零零零年五月份。

二零零零年底,原物業公司黨委書記李國林恐嚇我們,要將我們送至洗腦班,並勒索五千元的“學習費”。我們被迫離家出走一個多月。期間公司保衛科非法翻牆侵入我住宅搜家。二零零一年二月,李國林夥同龍口市“六一零”將杜建新強行送往淄博王村勞教所洗腦近二十天,回來後又關在龍口市下丁家洗腦班二個月。他們將我從父母家中騙回自己家中。

轉天,張法慶等人派保衛科數人來到我家,踹斷臥室門鎖,一女警從我懷中搶走僅八個月的孩子,嚇得孩子哇哇大哭。兩男警強行將我拖出家門,按在車上,將我母子二人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班惡徒對我實行晝夜輪番灌輸,三天不許睡覺。幾天後書記李國林強行派人將八個多月的孩子送到廣饒爺爺奶奶家,給還在哺乳期的孩子強行斷奶,使孩子整夜啼哭。我被關在洗腦班近三個月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日,李國林再次找到杜建新要求去洗腦班協助邪惡迫害,我們再次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我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天津市河西區某派出所非法刑訊逼供、誘供五天五夜,雙臂用手銬吊銬兩上下鋪上層,有時上下鋪分別抻銬,打耳光,脫鞋在光腳下澆水後用電棍電水,恐嚇,不讓上廁所,流氓語言侮辱;一公安人員企圖性侵,在本人正念抵制下未能得逞。

在河西區看守所人員嚴重超員、極為惡劣的條件下關押十個月後,河西區法院非法判我三年六個月。在獄中我被嚴重迫害。我被強制長時間罰站,導致腿腳充血腫大、疼痛難忍,不准上廁所、洗澡,派刑事犯肆意咒罵、看管;因不配合轉化我被轉移監區,惡警換另外的迫害方式:從早到晚持續坐硬板凳,頸部、背部、雙腿挺直,兩手平放在腿上,不准閉眼,這是被他們叫作“三挺一瞪”的酷刑。為保持酷刑的痛苦,連盛飯都不准受刑人站起來,由包夾刑事犯送到手裡。兩名刑事犯專門看管,門外還有大包夾犯在巡視各個監室。不久我臀部皮肉出血,板凳上的花紋象刀刃似的硌著皮肉,動一動都疼痛不已,一段時間後就開始有帶血的皮脫落。每天罰坐的時間逐漸延長,睡覺的時間逐步延後,以製造更大的恐怖壓力和身體痛苦;吃飯時間控制在五分鐘,上廁所時長、次數受到嚴格限制;在監室內製造恐怖氣氛,以刑事犯的權利作為轉化我的抵押,挑起刑事犯對自己的敵視和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東營市廣饒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稻莊鎮派出所闖入我公婆家中,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和電腦、印表機等物品。強行將我綁架,後轉到勝采洗腦班,將我囚禁在洗腦班一個鬥室中,強迫灌輸洗腦。我在洗腦班絕食反迫害,在管理局機關醫院遭到勝利油田“六一零”惡人的毒打和折磨。在暗無天日的洗腦班非法囚禁迫害我五個多月後,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海濱分局劫持至山東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勞教所惡警用長期罰站的酷刑多次折磨,最長一次達十七個晝夜。惡警毫無人性的無視我還在絕食,身體虛弱的情況逼我晝夜罰站。罰站期間我多次昏倒,眼睛因無睡眠視物呈黃色。更令人髮指的是,每次灌食前都要強行抽血,期間大約抽了八、九次血。那時我面容脫相,兩腳至兩腿全都浮腫、充血,手部膚色一度呈黑色,心臟嚴重受損,便秘,頸椎酸痛、轉頭都吃力,腳趾麻木、刺痛,身體受到嚴重損傷。

剛剛恢復飲食第二天,就被強迫做超負荷奴工,每天工作十七、八個小時,有一次通宵勞作。長期而連續的迫害,導致我全身各個部位極為衰弱,抬手都覺吃力,後背疼痛,三十幾歲的我體力不如六十歲老太太。

二零一一年一月,我尚未獲得自由,我丈夫杜建新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給雙方父母、孩子造成極大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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