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迫害一度精神失常 山東闞積香控告元兇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09月05日】

山東省蒙陰縣坦埠鎮金前官莊村農婦闞積香,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綁架、關押,在勞教所被迫害致一度精神失常。

現年五十三歲的闞積香女士與丈夫及三個女兒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闞積香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修煉大法身心受益

以前的我體弱多病,有氣管炎、哮喘、頭暈、腰腿痛、神經衰弱,經常不能起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顧,丈夫被逼的學會攤煎餅、做飯。丈夫是個木工,一年到頭掙的錢還不夠我和孩子的醫藥費,三個孩子也經常感冒打針,丈夫三天兩頭在家照顧我和孩子,我還經常衝著他發火,從不給他個好臉色。丈夫也得了闌尾炎,打針吃藥,醫生說早晚得動手術,真是過一天愁一天,不知怎麼過下去。

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就喝酒吸菸,見了酒就沒命的喝個醉,整天大哭大鬧,有時又哭又笑,經常到鄰居們家裡要酒喝,要飯吃,有時因為要喝酒就又哭又鬧,簡直吵翻了天,丈夫和親戚都打聽著哪裡有神醫,就去請,請了很多神醫給我許願治病,花了很多錢也沒有治好,所以欠了很多債,三個孩子都還太小,鄰居嫂子們有的流下了同情的眼淚,全家人都為我發愁。

一九九七年黃曆二月二日,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以後身上所有的毛病都消失了,身體健康了,心情特別好。三個孩子也從此健康起來,從不感冒了,丈夫的闌尾炎病也消失了,我自己煉功全家人的病都消失了。我深深的感激師父對我全家的救度之恩。每當想起師父的救度之恩,我就止不住的流淚,我經常說:是法輪大法救了我,救了我全家。從此,我嚴格按“真、善、忍”為標準,提高心性,牢記師父的教誨,無論在哪裡都做一個好人,遇事找自己的問題,發現錯誤堅決改掉,與人相處謙和忍讓,在家裡尊敬老人,用心照顧丈夫和孩子。所以我自從學了法輪功,家庭特別幸福和睦,日子也富裕起來,鄰居都說我有福,我自豪地說:都是修大法得來的福。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遭迫害經歷事實

可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江澤民出於妒嫉,對法輪功修煉者開始了一場血腥鎮壓。當時我打開電視就止不住的哭了起來,看到這麼好的功法被誹謗,傷心極了,從此我不敢開電視,也不願意看那些編造出來的謊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本地的大法學員一起到北京上訪,被北京警察抓住送往一個不知哪裡的派出所扣留了一天。又讓我們上車往別處送,當時我跳車逃走,又返回北京。還沒到天安門,就被北京的警察抓住,我和很多很多大法學員被送往北京的一個大體育場。那裡已經關了成千上萬的大法學員。大法學員們被警察一圈一圈的圍住,我也目睹了“警察”是怎樣對善良人大打出手的,不管老人和小孩子只要不聽他們的,就往死裡打。有一老年同修被警察打暈在地,她的老伴看到她被打,上前去護也被打暈,他們就把人抬到車上拉走了。有的被拉著兩隻腳倒著轉圈,後背的肌膚和衣服都拉破,鮮血和衣服粘在一起,血肉模糊。我在體育場被關了兩天兩夜,沒吃沒喝,警察不讓出去大小便,後被轉送回坦埠鎮,勒索罰款二百元錢。

一九九九年臘月二十八日,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走上了北京天安門廣場,還沒開始煉功就被北京的便衣抓住送到一個地下室裡關押三天三夜,後被坦埠鎮政府官員押回坦埠鎮。當時坦埠鎮長劉志民指揮,把我等十幾個大法弟子分開,狠毒地打罵她們,我在坦埠鎮被非法關押了十四天。關押期間晚上惡徒公方震,把我叫到一個小屋裡,讓我說法輪功有什麼好處,我就把自己如何受益的好處說給他聽,有五、六個人圍著我聽,誰知他們聽完就你一拳他一腳就是一頓毒打,邊打邊罵,他們把我打倒在地,我就起來,打倒又起來,我就是不倒。他們氣急敗壞抓住我的頭髮狠狠扇耳光,還把一杯熱水倒在我頭上,又用腳狠狠踢我的頭,打我的人有公方震,張謙、張家昭、趙儉等,一個不知名的惡人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他狠狠的踢了我三腳,讓我說假話也行(意思是說不煉),再說煉就把我打死,我說:我在這裡說不煉回家再煉,我不是在騙你們嗎,我不能騙你們,我得說真話。他們打著逼著我放棄修煉。直到把我打暈在地。第二天就放我了,後惡徒又辦轉化班,我東躲西藏就是不去,坦埠鎮政府的惡人把我不煉功的丈夫抓去關了一天,丈夫替我寫了保證書,按了手印,後被罰款六千元才算完。

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一日早上六點多鐘,有人敲門,原來是坦埠鎮派出所吳剛,李強和三個不知姓名的人,他們把我拉到派出所,什麼也不問就是一頓毒打,扇耳光,坐在地上手搬著腳尖腿伸直,後來又讓我站在南牆根的雪地裡凍。大約有一個小時左右,李強和吳剛在太陽地看著我,我覺的很冷,就跑到太陽地,李強惡狠狠的用腳把我踢回原地,我不聽又跑到太陽地,吳剛抓住我的頭髮從院子一直拉到二樓,把我扔倒地上,用腳踢,用書抽臉。到了下午派出所李強、吳剛、伊永濤等警察,把我送到坦埠鎮政府大院內,關在一個小屋裡,晚上惡徒趙儉和張謙等五、六個人圍著我拳打腳踢,直到把我打暈。我被關在坦埠鎮兩天兩夜。惡徒王明軍一口要罰款一萬二,我丈夫只好應下第二天十點交錢,得先帶我回家,臨走惡徒們又圍著我讓她罵師父,我不罵,他們對我又是一陣腳踢,才讓回家。

第二天下午,因我沒去交錢,派出所長王繼全、李強、孟慶龍、王明軍、潘玉山、張謙等共二十多人到我家抓我,我關著大門不開,惡人們就砸門,鄰居們聽到都來為我說話:快過年了,怎麼也得讓人家過年吧。那天正是臘月二十三小年,快黑天他們才離去。

臘月二十六日早晨,我還在睡夢中,就被急促的砸門聲驚醒,又是坦埠鎮政府的官員們和派出所的人在砸我家的大門,我和丈夫起來一看那麼多的人,就是不開門,他們又不敢跳牆,因為他們要跳牆我的丈夫就要和他們拚命,就這樣我們在裡,他們在外僵持著。我覺得自己沒犯錯,是政府官員們在犯法私闖民宅,就和他們辯理,政府人員有:孟慶龍、王繼權、吳剛、王明軍、張謙、趙儉、李培信、公方震、潘玉山、張家昭、於化增、還有很多不知名的人,共二十多人,三輛車,把我的家包圍起來,從早上不到六點一直到上午十點左右才離開。那些壞人都走了,我們夫婦和孩子也不敢在家只好躲在外面,直到快過年了政府的人都放假了,我夫婦和孩子才敢回家過年。過了年坦埠鎮政府和派出所的那些人還是不放過我。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八日晚上,王明軍、張謙還有兩個不知名的惡人,共四個人,又砸我家的大門,鄰居們聽到後,都趕到我家把惡人趕走了。

還有一次忘記了日子,孟慶龍、王繼全、仵剛、王明軍、還有七個不知名的打手們又砸我家的門,當地派出所和鎮政府的人們不讓我過安穩日子,我和丈夫只好離家出走,我去了臨沂,丈夫去了張店,孩子跟老娘都不敢回家。

株連無辜,親人有家不敢回

惡徒們找不到我,就到我娘家去找,我娘家、哥哥家都受連累,我的三個女兒他們也不放過,大的才十四歲,兩個小的才八歲,他們要抓孩子。(當時孩子住在她的老娘家正在吃飯)大女兒跑了,他們狠命的追,是她大娘把孩子藏起來,才免了一難。暴徒們又抓住兩個小孩往車裡拉,孩子嚇的沒命的哭,他們才鬆開了手。我的哥哥也躲起來不敢回家。他們抄了我哥哥的家,所有家產都記了帳威脅說;明天來抄你家,搶去兔毛八斤多。惡徒們說;走,拿著這些兔毛喝酒去,當時我一家五口在四個地方,三個孩子,兩個跟她老娘,一個跟她二姑家,開學後很多日子沒敢去上學,我娘家人也都躲在山上不敢回家,在極其恐懼中提心弔膽的打發日子。

自二零零零年,坦埠鎮惡徒警匪吳剛、伊永濤、只要有風吹草動,不論白天深夜,還是逢年過節,前後十多次對我實行監控抄家綁架到派出所、政府大院、“610”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毒打,幾乎每次將我折磨昏死,然後再訛詐我家人巨款後才放回家,期間,我的父母、丈夫、女兒、哥哥等一大家人也受到惡徒們的恐嚇打罵甚至抄家。

受盡摧殘致精神失常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七的晚上,我在外地居住出去講真相,被臨沂市羅莊高新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在高新區公安分局關押兩天,羅莊高新區公安分局局長踢了我幾腳,邊踢邊罵,後被送回蒙陰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送到邪惡的“610”,在那裡又被關押十八天,因為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他們對我進行沒有人性的殘酷迫害,武裝部長房思民、類延成一夥對我欺騙、恐嚇、侮辱、打罵,我絕食抗議十多天,他們把我抬上車送醫院把我四肢綁在小床上強行打針,折磨我十多天後,最後他們看我快不行了,因為我死也不配合他們的“轉化”又把我轉送到濟南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在勞教所期間,他們不讓我睡覺,白天黑夜的給我灌輸邪惡的謊言,給我洗腦“轉化”,對我進行精神折磨,直到被迫害的站立不穩,走路搖搖晃晃,神情恍惚,最終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又被勞教所送到精神病院呆了一天。警察看我實在不行了,向家裡敲詐三千元錢,才肯放人。

回到家後,我好好學法煉功,奇蹟般恢復正常。但惡徒們不讓我過安穩日子,不斷的騷擾迫害我。

返回家園,劫難接連不斷

二零零四年皇曆九月九日晚上十點半左右,坦埠鎮“610”王明軍和派出所還有很多不知名,十多個人,爬牆跳進我家,弄開大門,又砸開屋門。我丈夫在外地打工,只有我和兩個小孩正在睡覺,王明軍趁機綁架我。他們闖進門就抓人,兩個小孩嚇的哭喊媽媽,他們不管孩子的喊叫,把我拉到車上。兩個小孩都沒有穿衣服,追趕我快到了大路上。當時已經是半夜十一點多了,夜深人靜,警察不顧孩子的哭喊和追趕,把孩子撇在路上,兩個孩子連凍帶嚇,病了很多日子。

王明軍一夥等暴徒把我送到蒙陰縣“610”,關在一間屋裡,不給吃飯不給喝水。看門的惡徒可以隨便打罵,就是給飯也只一點點,常常不給水喝。這樣過了十多天後,就逼我看電視,全是殺人和自殺的謊言,我不看他們就打罵,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精神折磨。有一次外邊下著大雪,我又冷又餓想要點水喝,他們不給還笑著侮辱我,外邊故意放一暖瓶水誘惑我,說;你自己出來倒啊,把門敞開,我不顧一切去拿暖瓶想倒水,沒等我拿起暖瓶就是一頓拳打腳踢,把我打倒在雪地裡,他們又把我拉回屋裡,

直到有一天,我被折磨的非常虛弱,突然暈倒在地上,不能起來也不會說話了,惡徒們才把我抬到床上,從此不管死活。看門的惡徒還說“看看死了嗎,死了拉出去扔了算完。”我躺了兩天沒動,他們才找了醫生給我看病。醫生說:是大腦受了刺激,從那以後他們才不逼我看電視了。可是我的精神不正常了,好幾天不會說話,有時說話很不理智,就是這樣他們也不放人。王明軍還三天兩頭到我家裡找我的兩個哥哥敲詐勒索,並用勞教判刑來威脅,逼迫我哥拿錢,這樣王明軍敲詐勒索三千元錢後,才肯放人。

我在縣“610”被非法關押期間,蒙陰縣“610”的惡徒們動不動就是打罵,逼著我轉化。回到家,我才知道兩個孩子那天晚上一夜沒合眼,都嚇得頭暈頭疼,一個在她奶奶家,一個在她姥姥家。聽學校老師說,最近孩子學習成績嚴重下降了,大女兒在外地上學,回家得知我被抓走,因為家裡沒人給她拿生活費,退學出去打工去了。王明軍帶領土匪抄家時,我的櫃裡有很多衣服還有一些值錢的東西,也被他們把櫃砸開,把衣服扔了一地,裡面的有我丈夫去新加坡時的一些手續和一些紀念品,全被王明軍拿走,第二天又讓大隊書記把那些手續捎給我婆婆。我婆婆拿給我看,我才知道裡面的紀念品讓他們給私吞了。我被關押四十八天,身心受到殘酷的迫害,王明軍一夥私闖民宅,搶奪錢財,天理不容。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早上,坦埠鎮金錢管莊村大隊書記馮得富和三個陌生人,來到我的家門前窺看,當時我不在家。他們又回到馮家,不一會兒,一輛麵包車開到我家附近,車內竄出六名便衣,光天化日之下,在我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有兩個歹徒爬牆跳進家裡,另幾個砸鎖撬門,非法闖入民宅,將我家洗劫一空。我被非法劫走的個人財產有:筆記本電腦一台,mp3三個,個人信仰物品等,就連孩子用的電子琴,把房牆上的裝修紙全都撕下來了,整個家翻的亂七八糟,還有幾十斤種地用的複合肥都被偷走,總價值約一萬多元。當時在場的還有村書記馮得富、村委員馮得文、馮得慶。最能表現蒙陰匪警的本性的一件事:一匪警發現我家的一高級DVD包裝盒,高興的說:她還有這麼高級的東西。打開一看卻是空的,翻遍全屋也沒有找到DVD機子。下午在該村委擺的酒桌上,遺憾的說:還有一重要的東西沒有找到。

從那就三天兩頭來找我,嚇得我不敢回家,在江澤民的操控下又一次把我逼得有家不敢回。流浪在外。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在臨沂車站,我準備坐車回家,卻遭臨沂國保大隊非法劫持,關押在臨沂看守所四十五天後,又轉進臨沂市“610”強制洗腦班,關押期間,“610”主任蘇偉、李園、崔某、於某六~七人,輪番對我進行洗腦,污衊大法。其中一個大個子威脅說:如果不好好交待用鉗子把你的牙一個一個的拔掉,拿鉗子來拔她的牙。邪惡之徒沒有達到轉化目的,又找來猶大、王明光,孫茂蘭等三人圍攻,逼迫放棄法輪功,又找來蒙陰縣城的七~八個人對我威脅、逼迫轉化。在“610”洗腦班關押五十天。

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摧殘。又轉到蒙陰縣“610”洗腦班,610頭目李寶元、房思敏等邪惡之徒向家人敲詐六千元,不准見人,如果拿不上錢就判刑、勞教。家人害怕再一次失去親人,東湊西借交上錢還不放人,逼著家人再找保人才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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