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獄六年遭暴打 吉林省長春市蔡立民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10月21日】

蔡立民,男,五十六歲,家住吉林省長春市。因為堅持修煉大法,做好人,被警察暴力毆打和虐待,在吉林監獄被折磨五年。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蔡立民以其親身受迫害的事實控告元兇江澤民,希望更多的民眾了解法輪大法好的真相。

蔡立民在他的控告書中說:“我是一名修煉多年的法輪大法弟子,由修煉前身體飽受多年疾病折磨,到修煉後疾病不翼而飛,盡享無病一身輕的愉悅。重要的是,在工作生活中,我都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工作中盡職盡責,做一個誠實、守信、平和的好人,大法讓我身心受益,家庭和睦。”

暴力綁架 右耳被打聽力下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晚八時左右,我和幾位同修去公主嶺市八屋鄉三道圈村發救人的大法資料,被公主嶺市八屋派出所所長常勝帶著多名警察無故強行綁架,當時他們身著便衣,開著警車。我被戴上手銬,強迫上車。

剛剛被劫持到派出所院子裡,一個警察突然猛打我三個耳光,用力太大,導致我右耳聽力下降,大約經過三年的時間才恢復。在派出所,他們竟然公然搶劫,搶去現金(公款)六百多元,李寧牌皮帶一條,袋鼠牌皮鞋一雙,微型手電一個。以上物品至今未還。

這些應該保護老百姓的警察不但搶劫我的私人物品還公然毆打我,穿著皮鞋用力踢我的下巴,用皮帶抽打頭頂,身體在活動的過程中手銬勒緊,雙手立即因缺血導致成黑紫色,後來打開才緩解。

五月十一日半夜,這些警察把我劫持到公主嶺市公安局。我是守法公民,我有信仰自由,我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又一次遭到四個警察的暴打。五月十二日早,公安局警察上班後,我又一次遭到警察暴打,他們輪流拳打腳踢,其中有一腳踢在左側顳下頜關節處,導致疼痛,聽力下降約一年時間。有一個人一腳用力踩踏在我的腰部,導致腰椎疼痛持續很久。

非法關押到拘留所

接連的毆打使我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隨後他們把我劫持到公主嶺市拘留所,我開始發燒,躺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才能緩解一下,偶爾還會吐出一些血。

公安局打我的警察中有一位是我女兒的朋友,當時他不認識我,後來知道了,深深的懊悔、自責,並再三道歉,並因此調離了工作。我不怪他,他也是被謊言矇騙的,只希望他從此能明白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別再被江澤民一夥兒所利用,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在我被非法關押的期間,警察擅自闖入我單位的辦公室,翻出大法書幾十本,李洪志師父照片一張,煉功光碟一張,神韻晚會光碟二張等物品。在搶劫現場恐嚇威逼我老伴,揚言要帶走她。

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遭虐待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我從拘留所被劫持到公主嶺市看守所繼續遭受迫害。我見到當時的李姓所長、谷姓所長、楊姓所長,要求無條件放我回家,他們根本不聽,還侵犯人權,規定對刑拘人員每天每人得掉三兩體重,每天每人早餐三兩左右的玉米糊,說是糊,不用餐具,像喝水一樣喝掉,碗裡都不會有剩餘,除了稀,還摻著老鼠屎、沙子。

白天每人發兩個發霉的玉米面做的窩頭,每個二兩左右。這就是一個成年人一天的所有食物。一週給一次,一次一個黑色發霉的面做的饅頭就算改善了。每天不但不讓吃飽還被強迫幹活(糊花),時間卻長達十八個小時。我那時被餓瘦五十多斤。每天有人不幹完活就誰都不許睡覺,不幹活的就被打,有的被固定扣在床下,有的被吊在門上等等暴行。我當時被非法關押在北六號,獄警叫趙俊友。

冤獄六年 關押在吉林監獄五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份,公主嶺市法院非法開庭冤判我六年牢獄,在開庭結束,旁聽的人都走了的時候,多個警察強迫我在所謂的判決書上簽字,致使我被原單位吉林省長融科技開發公司停發工資和高額獎金,直接和間接造成個人經濟損失約三十多萬元。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一日,公主嶺市看守所警察把我和另外幾個法輪功學員五花大綁,每人戴著一副手銬,兩人一副腳鐐,劫持到吉林監獄醫院檢查身體,我被查出肺炎,左側結核性胸膜炎,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五十八斤掉到一百零四斤。在派出所,公安局和看守所受到的迫害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

但即使我的身體再差,因為我不放棄修煉大法,還是被吉林監獄教育科李永生等人非法關押在十監區嚴管隊迫害九天。這個嚴管隊曾經迫害死、傷、殘、瘋多名大法弟子。九天後,又把我劫持到十一監區傳染病肺結核監舍,在這裡被非法關押了五年多。

在監獄中仍然做個好人

無論在什麼樣的環境下,我都按著大法的要求做個好人,更好的人。這裡有很多犯人病情很重,能不能活到出獄都是個問題,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告訴他們大法的美好,三退保平安的重要,我家裡給我存的錢,我節省著用,省下來給這些人買點好吃的。這裡衛生條件極差,隨處可見膿痰,血痰,咳出的血漬,獄警都不願意到監舍來,其中有兩個獄警被傳染上了肺結核。而我僅是通過學法煉功,身體迅速痊癒,全監舍的人都知道這件事。

大約二零零七年的一天,我在水房洗衣服,地上水多,比較滑,我在給一個犯人讓路,讓他先洗的時候,滑倒在地,左側肋骨直接摔在水泥台上,明顯聽到骨折的聲音,當時大氣不敢喘,睡覺更不能向左側躺,經過十七天,也是在沒用藥的情況下,通過學法煉功痊癒,又一次讓人們見證了大法的超常。有的警察非常尊重我,到辦公室去都給我讓座,真心希望這些善良人能給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因為我沒有犯罪,這些關押都是對我的迫害,所以我拒絕穿囚服,十一監區長和教育科王元春以此為理由停止我會見家屬,關押在監舍不讓出屋,整年不見日月,直至回家。

在這期間,為了逼迫我們穿囚服,大約二零一零年左右開始就不讓家屬給送衣服了,內衣外衣都不讓送。我只能穿以前的或別人的,夏天還好,東北的冬天就很難過了。那年冬天,我上身穿兩件線衣,一件馬甲,下身穿兩條線褲,一條單薄的外褲,監舍的暖氣都凍裂了,這樣每天還會開窗戶。一些警察和犯人都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所以經常有人幫我關窗戶,害怕凍著我。

冤獄結束 又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我結束六年冤獄準備回家,就在即將走出最後一道門的時候,公主嶺市和四平市的非法組織“六一零”的人員夥同吉林監獄教育科的王元春又把我劫持到四平洗腦班被迫害六天。

當時我的身體狀況被迫害的很不好,頭痛,噁心嘔吐,神志好像都不清了,警察怕我死在路上,還派了一個醫生,還是堅持給我送到洗腦班。當時四平市 “六一零辦公室”副主任王麗紅,科長童和義,其他人員姜洪波、楊國臣,有個姓程的,有兩個人是省裡專門研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專家”,還有一個人姓李的可能是省政法委書記。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早晨八點左右,我仍然接到長春市淨月區彩宇大街派出所的騷擾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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