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勞教、七年冤獄 朝陽市馮吉春控告江澤民

【正見新聞網2015年12月28日】

現年五十二歲的馮吉春女士,居住在朝陽市開發區七道泉子鎮,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屢遭迫害,經常被跟蹤,監視,闖入她家中非法搜查抄家。曾四次被非法拘留,約三百三十多天;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枉判七年刑。十六年的殘酷迫害馮吉春女士經歷了九死一生。二零一五年六月份,馮吉春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

以下是馮吉春女士陳述的部分迫害經歷:

一人煉功全家受益

我是1996年正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身體非常不好,患有心肌缺血、頭疼等疾病;煉法輪功後兩個月所有的疾病全都消失。從此,我在無病,樂觀,家庭和睦的狀態中生活。我的丈夫逢人就講:“法輪功好啊!我媳婦煉了法輪功之後啥病都沒了,脾氣也變好了,就連我孩子發高燒她給念念《轉法輪》就好了,我也受益了,也沒病了。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啊!”

而且在沒修煉的時候,我活的很苦很累,在人生路上我上下求索,在名利權情中執著著,同時我也看到人世間的一切都將隨著時間淡化、消失,沒有一樣能長久。法輪功讓我看到了光明,讓我看到了永恆的真理,能夠指導我,讓我遇到矛盾找自己,修自己,要求我重德行善。讓我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法輪功淨化了我的心靈,讓我看到了人生方向。從此我按著師尊的要求與人為善,對誰都好,我的公爹70多歲了,逢人就說;“我這兒媳婦孝順”。小叔子說;哥幾個家家都打架,就二哥家不打,因為二嫂子是煉法輪功的。街坊鄰裡都說我變了,煉法輪功之後就像變個人似的。

看到我們的變化,周圍的人也來學煉,煉法輪功的人與日俱增。法輪功深受廣大民眾歡迎,確實對他人、對家庭、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大法遭誣陷 上訪說真話反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全面鎮壓,對我師尊進行誹謗,誣陷。動用電台,電視台等全部的輿論工具,誣陷法輪功,歪曲法輪功,詆毀“真善忍”。江澤民把自己擺在憲法之上,利用一切手段打壓誹謗,所有言論都是不實的,全都是誣陷。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迫害不斷升級。

從那天開始,村幹部和警察經常到我家騷擾,搶走了我的師尊法像、錄音機等。不讓我煉功,不讓做好人。作為法輪功修煉的受益者我曾依法上訪去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可是政府卻不給法輪功學員留一席說話的地方,為了不讓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當時的火車站、汽車站不賣給法輪功學員車票,甚至老百姓去買車票時,說不是煉法輪功的還不行,你得罵,甚至有的地方的檢票口的地上放著我師尊的照片,你得從那上面踏過去才讓你去坐車。

我們幾個人只好租了一輛中巴車去北京,1400裡的路程,剛剛走了200裡,就被早已安排好的警察在路上劫了回來,然後強行把我們押進朝陽市龍城公安局,強迫搜身、搜包裹,逼著寫“以後不再進京上訪了”才放人。

回到家中我寢食不安,我在想:以前我通身是病,花了許多錢打針吃藥也沒治好我的病。如今我只請了一本《轉法輪》,學法煉功修心性,我這病就好了,因為修煉法輪功我才獲得了新生,是師尊給了我新的生命。師父了不起。我雖然沒見過師父,但我有這樣一位偉大的師尊感到非常榮幸。師父讓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做好人有罪嗎?可是今天師父蒙冤,我去哪說句公道話呀?我的良知告訴我必須去北京為這麼好的大法!這麼好的師父說句公道話。

幾經周折我終於來到了北京,警察問;你是哪裡人?到這來幹啥?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到這來上訪,告訴大家,電台、電視台誣陷法輪功是錯誤的,我是法輪功的受益者,我師父教我們修煉‘真善忍’,強身健體做好人,我們是修煉,是放下名利情的,同時對政治政權不感興趣。希望各級領導能夠到群眾中,到法輪功修煉的群體中來了解實際情況。”可是,我說的真心話他們根本不聽,卻強行把我綁架了,關押在一所大房子裡,這裡關押許多人,都是煉法輪功的上訪的民眾,被綁架到這裡。

當時來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源源不斷,警察就用車強行把我們綁架回各自的住地拘留所。上訪不成,反遭非法拘留。當時我的女兒才6歲,6歲的孩子每天都哭著要媽媽,可是警察不讓見。我的丈夫因為工作沒有能力照看孩子,就把孩子送到我妹妹家。從此我原本好端端的家被江迫害的妻離子散。而我被關在拘留所裡每天要面對的是強制的所謂“教育”洗腦轉化。期間我的家被抄,抄走法輪功書籍,錄音機,我師父法像被抄走。

被非法勞教兩年 關入瀋陽馬三家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因為繼續修煉法輪功被朝陽市“610”辦公室、朝陽龍城公安分局警察黃殿相非法勞教兩年,送往瀋陽市馬三家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那裡強制勞動做服裝活,每天15小時,勞動量非常大。同時還要遭受著強制“教育轉化”,利用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罵體罰。白天被奴役勞動做服裝活,夜晚用各種所謂教育、體罰、對我進行挖空心思的做轉化工作到凌晨一點,早晨5點30分起床繼續每天15小時的勞動。

一分一秒的熬過了漫長的兩年,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我終於回家了。家中有我那年近80的公公、丈夫、8歲的女兒。公公的身體非常不好,我給他做可口的飯菜,公公非常高興,我盡心盡力照顧家人。全家其樂融融。回家的第9天警察闖入我家,以我還繼續修煉法輪功為由,將我綁架、拘留,又要勞教我,勞教所不要才罷休。

遭內蒙古赤峰市警察綁架迫害,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去赤峰的同修家,剛出來走不遠被赤峰市松山公安局警察綁架,搶走了我一萬三千元現金,後將我關進了松山拘留所非法拘留。我絕食抗議迫害,身體特別虛弱,他們就讓醫院的大夫護士每天都開車到拘留所強行給我打針,不讓我的家人見我,不讓家人給我存錢。

後來警察將我又非法勞教三年,在我生命垂危之際,送往呼和浩特市圖牧吉女子勞教所。勞教所看我身體太弱拒收。可赤峰的警察不甘心,就托關係、找門路,揚言非要把我送進去不可,後來他們真的答應了勞教所提出的條件將我塞在那裡。因為身體太弱,半月後勞教所放我回家,赤峰市松山公安局藉機敲詐我家人5000元錢才放人。

再遭七年冤獄 我經歷了九死一生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朝陽市公安局利用手機監控再次將我綁架,理由是我給老百姓安了新唐人電視的接收器。綁架我的同時搶走師父法像、書、MP4四台、手機三台、一托九刻錄機一台,衛星接收器及輔料。家中有2000元現金、錄音機兩台、全被搶走。

非法關押近四個月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於六月二十五日枉判我七年重刑,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剛被送進去時,我被單獨關一個屋裡長達45天,長時間不許睡覺,由犯人姜黎文、尹桂香體罰我,經常打罵,利用各種手段折磨逼我放棄修煉。給我精神肉體都造成了極大傷害,即使這樣也沒能使我妥協做出違背自己良心的事。

在獄中我沒有人權,警察指使刑事犯人看著我,不讓我學法煉功做好人,還要超負荷勞動每天12小時做服裝活。在那裡七年來我所遭受的不是用語言所能描述的,總的來說七年來我體會到了‘煎熬、殘酷與不擇手段’,更看清了中共的‘春風化雨、教育、感化’背後的血腥與殘酷。

七年的遭遇與非人折磨讓我經歷了九死一生。我分分秒秒的又熬過了漫長的七年,於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四日迫害刑期滿才被放回家。

十六年裡由於我經常遭到迫害,家無數次被抄,給丈夫與孩子也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丈夫整天在擔驚受怕中度日。當年我的孩子年僅14歲,由於得不到母親的關心教育不去上學,流落在社會,每天都要面對繁雜的人群與各種壓力。這樣丈夫常常一個人面對這個支離破碎的家,人已蒼老了許多,變得少言寡語,甚至沒有精神面對生活。因此家人把期盼著我能早日獲得自由的那一刻,我們一家人團聚的那一刻,十六年裡已成了我們全家人生活中唯一的精神支柱。

這一切源於江澤民無端的發起這場對無辜百姓的殘酷迫害,在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請求貴院對控告人的控告予以審查並依法受理,追究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直至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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