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3年08月20日】
比利時法輪功學員將以群體滅絕罪起訴江xx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19日報導,比利時法輪功學員目前正積極尋求以群體滅絕罪等起訴江澤民。群體滅絕罪是本月稍早在比利時國會剛剛通過的法案。該法案授予比利時法庭不拘被告國籍和罪行發生地點審判戰爭犯罪和反人類罪行的權力。
比利時的法輪功學員被邀請到國家電視一台和國家電台一台做了採訪報導。法輪功學員介紹了法輪功在中國大陸1992年被傳出後的發展過程,以及1999年7月20日遭到殘酷鎮壓以來的遭遇。法輪功學員表示,「由於迫害,我們原本平靜的生活遭到嚴重的影響。在江氏實施的國家恐怖主義下,法輪功學員面臨親朋好友、無辜群眾被惡毒謊言誤導而產生的敵視、仇恨。」
比利時法輪功學員還表示,「法輪功學員寬廣的胸懷能夠忍受一切,但是我們決不承認這場強加於我們的迫害。全球公審江澤民就是在否定這場迫害,以停止這場災難,尤其是對中國人民的巨大的災難。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受害者。」法輪功學員並同時呼籲所有善良的人們共同反對這場對正義和善良的迫害。
訴江案澳洲啟動 集體訴江案開澳洲法律訴訟之先河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17日報導,江澤民又將面臨新一樁法律訴訟案。繼澳洲法輪功學員章翠英以個人名義控告江澤民後,澳洲悉尼部分法輪功學員將在澳洲聯邦法庭提出集體訴訟,此案目前已進入進一步諮詢及準備訴訟材料階段。
據該集體訴訟案的主要聯繫人李麒忠先生稱:「澳洲居民在澳洲當地聯邦法庭控告外國的領導人,這在澳洲歷史上是第一次。美國等國家有這樣的法律允許進行這樣的訴訟,但在澳洲還沒有相關的法律。經過反覆諮詢,律師明確告訴我們,由於這個案例的特殊性,相關的訴訟是能夠進行的。簡單地說,第一,澳洲是加入聯合國國際刑事法的成員國,第二,江集團在中國境內迫害中國公民,澳洲的法律管不了。但在澳洲境內的人正在受到傷害,這就已經在澳洲法律的管轄範圍內了。另一個事實是,如果聯邦法庭受到來自政府的壓力,就有可能不接受案例,但是如果有很多人作為原告,並且證據確鑒,法庭就不得不接受了。」
自2002年10月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罪行將江澤民及其「610辦公室」告上美國伊利諾州地區法院以來,中共在海外活動頻繁,欲在阻止訴江案的進行。據悉駐澳洲中國使館曾聯絡過澳洲外交部,諮詢在澳洲境內起訴江澤民的可能性。
對「受迫害」的法律概念的解釋,據法輪功方面的法律師代表的介紹,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情況:
1〉親人在中國受到迫害,也把海外的親人置於一個痛苦境地,澳洲法律認為這種傷害已間接地迫害了在澳洲境內的人。
2〉為強行推行鎮壓政策,中國媒體鋪天蓋地的造謠宣傳,通過各種渠道輸向全世界。根據澳洲法律,這種造謠宣傳起到了毀壞名譽的作用,使海外的法輪功學員直接受到精神壓力,或者由此引起任何人(比如親戚、朋友)的歧視,這已在澳洲法律管轄範圍內了。
3〉澳洲居民回中國大陸探親時被拒絕入境,在中國境內被任意拘留,非法關押;名字被收集上「黑名單」……只要這些經歷還留在你的記憶中,澳洲法律認為當事人正遭受連續性的傷害。特別是與中國的親人無法相見(甚至臨終前都不被允許見一面),則被認為是受到了最大的傷害。
以上三條滿足任何一條,當事人便有權在澳洲境內提出控告。
律師說,「從這一角度看,每一位法輪功修煉者都有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原告。其實,無論你是否練習法輪功,無論身份如何(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在澳的外國人),當你受到或曾經受到江澤民集團直接或間接的迫害時,在澳洲境內都有權進行控告。」
據悉,有15個律師行表示願意幫助進行該項訴訟。不少律師行都認為,這個案子非常特殊,是澳州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目前法輪功選定的是一個著名律師行,願意免費提供一切訴訟事務,包括上庭的大律師也是免費的。該律師行表示,此訴訟案可成為一個研究課題,他會讓法律系的學生來研究這個案例。
法律規定,集體訴訟案的原告至少需10人,但無上限。目前已有80多位法輪功學員報了名,32份原告證詞已準備完畢,一切有關的事務都在順利進行中。法輪功學員表示:」我們不反對任何的國家和政府,我們反對的是鎮壓,控告的是雙手沾滿人民鮮血的罪犯。作為被迫害者,我們只是站出來做我們該做的。我們堅信,通過這一系列的訴訟活動,當更多的人們知道迫害真相的時候,江澤民實際上就已經受到人心、道義的審判,那麼法律意義上的審判也就是自然的指日可待了。」
章翠英:我為甚麼要向聯合國起訴江澤民
在享有盛名的國際人權大律師傑弗裡 ・ 羅伯遜的幫助下,我正在向聯合國起訴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近日,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和新唐人電視台的記者都對我進行了採訪,問我為甚麼要向聯合國起訴江澤民。我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通過法律程序把殘酷迫害中國千百萬無辜法輪功學員的罪魁禍首江澤民繩之以法,結束這場發生在中國的完全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破壞人類根本道德的浩劫。
這場迫害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至今已有四年之久。在這場迫害中,多少善良無辜的法輪功民眾僅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就被關押、勞教、強制洗腦、酷刑折磨、甚至被虐殺;多少幸福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多少可貴的中國人被江澤民的欺世謊言所矇騙,在高壓下不得不昧著良心說話;又有多少公安幹警在江澤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問身源,就地火化」的邪惡指令下對人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延伸到了海外,他派出大量特務對海外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威脅、甚至大打出手,有的已被當地警方拘捕。江澤民還利用國際會議的機會把他誣陷迫害法輪功的謊言資料發給與會各國首腦,妄圖欺騙和毒害世界人民。他的行徑令不少與會者感到吃驚與反感。
江澤民犯罪集團不只對中國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還加害於外國公民,如美國公民李祥春,至今還被關押在中國的牢獄中。我本人也因維護法輪大法,向中國政府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而被非法關入過四個監獄,歷時8個月之久。我在獄中受盡了種種迫害,渾身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痛得無法入睡,冬天就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頭前就是廁所。他們還把我跟一個精神病患者關在一起,以此來折磨我。同時,還非法強迫我們每天勞作十幾個小時,一週七天,天天如此,從來沒有休息日。七個多月,我被關在陰暗潮濕空氣污濁的囚室裡,不許放風,致使我全身皮膚腐爛,化膿。他們看我仍然堅信法輪大法,就把我強行關入男樓牢房,進一步對我進行身心迫害。
美國黑人領袖馬丁・ 路德金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一個地方的不公正是對所有公正地方的威脅。」江澤民迫害中國廣大按照「真、善、忍」原則做人的善良民眾,實際上也是對全世界一切愛好和平、崇尚正義、遵循誠信的民眾的迫害。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絕非「中國的內政」,而是關係到世界各國人民利益的大事。
聯合國是一個保護人權,維護世界和平的國際機構,中國也是成員國,而江澤民的暴行嚴重違反了聯合國憲章,所以我要把江澤民告上聯合國,讓全世界人民對他進行審判。
我非常高興能得到著名的國際人權大律師傑弗裡 ・ 羅賓遜先生的支持和幫助,非常感激他能在百忙之中特地從英國飛到澳洲與我見面,商談起訴江澤民的事宜。他一見到我就說:「我讀過關於你的故事,你為真理付出了很多,遭受了很多磨難,很了不起…」 他還告訴我,他每到一個地方都要去中國的使領館,看到法輪功學員靜靜地坐在那裡和平抗議的場面使他深受感動。他說法輪功學員真了不起,還說,很多重要人士都去中國使領館,他們看到法輪功的和平請願,就會想到中國的人權受到了迫害,就會努力幫助解決中國的人權問題。他表示非常高興幫助我們起訴江澤民,把他告上聯合國。
我堅信正義一定會壓倒邪惡,江澤民必將受到全世界善良公正人民的審判!
章翠英
200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