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7年12月17日】
老子曾說過:夫唯不爭,天下莫能與之相爭。這不僅是他講的「道」,衍生到社會倫理中,也是一種極有智慧的處世哲學。因為智者總是能看到事物的本質和世界的真相,所以他們也深知「鬥爭」的危害。歷史上爆發的特洛伊戰爭,在造就了英雄的同時更產生了無數枯骨冤魂,據希臘神話中的記載,這場著名的戰爭真正的起因就是諸神的爭鬥。
一場大的戰爭可以荼毒生靈,小的鬥爭帶來的危害也不容忽視。
生活在中國大陸的人,相比之下似乎更樂於爭鬥,因為「黨文化」所灌輸給人們的就是「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鬥爭哲學。而整個社會也利用著繁多的傳播手段在宣傳著這一觀念:例如各種宮鬥劇、極具魔性的網路遊戲等。
這種「鬥爭哲學」從中共誕生至今,其毒害已經深入人心了,當下的很多人都被影響得一身「戾氣」卻不自知。例如:
言論上的爭鬥——說話時咄咄逼人,溝通中體現不出善意,常使用反問句來否定他人的觀點。思想上的爭鬥——容易對他人或外物產生瞧不起、歧視、偏見等負面看法。行為上的爭鬥——打著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口號,與自然爭鬥,肆意破壞生態導致環境惡化;各種場合都不服輸,與人爭鬥,導致社會矛盾加劇,從而將每個環境都變成戰場。情感上的爭鬥——得理不得理都不饒人,總是想法設法把身邊的人「治」得遂自己心意,最終在與家人的爭鬥中傷了和氣、傷了感情。
在這種變異的觀念下,人們變得更加自私與不寬容。當人失去了一種正確的道德觀之後,同時也失去了感受美好的能力。因為這種鬥爭思想,使得人們忘記了「順其自然,天人合一」的科學規律,在與自然的爭鬥中遭到了自然的報復。同時,與人爭鬥,在愛情中的爭鬥,維繫一段美好關係不再是因為愛,而是為爭那口氣。更為可怕的是,人們不僅沒有意識到這種「鬥爭哲學」是對生命的殘害,反而在這種不讓步的爭鬥中自得其樂。
爭鬥的目的只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可是允許和自己不同的存在,是一種高貴的品德——尊重。因為心胸狹窄和不寬容所以才有爭鬥。樂於爭鬥的人,當在爭鬥中輸了時,就會怨恨詛咒他人,希望看到對方的「惡果」。這與傳統道德觀中倡導的「和為貴」已經是背道而馳了,所以,我們往往會看到:越是強勢的人,越是聽不見他人意見;越不願傾聽的人,越是自以為是;越是固執己見的,越容易與人爭鬥;越愛爭鬥者,離幸福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