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7月30日】
「平庸之惡」這個概念是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一位德國思想家提出的。這個概念源自一個納粹軍官拒絕面對善惡選擇,只一味服從、執行屠殺命令,最終在二戰後的審判中被定為共犯,並處以極刑的故事。
實際上,在屠殺猶太人的那場罪惡中,參與者不只這一位。一眼望不到頭的共犯中,可能有「給猶太人做種族登記的小辦事員」、「奉命把猶太人從家裡驅趕到隔離區的警官」、「把猶太人趕上火車的乘務員」、「維持集中營治安的保安」、「負責收屍的清潔工」……他們看起來都是不起眼的小角色,也沒拿殺人工具行兇,甚至都沒有主觀的殺人動機,但終究還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不只是人間律法難容,天道輪迴、因果法則也不會放過那些只聽從指令、協同作惡的幫凶、同夥。比如,中國歷史上就零星地記載著這樣的故事。
清朝有位僧人,法號允中,俗名叫張蘊輝。他本來不信佛,之所以出家,就是要為自己協助上級濫殺、枉殺了許多人而贖罪。
他原籍江蘇長洲,年少時讀書不行,就出門跟人學習一些管理錢糧、帳目的事務。後來到了湖南,被瀘溪縣知縣黃炳奎聘為錢穀師爺,幫他管理錢糧方面的事務。
嘉慶元年,湖南有苗匪鬧事。一些地方官立功心切,只要抓到苗人,就不分是非曲直、統統殺掉。那個黃知縣也抓了七、八個人。本來要由負責刑事訴訟的刑名師爺來處理,可他當時不在。於是,起草判決文書的差事就落到了錢穀師爺張蘊輝的頭上。
起先,張師爺竭力勸阻,無奈黃知縣不聽,很快就將案子上報,對那幾個苗人判處了斬刑。一年後,匪亂被平定,而黃知縣卻突然暴斃了。他當時才不到三十歲。
嘉慶十九年八月,張蘊輝去了揚州。晚上住在一家酒店,當晚就夢到自己被兩個人帶走了。頃刻間,他被帶到一處好像巡撫衙門的廳堂裡。他抬頭一看,一位年輕的官員正坐在堂上,兩邊還站著幾個衙吏。張蘊輝立刻感到,他是被帶來受審的,卻不知所為何事。
這時,堂上官喊他的名字,然後問道:「苗人張某某的案子是你辦理的嗎?」張蘊輝一聽,就想起了當年那樁處理苗匪的案子。於是回答:「一般錢穀和刑名兩位師爺辦案,都必須聽從東家,也就是主事官員的安排。苗匪的案子我勸過東家,可他不聽,我也沒辦法啊!」 堂上官說:「審判文書就是你起草、並上報的,怎麼會沒有責任呢?」
張蘊輝還想辯解,可回頭一看,那個黃知縣也在身後站著。他已經被套上了刑具,一直痛哭不已。過了好一會兒,堂上官才開口,對身旁的一個衙吏說道:「我看他善心未泯,暫且讓他還陽吧!回去後,若能皈依佛門,用餘生來誠心悔過,並念誦《金剛經》三千遍,或可免除當年的罪行。」
話音剛落,先前將他帶來的那倆人又過來扶起他,走出了大堂。路上雨雪交加,到處黑漆漆一片,不知走了多久,他突然跌了一跤,就從夢中醒過來了。夢裡發生的一切無比真實。他第二天就收拾行囊,回到江蘇,去高旻寺出家為僧了。
古人普遍心存敬畏,相信殺人償命、善惡有報的天理。「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之所以能成為家喻戶曉的諺語,流傳千年,正說明古人對生命的珍惜與重視。
明知無辜的人被冤判,卻順水推舟,助紂為虐,眼睜睜看著受冤的人被奪走性命,這與親手實施殺戮並無本質區別。於是,不慎或故意參與了「平庸之惡」的人,現世的報應也總是來得迅猛、慘烈。
人世間的普世價值相通,天理昭昭從來不分古今。在面對他人的生死攸關,自己的善惡之選時,態度輕慢、心存僥倖只會給自己帶來無妄之災。
文中事據《履園叢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