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小小說:派出所所長賠禮

珍惜


【正見網2018年12月27日】

許多人對共產黨的本質不了解,其實共產黨就是一個政教合一的邪教。馬克思在大學時就改信了撒旦魔教,他寫出的無神論的思想,其實就是忠實的執行撒旦毀滅人類的計劃。它的邪教特點如下。

一、崇拜教主唯我獨尊,就是搞個人崇拜。
二、搞精神控制,只許信它不許信別人。把其他信仰都說成是邪教。
三、無神論唯物論進化論邪說,敗壞道德,人不信善惡有報啥壞事不敢幹。
四、淫亂斂財,揪出一個就貪污上億。情婦幾十上百,連小女孩不放過,社會被馬列共產邪教改造的找處女都難,有人說找處女去幼兒園,連幼兒園都要淪陷。
五、組織嚴密,只許進不許出,危害社會,歷次運動害死中國人八千萬。
六、殘殺嬰兒。計劃生育二十年殺胎四億,超過南京大屠殺上千倍。哪個邪教都沒這麼兇殘。
七、大面積活摘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群眾器官賣大錢。

大法弟子張濤四年前被共產邪教非法判刑,派出所非法抄家時搶劫走電腦、印表機、二萬元黃金首飾與存摺等私人物品,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出獄後,到當地銀行將存摺掛失,沒有損失。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派出所想問問首飾丟失的問題。當時陪同張濤去的還有幾位法輪功學員。

派出所所長無法解釋黃金首飾的去向問題,就故意採用中共的流氓無賴方式對法輪功學員恐嚇、逼迫詢問老人是否是修煉法輪功的,強行扣押在派出所進行構陷侮辱、破壞名譽。

當時張濤只講了幾句話,所長就立刻大怒,吼叫道:「你們法輪功好大的膽子,還敢上派出所來講真相,還敢到我的辦公室來宣傳法輪功,還說什麼要救我,這就把你們都抓起來。」隨後所長給縣國保大隊長打電話。

法輪功學員老何看所長這樣兇惡,就拿出手機給公安部12389打控告電話。因為他知道當初太多高官都不同意江澤民迫害大法弟子,許多正義官員面對江澤民血債幫的殘暴是憤怒的,一旦有了藉口就會收拾他們。所長做噁心虛,嚇的立刻派手下警察搶走手機。

國保大隊長帶著十幾個共匪,開著幾輛警車鳴著警笛兒呼嘯而至,老何就給他講清派出所所長違法的過程,但還是被非法關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裡,老何要求控告派出所所長。但是拘留所不讓告,後老何絕食抗議,被送到醫院。老何見到自己的兒子時道:「咱,沒犯法,告他,打公安部舉報電話12389來控告派出所所長。」 看守所的所長看人家真要控告,就給派出所所長打電話,如何處理這事……後來,老何被警察又送回看守所。

下午,派出所所長到看守所,見過老何之後,答應了老何的五個條件,並無條件釋放了他。

老何回家後寫了訴狀,到派出所去找所長不在,就給派出所的那些人講真相,那些警察都很怕,告訴老何,所長沒在家,明天你再來。老何要把訴狀讓派出所的警察給所長,但是那些警察不敢接。

第二天,老何又到派出所,所長嚇的躲著不見,老何對接待的警察道:「請你轉告所長,我找他的目地是為他好,不要被江澤民利用,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要做違法、犯法的錯事,以免毀了自己的未來。只要所長能知錯改錯,我可以不控告他。」

當天下午,所長來到老何親屬家,老何對他道:「你拘留我是違法的,我要告你。」所長道:「我把你接回來就不錯了,你還說我違法,還要告我?」

老何道:「你不違法我能告你嗎?」 拿出控告狀指給他看:《憲法》第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的規定,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已構成濫用職權罪;

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的規定,已構成徇私枉法罪。根據法律規定,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長看過後害了怕,誰都知道中共反覆無常,今天它可不按法律辦事大耍流氓,明天也許它又講上法律,誰也摸不透共產邪教的心思。態度立即軟了下來,道:「這些年你們的真相資料我也看過,我也知道你們都是好人,但是上邊讓我們管法輪功,我們不干行嗎?我不過是在執行上面的命令。」

老何道:「當年文革誰認為執行毛澤東的路線是錯的?文革結束那些所謂執行上邊命令者,九百多害人的幹部都被上邊拉到雲南槍決了。既然你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上邊讓你迫害好人,那你說這個上邊是對的還是錯的?上邊讓你違法迫害好人,同時又規定誰辦案誰負責,這不明擺著是個陷阱嗎?上邊讓你為它做壞事,然後由你替承擔責任,這不就是這麼回事嗎?卸磨殺驢,幾十年了,上邊不都是這麼幹的嗎?」所長不說話了。

老何又道:「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修佛的人是要遭惡報的。做什麼事,要拍拍自己的胸脯,問問自己的良心,千萬不要被人當槍使。多看看法輪功資料,看明白了,支持真善忍,善待法輪功學員,你會得福報的。」

後來,所長明白了真相,賠了禮,道:「別再告我了,再告你就告公安局,是他們讓我們基層警察幹壞事。」

這事就這麼的結束了。

註:根據真實事件改編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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