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9年05月29日】
尊敬的師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於一九九七年有幸走入大法修煉,至今已有二十二年。得法前,我的身體不好,受各種病痛折磨,西醫、中醫都看過了,吃過不少藥,亦動過手術,該試的都試了,還是治不好。這時單位上班的老工人修煉大法,就提議我看大法書,我一看,就覺的這本書說的真好!得法前,我常希望做好自己,但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去做。常人學校講「三育」——德、智、體,什麼是「德」?我就一直想不明白。看了《轉法輪》後,我才感覺豁然開朗,覺的終於找到了自己一直想找的東西!之後不斷聽師父的講法錄音,以及到煉功點學功,一有時間我就會學法煉功,我也沒有想起自己身體的毛病,但自自然然的,這些病痛就消失了!
一、堅定正念 闖過家庭關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很多大法弟子都被非法抓捕、關押,還好我工作的單位沒有舉報我。因為我的丈夫當時已在香港居住,所以後來我也離開大陸到了香港定居。可是呢,我的丈夫受到中共邪惡造謠的影響,他知道我修煉大法,非常反對,甚至趁我上班不在家時,把我的大法經書全都扔掉了。後來到了二零零一年,他因為腦腫瘤壓著視覺神經,看不見東西,也不能反對我了。而我亦趁著這個機會,播放師父的講法錄音給他聽,他聽完之後,就說:「原來法輪功這麼好!」跟著他也開始煉功、聽法,持續了三年多的時間。後來因為關過得太大,他承受不了就沒有繼續修煉下去,但他從原本相信中共,變成相信大法了。
二、無懼干擾 堅守真相點
因為中共迫害大法,大約在二零零三年,我們幾位同修在香港開設了一個真相點,告訴市民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當時我們掛著橫幅、放置展板,將中共的邪惡行徑展示出來,亦讓市民知道大法的美好。當初建立真相點的過程也不容易,因為真相點的位置人流較多,還有一些攤檔小販在擺賣,其中有些親共的攤檔檔主或市民也會來干擾我們,甚至將我們的橫幅剪爛。但我們沒有絲毫動搖,就堅守自己的崗位。這樣真相點也逐漸穩定下來,也有不少市民支持我們。
後來因為原本的地方有維修重建工程,我們又另外物色了一個地方建立真相點。那是在鬧市開設的一條行人專用街道,每天下午四時不准車輛駛入,街道兩旁有很多表演人士、小販攤檔,人流比較多,空間亦很大,我們可以放置更多的展板,講真相的效果很好。當時能夠每天到真相點的同修不太多,人手也很緊,於是每天我就推車到真相點去。雖然有點吃力,但我就想,能夠為大法做事是一種福份,應該珍惜這個機會。新的真相點附近也有擺攤小販爭位置的情況,但有些善良的、明白真相的小販檔主會主動幫我留著位置,不讓其他人霸占,所以十多年來,我從未找不到位置。真相點是個露天的地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總有下雨的時間,遇著陰天的日子,我心裡就對師父祈求,希望晚一點才下雨。試過有很多次,我到時間收檔後,天才下起雨來,真的感受到師父時時在看護著我們!
真相點在繁華的街道,不少市民經過都會看到我們的展板,有些市民看完數據展板後,明白了真相:「不看也不知道,原來法輪功是這樣的,中共竟然這麼殘忍對待你們!」不過有明白真相的市民,也有邪惡的干擾。有一次,我正坐在真相點一旁發正念,一個男人突然走過來,一腳踢掉真相點的檯子,我立即跟他理論,怎知他卻一拳打在我的右眼上,然後逃跑,我一邊追一邊喊,在市民的幫助下,把那個男子抓著並報警。當時我嚴肅的跟他講,香港是個可以說真話的地方,中共這樣殘酷對待人民,我們把真相告訴世人不對嗎?他連連跟我道歉,最後我也沒有追究他,只告訴他從今以後不能再做這樣的事、不能再來騷擾我們,之後他也跟我再道了歉。雖然眼睛有點傷,第二天我亦如常到真相點去,因為我想,這是我作為大法弟子的崗位,不能夠停下來。就這樣,我在晚上通宵上班,白天照顧行動不便的丈夫,黃昏時段就到真相點去,這樣的情況一直維持了多年,每天如是,從不間斷。
二零一二年,那些干擾真相點的邪惡團伙開始出現。邪惡之徒會用不同手段騷擾我們,例如用一塊大布將我們及真相展板擋著,不讓市民看,或趁我們不留神就把我們的橫幅剪爛,而且經常對我們動手動腳,用粗言穢語辱罵我們。他們經常用盡方法對我們挑釁,並用手機對著我們拍照、錄像。曾有一段時間,為了不讓他們霸占我們真相點的地方,同修們還要通宵守著真相點呢!
有一次,那些邪惡之徒的一個頭目又來騷擾我們,並用手機對著我拍照、錄像,我沉不住氣,指著她罵,並要她離開。怎知她卻立刻鬆開手機,讓手機滑下又抓著,裝成好像我拍打她的手機一樣,然後還報警,誣陷我打她。就這樣,我被控告襲擊罪,並由一位政府安排的法庭當值律師為我辯護,但這位律師也沒有為我辯護什麼,很快就定罪了。當時我就想,我怎麼能被這樣定罪啊?香港是法治社會,我確實是無辜的,最重要的是,我是大法弟子,這樣被定罪,其他人會怎樣看大法?不能因為我的緣故令大法蒙羞,於是我當時立刻提出上訴。
可是申請上訴之後,各種難題就來了。我本身的經濟情況不充裕,到哪兒去找律師費呢?為了證明對方說謊、誣陷我,需要搜集證據去證明對方並非一個可靠的證人,搜集證據的過程也困難重重啊!過程之中,有幾位同修也一直支持我、幫助我,替我聯絡律師,研究相關的法律條文;不過亦有一些同修有不同的想法,認為不應該上訴打官司,這些都很考驗心性。但我始終抱著一念,我是大法弟子,不能無辜被定罪,不能令大法蒙羞。可能我這一念相當堅定,慈悲的師父替我作出安排,後來一位同修替我聯絡了大學法律學院的一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一位法律系的講師願意替我打這宗官司。這位律師後來還成功向警方取得證據,證明那個邪惡之徒的頭目在三年內有超過九十次的報警紀錄,全部都是針對法輪功的,所以並非一位可靠客觀的證人,最後我被判上訴得直。
這宗官司持續了接近三年,期間我亦承受了不少壓力,包括經濟方面的、心性考驗的。每次遇到困難時,我就會發正念,請求師父加持。雖然受這宗官司困擾,但期間我仍然堅持每天如常到真相點去,因為救度眾生的事不能不顧啊!事後回想這次事件,我也有向內找,為甚麼會遇到這件事?我想,可能因為自己沒有修好「善」,那一刻對著那個邪惡之徒的樣子不善,還用手指著她。如果自己能保持平和善良,時常都是面帶微笑,那麼即使她用手機對著我拍照錄像,也只會拍得我善良微笑的一面啊!
師父在《轉法輪》中說:「我們作為一個煉功人,矛盾會突然產生。怎麼辦?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因為它有緩衝餘地。」
經歷各種事件之後,我真切體會到師父的教導:「修煉人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1]
每當出現矛盾,每當受到委屈,都要注重修好自己。
三、不畏苦難 衝破難關
幾年前,我在工作的時候,有職員正在清洗地方,我踏在濕漉漉的地上,一不小心摔了一跤,當時褲子都濕透了,我也沒有在意。後來到了發正念的時間,我就盤腿打坐,但坐著坐著,感覺大腿越來越痛,後來發現,整塊皮膚都變黑了,其他同事就說,那些清洗地方的消毒劑,可能是有強烈腐蝕性的,皮膚被灼傷了。我當時就想起《轉法輪》裡講到的例子,有個學員過馬路時差點給汽車撞到,但心裡也沒有害怕,不會出現危險的。雖然我是工作期間受傷,但我也沒有通知工作的單位,也沒有申請工傷賠償,心想那個人只是清洗地方,又不是有意傷害我,我也不想給別人帶來麻煩,這都是自己的難,過去了就好了。
可是過這一關也不容易,皮膚被嚴重灼傷了,不斷滲血,我也只是用清水沖洗,清洗的時候也很痛苦,我就咬緊牙關忍受。有時傷口還在滲出血水,皮膚跟褲子黏在一起,皮膚會被扯破。那個痛苦啊!我就心想,吃苦就是消業,都能夠挺過去的。這樣的情況雖然持續了一段時間,但我就忍受著,也沒有讓身體的情況干擾我做證實法的事,我亦如常每天到真相點去,因為救度眾生是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這是我的責任。
修煉了二十多年,感覺自己仍有很多做得不足的地方。但有一念我是很堅定的,無論任何時候,大法都是第一位的。所以無論家庭也好、工作也好、苦難也好,任何事情都不能干擾我修煉、不能干擾我做證實法的事。
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和看護,弟子一定會繼續努力,做好作為大法弟子的本份,謝謝師父!
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二零一九年香港法會發言稿)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