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小說:《疾風勁草》(六)

鍾芳瓊


【正見網2004年07月24日】

第五部 樹欲靜而風不止


題記:反迫害,我一次次正念制止邪惡的陰謀。

第一章 正念制止警察行惡

黃鼠狼拜年

每到節假日和4.25、7.20等所謂敏感日,派出所警察或居委會、610成員都會以各種理由騷擾大法弟子。

2001年12月22日,萬年場派出所警察魏大平和辦事處主任李強軍送來一本掛曆;26日區婦聯主席一行兩人來「看望」我;28日萬年場派出所、辦事處和成華區政法委書記郝武元(音)等多人到家來「關心」我。我都十分耐心的給他們講清真象。

28日午夜12點左右,門鈴又響了,外面的人用手把門鏡遮住,我一看以為是樓道燈未亮,便把門打開。可是立刻闖進來萬年場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一大幫人,居委會新來的主任和警察魏大平馬上衝進我兒子的房間,在電腦桌上沒收了我的一本《轉法輪》、師父的照片和一份經文,並把我強行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又把我非法送進郫縣看守所。醫生來檢查身體,我對醫生說:「我身上有疥瘡,不能收。」醫生說:「不管有什麼病我們都要收。」就這樣又把我送進去又非法刑拘一個月。

如夢初醒的小李幹事

2001年12月29日,郫縣看守所的一個監室裡有四十多個人,其中有十二位是大法弟子。

星期一下午,招集(牢頭)叫我出去。我剛出門,一個女警察(20來歲)大吼一聲:蹲下。我站在對面看著她,對她發正念。

過了兩分鐘,她怒吼道:「我喊你蹲下,你聽不到嗎?」我仍然靜靜的站在面前,看著她繼續發正念。她見我沒有反應,又氣得臉紅脖子粗大吼招集:這人是聾子還是啞吧,怎麼不說話?

招集嚇得臉色蒼白,哆哆嗦嗦的走過來對我說:「鍾姐,你說嘛,這是小李幹事。」又過了兩分鐘左右,我才慢慢的說:「我看你人長得挺漂亮的,怎麼你的語言和你的形像一點都不相稱啊?」她突然象變了一個人似的,挺不好意思的說:「你不知道,我們好辛苦喔,從昨晚值班到今天晚上,每天要收八十人左右,有的犯人煩得很,根本無法休息。」我說:「整天都跟犯人打交道,是挺煩的,但你要分清我們可不是犯人喔,我們是被冤枉的,我們根本就不該關在這裡。」

這時,她開始語氣緩和了,問我:「你關過多少次?」我回答:「你說呢?」她說:「三次、五次?」我都在搖頭,她放大膽子半開玩笑地問:「總不可能有十次嘛?」我嚴肅地說:「拘留十三次,還有一年勞教並超期三個月。」

她瞪大眼疑惑的問:「勞教?你被勞教過?我們開會時,領導不是對我們說勞教所的「轉化」率達到百分百嗎?」我說:「那是騙你們的,如果你們領導說的是真的,我還會在這裡來嗎?你想一想我們不是因為說真話進來的嗎?我要是說一個不字,這兩年我會失去生意嗎?會坐牢嗎?我會說一句假話來騙你嗎?」她如夢初醒,我便給她講了我的故事。她聽後善意的對我說:「你回去以後,注意一點,千萬不要再進來了。」我說:「我們肯定不會再這裡見面了。我有一個侄女,年齡和你差不多,也挺漂亮的,今後你們可以交朋友,經常到我家來玩。」

回到監室,有一個大法弟子對我說:「你好厲害喔,竟把小李幹事治服了。你知道嗎?所有人都怕她,他們(刑事犯)要是說話被小李幹事發現了,被關掉電視不說,每人必須抄寫監規20遍,你要是早點來就對了。」

一次,監室的經濟案在押人員(一個企業的廠長)出去提外訊,和警察一起吃飯,警察問她:「你在裡面習慣嗎?」她說:「裡面多虧法輪功,和她們在一起挺開心,時間也似乎過得很快,還有你們萬年場派出所的鐘芳瓊和我關在一起。」警察說:「她很了不起,很堅強。」

鬼鬼祟祟的警察

一天早上,我站在放風壩的街沿上閉著眼煉第二套功法―「抱輪」。突然,臉被什麼東西捅了一下,感覺很痛。我睜開眼睛,抬頭一看,原來是一鬼鬼祟祟的警察拿著一根長長的竹杆來捅我。她不敢吱聲,見我發現了她,便趕緊逃走了。

一天晚上十二點左右,值班的所長開門便叫大法弟子田阿姨收拾東西,我便對她說:「所長,你看這些警察做的都是見不得人的事,半夜三更才來接人,白天為什麼不來接呢?還是怕群眾知道警察又抓好人引起公憤,下不了台。」所長不吱聲。急急忙忙收拾東西的田阿姨對我說:「今天太晚了,沒法退錢,小鍾,我把存摺給你,你回來時再幫我取一下。」我說:「好嘛!」便接過了存摺。所長見狀後,對我說:「你每天就在這裡給我比起(指我立掌發正念)能回去嗎?」我說:「過幾天我肯定回去……我在家裡煉功發正念你們就看不見了嘛。」所長無言以對,只好關上門走了。

修煉沒有萬一

有一天下午,突然監室的門打開了,招集說:「鍾姐,你們又增加了一位功友。」這位功友一進來便問:你是哪個區的,她是哪個區的?結果有幾個是成華區的。她說:「成華區的都回不去,都是拘留所滿期又轉到看守所,看守所滿期又轉到拘留所,拘留所那邊很多都是成華區的,都是反覆關的,我就是成華區的,我也是剛從拘留所那邊過來的。」聽後,我便說:「我就不信這個邪,我一定要回去。」

還有一個成華區的五十多歲的阿姨明天滿期,她本準備留下一些東西,明天準備回家,可她聽說後,便緊張了。她說:「那我明天還是把所有的東西都帶上,萬一回不了家怎麼辦?」我說:「你這一念是錯的,修煉沒有萬一。」結果,這位阿姨一直被關在郫縣洗腦班,長期睡在潮濕的水泥床上,風濕嚴重,背痛得長期無法直腰,雙腿風濕痛得行走困難,加上長期咳嗽,整個人也已經瘦得變了形,從不准家人接見,人是死是活家人也不知道。一關進洗腦班就是一年多。到了2003年2月,兒子一人在家實在想不通,為了母親,兒子親自到市政府上訪兩次,找市長救母親,卻被抓進派出所後才放。他想:救不出母親,我這個當兒子的活著有什麼用呢?乾脆死了算了。他喝醉酒後,口齒不清地打電話到派出所說自己不想活了,便立即掛了電話,關好門窗打開了天然氣……等警察趕到時,他已經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了,好不容易才從死神手中把他拉回來。為此,警察怕出人命案,才叫兒子一起把骨瘦如柴、危在旦夕的母親背回家。而我刑拘一個月期滿時,片區警察魏大平和辦事處主任李強軍就將我接回了派出所。

自己的事情自己定

所長冉XX問我:「鍾芳瓊,你回去後怎麼辦?」我說:「仍然以真、善、忍指導我的一言一行。」他一聽,馬上失去理智地怒吼道:「給我甩進去!」話音還未落,人已從辦公室消失了。而坐在凳子上的我聽後立即站起來,手往桌子上一拍,威嚴地說:「你說了不算,我今天就是要回家。」邊說邊往門外走。

警察魏大平看到這個場面不知如何是好,趕快跑過來拉住我說:「呆會兒就叫你弟弟來接你回家。」我說:「我弟弟忙做生意沒時間,我自己回去。」我便坐在椅子上更加堅定了一定回家的正念。過了一會兒,警察魏大平對我說:「鍾芳瓊,你在留置室裡去呆一會兒,我就把你放出來,你給冉所長一個面子嘛,你看這留置盤查24小時的通知書,冉所長都簽字了。」我回答道:「面子,什麼是面子?誰給我師父的面子,誰給我大法的面子,又有誰給我面子呢?在常人中,我可能比他更有身份,更有地位。我要親自去找冉所長。」他說:「冉所長他們在開會。」我過去一看,確實在開會,就退回到魏警察的辦公室靜靜的坐在椅子上對冉所長發正念。

五點鐘左右,我弟弟騎著摩托車來接我。冉所長說:「鍾芳瓊,聽說你家裝修得挺漂亮的,我也去看一看。」就這樣我又回到了家中。

第二章 人權迫害

監視行蹤

回家後,所長冉XX規定我每天晚上9點鐘必須用家裡的座機給值班室打電話以監視我的行蹤,有事離開成都必須請假。我當時想:為他人著想,打就打嘛!他們也被江氏集團害得挺可憐的。那年春節快到了,我幾年沒有回老家,想回去看一看。可是街道辦主任李強軍說:「我們給上面請示一下再說。」經過層層批准,但必須由街道辦的人跟著回家。臨走前派出所所長冉XX對我說:「你回去後,每天用座機給派出所,或給李主任打電話。」以便他們掌握我的行蹤。(後來我悟到給他們打電話和外出成都給他們打招呼都是錯的,因為我那樣做的話,不是承認自己是錯的嗎?我煉功做好人又錯在哪裡呢?)

3月份,我有事獨自回了一趟老家,臨回成都的前一天晚上,我給派出所打電話,正好是冉所長值班,他聽是我的聲音又是手機打的,便問:「你在哪裡。」我說:「在簡陽老家。」他聽後便放大嗓門問:「是誰同意你的?」我說:「我有我的自由。」便把電話掛斷了。

第二天,在回家的車上,接連不斷地接到辦事處主任李強軍的電話,他最後一次打電話時不客氣地說:「是誰同意你回去的?」我聽後便把手機關了。回家後,我母親對我說:「李強軍一大早便到家裡來找你,我跟他說你有事回老家了,可能今天回來。中午1點左右李強軍又來了,並且說叫你回來後到派出所去一趟。接著下午3點左右又來了。說如果你回來後不到派出所去,後果自負。最後6點左右還來了一趟,問你還沒有回來嗎?我說:『回來了,出去辦事去了。』」晚上8點左右,他再一次到我家,看見我在家,他這才走了。

限制人身自由

從2000年5月至今,不管我在不在家都監視我和家人居住。萬年場派出所所長冉XX聲稱,每天晚上9點鐘必須用家裡的座機給派出所打電話,有事離開成都必須請假。都被我正念否定。

後來,2003年5月11日,我被嚴酷迫害癱瘓剛恢復後第一次出門,騎自行車出去給兒子買鞋。姓夏的保安打電話報告了派出所。結果,我回家剛上二樓就被派出所的警察和辦事處的李強軍追上,我問他們到哪裡去?他們說:「來看你。」我說:「謝謝關心。」李強軍叫我上三樓把房門打開,我說:「你們不是來看我嗎?在這裡看不是一樣嗎?為什麼還要進門呢?」李強軍說:「把門打開進屋裡再說。」我說:「我不會開門的。」李強軍又說:「那我們就站在這裡耗著,看你能耗多長時間。」我說:「這幾年來,我一直把你們象朋友一樣對待,每次無論你們以任何藉口到我家,我都給你們倒茶、削水果,苦口婆心地給你們講真象,換來的是什麼呢?近兩年的監獄、酷刑、兩次差點失去生命,現在我應該總結經驗,不能讓你們再進屋幹壞事。」

李強軍威脅道:「究竟開不開門?!」我義正辭嚴地說:「不開!你們進屋干什麼?你們進屋除了抄家、綁架人以外還會幹什麼好事?」警察連忙說:「我們今天來沒這意思,沒這意思,鍾芳瓊你不要東跑西跑的了。你看你把魏大平害得好慘喔!兩口子都被下崗了,他的兒子和你的兒子一樣大,才叫我來看你。」我說:「不是我害他,迫害好人肯定是要遭報的。」

警察接著說:「李主任,她不開門就算了,就在這兒跟她說嘛!」李強軍說:「那好,鍾芳瓊你聽著,從現在開始你不准出『仁和苑』半步,否則後果自負。」我反問道:「誰規定的,請拿出證據來。若沒有證據請你寫個便條,我上告才有證據,看究竟是誰在限制我鍾芳瓊的人生自由。」結果他們什麼也沒有寫,不了了之的走了。

沒過幾天,晚飯後,我出去散步。姓陳的保安先找一位大爺跟在我的後面,後打電話給辦事處主任李強軍。李強軍坐的士趕來了,從萬年場「國美」商場外強行把我拉回家,我堅決抵制他們的無理行為。李強軍咬緊牙關,握著拳頭想打我,又怕被周圍人看到,便找來正在成都銀河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值班的保安,讓保安打我。我說:「誰敢打好人!」結果被我的正念抑制住沒有打成。後來李強軍把我連推帶拉地往我家走,我邊走邊給他講真象,並講到江澤民已被多國大法弟子起訴,你還跟著他做壞事會遭到報應的。李強軍說:「我什麼都不怕。」到了大門口,李強軍又向陳、夏兩位保安交代說:「不准她出大門半步,她若不聽就給我打,出了事我負責。」我反問道:「誰敢打人?打人是侵犯人權,你說了不算,我自己的事我說了算。我出不出去是我的自由。」我們二人在大門口唇槍舌戰很長時間,沒有結果,李強軍又只好坐的士回家了。

30萬元變成11500元

自從1999年7月20日江xx開始全面鎮壓法輪功四年多來,我在經濟上也遭到了極大的損失:我原有資產70多萬元,除去買了一套住房、小車外,於94年到97年間,為了養老治病,投入了38萬元到當地政府允許開辦的二級市場購買股票, 99年10月只修煉了半年的我被非法關押在九茹村拘留所,其間悟到炒股是變相的賭博(我是修煉人不能賭博),半月拘留期滿後,就立即把30餘萬元的股票拿到市場去賣。因我不懂炒股,只有托人幫助處理。但在接下來的3年多裡,我曾被長期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多次反覆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等地。直到2002年在我被迫流離失所期間無法生活時,才打電話給當年幫我經營股票的人,卻被告知30多萬的股票由於我一直沒有過問,只賣了11500元,從中扣除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母親和兒子的生活費以及學雜費10000元的還款,只剩下1500元。

我拿著剩下的1500元用於流離失所的救命錢,本打算用作3個月的房租(1350元)、3個月的生活費(150元),沒想到幾天後卻被成都市光榮小區派出所警察張智等十餘人抄家時強行抄走。不但如此,因我長期被反覆非法關押,小車無人開,每月還要按時上交規費,無奈之中也只好廉價處理了。

株連

由於江氏集團實行連坐制,對法輪大法弟子實行株連政策,1999年11月,和我合作了9年的業務單位不得不被迫放棄與我的合作。以前每月一萬多元的收入突然沒了,我又沒有工作單位,母親是農村婦女沒有退休金,全家生活一下沒有了來源,兒子上初中一年級因我煉法輪功不給上城市戶口,只有四處借錢湊學費讀高價書(每半年3000元,不包括學雜費)。在這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考慮把自己的100多平方米大房子租出去,帶上老、小到外面租一套窄小的房子,用中間的差價來維持艱難的生活。

在我全家被逼到這個地步的情況下,警察還不放過我們:跳蹬河(因現在派出所合併)派出所警察、仁和苑的戶籍孫勇和跳蹬河社區工作人員劉應方,多次到我弟弟的鋪子上進行騷擾,威脅說:「你姐再不回來,我們就要下通緝令。」並威脅說:「你姐的房子不准出租,誰若租房搬進去住,就把誰攆走。」而且派出所在我家樓下監視,不准出租、出售。

百般刁難

2003年4月底,兒子需要城市戶口報考中學(因兒子戶口在農村),按國家政策規定:① 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可以上兩個戶口。②孩子隨父可上戶口。但戶籍警察魏大平卻百般刁難,說:「你的房子沒辦產權證,不能辦戶口。」我想:為了兒子上學問題,那就借3000元辦產權證吧。魏大平說:「現在要先辦國土證後,才能辦產權證,大概需要2萬元左右。」由於沒有了工資收入,無法借錢辦國土證和產權證,因為我再也無法承受債台高築的精神壓力,所以我以房子的名義為兒子上戶口的路被江氏集團堵死了。

為了兒子上學,我只好讓弟弟去找孩子不認識的、與我分居十年的丈夫,打算把兒子的戶口遷到他那邊去。可他戶口所在地的房子被拆了,他也是租房子住,屬於掉腳戶,他的戶口都讓遷走,更不可能上兒子的戶口了。那正好他的戶口遷到我住家的地方萬年場派出所,兒子的戶口一下子不就解決了嗎?可警察魏大平又說:「必須要他父親的派出所證明他不煉法輪功。」證明開到了;可警察魏大平又說:「必須要他父親的單位證明他不煉法輪功。」證明也開到了;可警察魏大平繼續說:「必須要他父親住家的居委會證明他不煉法輪功。」

天哪!這不明擺著有意刁難嗎?難道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真有罪嗎?難道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嘴上說說而已的嗎?在外面租房的人東搬西搬,哪個居委會了解你?這個證明又有誰能開呢?再加上我又是買的小城鎮戶口,兒子無法入戶。現已接到學校通知,必須在這學期把餘下的10000元議價費全部交清,否則,以後每年必須交9000元才能上學。面對這樣高昂的學費,我們只能望而止步,難道就讓兒子流落街頭嗎?他畢竟才是12歲的娃娃啊!關鍵是象我這樣的法輪功學員很多,面臨失學的兒童也很多,象我這樣的家庭也很多。

在此,我呼籲社會各界伸出援手,停止對我們一家的迫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真正的體現出人權,讓所有的兒童都能夠快樂、健康的茁壯成長。

威嚇家人、親友

我不在家時,為了追查我下落,萬年場街道辦事處主任李強軍在一天之內接連不斷的給我打手機,還5次到我家騷擾威脅我母親。

2003年2月,我被迫害癱瘓在床,姐姐因病去世,70歲的老母親強忍悲痛服侍我,年僅11歲在上小學六年級的兒子在深夜做完繁重的作業後還要給我換尿布,給我熱敷結滿硬殼的雙腳和雙腿。在這種情況下,管段民警魏大平還帶上姓陳的保安闖進我家,騷擾我,妄想沒收我的大法書並綁架我。我們用正念制止了他的惡行,他才把書還給我們。

魏警察他們走後,母親告訴我:你走後不久,他們經常來家裡騷擾。有一次辦事處主任李強軍和魏大平一起來威脅我拿3000元錢。母親說:「我沒錢,連吃飯都困難。」李強軍說:「那就賣電視機、洗衣機。」唉,他們這種人是這樣,魏大平親自對我說過:「我上有老,下有小要吃飯,沒辦法。鍾芳瓊,你如果每月能給我2000元錢,我就會為你辦事。」可見他們做事都是為了錢。江氏集團就是用大量的人民血汗錢收買了這些人的心,讓他們助紂為虐。沒有錢他們能幹嗎?而我們是用心維護大法。

萬年場派出所和辦事處人員多次到我家騷擾、恐嚇。我被迫害至癱瘓,腳剛能走不多久的2003年4.25前夕,一天中午,我正坐在客廳的沙發上吃飯,魏大平和李強軍又闖進我家,妄圖將我強行綁架。我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我是主佛的弟子,其他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正好兒子的父親和么爸第一次來我家商量兒子的戶口一事,他們便叫兒子的父親和么爸拿出身份證。兒子的么爸說:「身份證在家裡。」他們便和兒子的么爸一起開車去看身份證,這樣才把他們引出家門。不久他們又來了,兩人又是喊,又是按門鈴,又是打電話,又是踢門,都遭到我們的正念抵制,沒能走進我家門,結果才化險為夷。

2003年7.22的前一天下午,光榮小區辦事處的兩個人到我家門口進行騷擾,我正念抵制未開門。晚上11點左右,光榮小區派出所李科(音)等兩人又到我家門口騷擾達半小時以上,我從門鏡中看見他手上拿著一個文件夾在翻閱,大概是妄想照本子上的名字抓捕大法弟子吧。我們正念抵制,沒有開門。

7.22中午11點過,我剛出家門,在二樓就碰上萬年場派出所的警察來找我。警察叫我開門,我未開,警察便問:「鍾芳瓊,你這段時間出去沒有?家裡還有沒有書?」我說:「出去,我每天都出去辦事,你看我現在不是正忙著出去嗎?」邊說邊下樓。警察便和我一起下樓,他走前面,我走後面。剛下樓就發現萬年場派出所所長冉XX帶著警察、警車停在我家樓下,妄想綁架我。我很自然的發出一念他們上不來,便轉身跑上三樓,關上門,立掌發正念。後來不知什麼時候他們才離開。

10月1日前一天上午,又有不明身份的人來家騷擾。我透過門鏡看是不認識的中年男子,估計是跳蹬河派出所的警察,我們正念抵制了他。警察經常不分時間以各種方式騷擾,我們已成了條件反射,只要聽到門鈴或電話響了,首先就想是不是警察又來了,我邊往門口走邊發正念清除按門鈴的所有人(包括指使他來的所有人)身上及其背後的邪惡因素,再看門鏡,是否該開門。我母親和兒子由於經常目睹抄家、綁架我的情形,門鈴響一響就產生恐懼,給我幼小兒子的心靈蒙上了巨大的陰影。

非法抄家、關押

幾年來,我被警察非法抄家5次,其中4次無手續。萬年場派出所的警察打著所謂合法的幌子,幹著非法的勾當,竟敢當作他們找來所謂作證的群眾的面對我施暴。

警察非法綁架我時,野蠻、粗暴,每次都象強盜一樣,不但拿走大法的東西,還要順手牽羊偷東西。2002年9月在我被逼流離失所期間,萬年場派出所和居委會仍不放過,又來非法抄家,居委會主任拿走我家裝修房子剩下的空調線一大卷,後經我母親再三追問戶警魏大平才由我弟弟取回。有一次還偷走了11歲兒子的570多元錢的壓歲錢。

對我的非法關押更是家常便飯,其行為真是無法無天。我大致回憶統計了一下,從1999年7.20以來,約38個單位參與了對我的迫害,共計被非法關押29次,743天。其中刑事拘留4次,93天;治安拘留10次,140天;留置(在駐京辦、青羊區戒毒所、奧林匹克體育場、萬年場派出所)13次,25天;濫用私刑1次(白芙蓉賓館及醫院)30天;勞教一次並超期3個月,455天。)

而後面我還要講述的,是我在後來遭受殘酷迫害、兩次差點失去生命的前後經歷。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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