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07月12日】
看了師父發表的新經文《法難》後,開始是感覺好像是針對國外出現的一些問題講的法。但是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師父發表經文一定是我們修煉中出現了一些偏差,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可能都有類似的問題。
《法難》第三段「目前大法弟子辦的媒體中出現的問題,主要是學員自己沒做好造成的,但是也有人類背後另外空間的因素。你們覺的反迫害中沒有錢很難,想搞點錢反中共迫害,有不當之處美國政府也可以理解,這是你們自己想的。」這一段的最後一句「但是你們別忘了大法弟子到什麼時候都要走正自己的路才會不出問題。」 我理解這是在錢上也就是經濟上出了問題。回顧過往,自省看看自己有沒有在這方面出現什麼偏差。
有一件事情浮現出來。2002我離開單位,之後就失業在家,辦了失業保險。哥哥(同修)攬了點活,我幫著他跑跑腿。因為當時對失業人員有納稅的優惠,哥哥和我商量以我的名義開了個公司,這樣可以少交稅或是免稅,我同意了。2010年我找了一穩定的工作,沒在哥哥那兒幹了。但是這個公司一直在我名下,每年哥哥給我點錢。
2019年初,我想想就覺得這個事情做的不對了,要求哥哥把公司變更到他名下,我不在哪兒干掛我的名我覺得不對。和哥哥說了,他還以為我跟他要錢呢,說再給我打點錢。我非常堅決的把我的看法和他說了,覺得這違背了我們大法的原則「真、善、忍」,沒做到「真」,哥哥看我十分堅持,黃曆新年前把變更手續辦完了。正月初十,哥哥因高燒離世了。回想這段經歷,開始的路也沒走正,慶幸後來意識到及時改正了錯誤。
我的姐夫不修煉,他們單位會計要用發票走帳,需要開發票(虛開發票),找到哥哥,哥哥給他開了,他拿到發票,還說:「就你們還講『真、善、忍』呢?」那意思是你們這不也是在造假嗎?
還有一件我先生(同修)公司最近發生的事情,他所在的B公司向A公司購買設備,A公司還負責安裝,貨款是分批支付,在最後結尾款的時候,因為A公司的設備質量有問題,B公司不給尾款。A公司把B公司告到法院,期間我先生擔任B公司技術工程師,和他對接的A公司業務經理曾給先生錢,A公司老闆讓給先生十萬,業務經理說我也不能白干呀?咱倆一家一半吧!作為修煉人肯定不能要這不義之財,先生沒要。估計業務經理也沒對老闆說,自己揣兜裡了。給錢的事兒只有A公司的老闆、業務經理和先生知道,先生沒收錢的事兒A公司老闆肯定是不知道的,業務經理也不能說呀!上法庭之後,雙方律師找證據辯護,這都很正常。我先生配合提供這些證據,因為先生每次往來都有留底,所以A公司不占理。
隨著辯護升級,A公司使壞開始 「咬人」了,說 B公司有人收了他們的錢(以為先生收了他們的錢),先生所在的B公司開始調查相關的人員,先生一個人負責技術對接,肯定是被查的對像。有一天主管給他叫過去問,A公司給沒給過錢,我先生回答給過,但是他沒收。如果是一個常人,可能送多少拿多少。只有我們修煉人不拿這種錢。他們同事聽說我們沒錢供孩子出國,還不理解呢?可能想其他公司給送那麼多怎麼還沒錢?常人是無法理解修煉人的!之後聽說銷售有兩個人被抓起來了。我先生和同事(已知道真相)說:「這就是有信仰和沒信仰的區別!」
現在大陸各單位都不景氣,他們單位還能發出工資實屬不易,如果因為經濟問題被開除,再想找到這樣的活很難。發生這種事輕者開除,如果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是會坐牢的。
所以正如師父所說,「走正自己的路才會不出問題。「(《法難》)如果不是師父把正法理告訴了我們,讓我們知道了不失不得的法理,我們可能就會隨波逐流,面臨著危險的境地。願我們都能趕快歸正自己不當的行為,亡羊補牢,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