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4年11月03日】
我是「七二零」前得法的大法弟子。我也是六十年代醫學系六年制本科畢業在某重點大學校醫院工作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醫生。
從九十年代初開始,除了我的本職工作外,在我校還兼搞心理健康工作(心理諮詢及上心理健康選修課)。(註:我系統的學習並通過了心理諮詢函大所有課程。2002年我獲得了由勞動部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頒發的 「心理諮詢師師資合格證書」;2005年被聘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諮詢專家庫成員並發了聘書。)退休後我仍定期在校心理諮詢室義務服務,諮詢老師都在諮詢室留有辦公室電話,我退休後就留了家裡的電話。在心理諮詢過程中,我儘可能用大法真善忍的法理指導諮詢,並藉機講真相。下面僅舉一個實例:
在一個寒冷冬天的晚上半夜一點左右,床邊的電話鈴聲把我和我的先生吵醒了。接電話後,一個女同學帶著哭腔說:「老師,這麼晚了,本不該打擾你,但是今晚不找你,我就過不去了。」我說:「不用著急,有什麼事慢慢說」。她說:「老師,我沒法活下去了!我不顧父母的反對與他好了,我的身子也交給他了,現在他卻與別的女生好了,你說我怎麼活呀!?……。」 最後她又強調說:「我沒有活路了!我沒有臉面去找我父母,只有找你了。」我說:「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你做出這樣的反應也是正常的,但是今天已經很晚了,我先生的年齡比較大了,工作又忙,晚上他需要休息,我們明天再談好嗎?」這時她的情緒已得到了一定的宣洩,稍微理智一些了,也就同意了我的建議。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她與班上這個男生談戀愛已有較長一段時間了,同宿舍的同學都知道,但是她家裡的父母及親友都反對。因這個男生家是農村的,經濟狀況比較差,認為他又不太會為人處事說話,覺得他儍乎乎的。而她家是城市的,家庭環境比較好,父母也有一定的文化,給女兒介紹的對像認為比這個男生強多了。這個女生性格比較倔強,父母越反對她越要與這個男生好,在這種反作用力的推動下,她與這個男生發生了關係。但是最近她發現他的男朋友與另一個女生接觸比較密切,通過了解,這個女生是外校的,是他的家鄉人。那天晚上她又發現他們在一起,與男朋友吵了一架,問題不僅沒有得到解決,而且鬧得更僵。
在以後的諮詢中我與她一起討論,理清她的思路,擺出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及如何看待、如何對待的幾種方法讓其選擇作出決定。首先讓她弄清楚,你的男朋友是不是真的不與你好了,而要與校外的這個女同學好?他明確向你說過嗎?「沒有。但是我看見他們單獨在一起。」他們是老鄉也許有什麼事需要找他談談,以獲得幫助或支持,但並不是在談戀愛。若是這樣,你的心胸要開朗一些,待人要寬容一些。若他們確有談戀愛的意思,但他還沒有明確提出與你分手,起碼他還在猶豫並沒有做出決定;還有一種可能說不定是校外的那個女生單方面有那個意思……。不管哪種情況,現在關鍵的是你自己要拿定主意是不是還要與你的男朋友好,要拿定主意就不能感情用事,你得重新認真地審視評價一下你的男朋友,他的優點有哪些?你喜歡他什麼?他的缺點有哪些?他的缺點你能不能接受?或通過你善意提醒使他改變。通過重新審視全面考慮後,你仍覺得喜歡他,可以心平氣和地與他談談。在談話中多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想想,他的老鄉若遇到困難、麻煩,在遠離家鄉的外地,沒有親人和其他熟人,來找到他,以求幫助。若你要是他,你該怎麼辦?我們待人處事,應心存善意,儘可能去幫助別人渡過難關。其實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這樣的人生才活得充實有意義。遇到矛盾不可以只是去怪責別人,而是要先找自己的原因,也就是向內找,看看自己存在哪些缺點和不足的地方。你與男朋友接觸中你的哪些行為或思想是他不喜歡的或是不能接受的?她說:「他男朋友覺得她有一股傲氣,還說自己性情急躁,脾氣不好。」我建議,她發現了自己的缺點或不足就儘量克服、改正,完善自己,這樣問題就容易解決了。
若通過重新審視全面考慮後你覺得他不適合你、不喜歡他,認為沒有必要再與他交往,也要心平氣和地與他談,雙方達成了共識,就友好地分手。分手了,就要坦然的面對,不要再牽掛曾經失去的或曾經得到的東西。因為是經過你自己慎重考慮選擇的,得到的應心安理得,失去的應心甘情願,就不應再有緊張、焦慮、沮喪、失望,甚至輕生等不良情緒造成的陰暗的心理。 同時也給她講了自殺是有罪的法理。
這個諮詢從常人心理學的角度看,用的是認知療法。但在整個諮詢過程中,它的精髓是貫串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事情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真的喜歡他?遇事要忍讓,對別人要有善心,待人要寬容,多站在他人的角度上想問題,同時也要用大法「向內找」的法寶看看自己有哪些不足……。通過諮詢,真善忍的光輝照亮了她陰暗的心理,她能心平氣和的與男友溝通。後來他們和好如初。「沒法活下去了」的話已成為歷史,這以後她活得越來越輕鬆、愉快、陽光、健康。
以上有不在法上的地方,望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