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5年05月23日】
在歷史的長河裡,冤假錯案層出不窮,有的是蓄意陷害,有的是糊塗錯判。而在每一個冤案裡,冷眼旁觀者多,落井下石者有,秉公執法者少,捨命伸冤者甚少,這也是釀成悲劇的原因。那些為公平正義大聲疾呼者,為營救他人而捨生忘死者,雖然少之又少,卻似黑夜星辰,自帶光芒,永恆閃爍。
南宋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宰相秦檜以宋高宗的名義下詔,十二道金牌下令岳飛退兵。岳飛因安置淪陷區百姓,處理善後,遲到了六天。回到臨安後,岳飛被誣告,被下獄。十二月二十九日,因「莫須有」罪名被害,迎著風雪,死在風波亭,時年三十九歲。同時處死的還有岳雲、張憲。
在岳飛的故事裡,朝廷之上,有人為他喊冤。何鑄是秦檜提拔的主審官,在審案中發現了不白之冤,上書為岳飛正名。秦檜不悅,何鑄被撤職;趙士㒟是皇家宗室之後代,他上書力辯岳飛無罪,願以全家百口性命擔保。被秦檜找人彈劾,以「宗室勾結武將圖謀不軌」的罪名,罷官發配到建州,後逝於建州。薛仁甫時為大理少卿,在審案過程中,對万俟卨等的構陷絕不依從,後被罷免;何彥猷和李若朴是大理寺丞,負責具體審理。岳飛案結案之時,岳飛死有餘辜罪已成定論,眾人皆同,只有他二人大聲抗議,後兩人被罷免;韓世忠質問秦檜 「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在岳飛的故事裡,朝廷之下,有人為他訟冤,有人為他埋骨。劉允升,一介草民,無官職,無交情。聽說岳飛被捕後,認為岳飛是被冤枉的。劉允升不識字不讀書,讓同鄉代筆寫下萬言書,按下手印,上書朝廷,秦檜抓之處死。 「布衣劉允升上書訟飛冤,下棘寺以死。」隗順,臨安的一個小獄卒。看到岳飛被冤殺後,屍體就躺在冷冰冰的大獄中,無人問津。隗順不忍看岳飛遺體任人踐踏,冒著生命危險,在深夜躲過守衛,將其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還將岳飛生前曾佩戴的玉環系在遺體腰間,在墳前栽桔樹以標記。史書記載「岳鄂王死,獄卒隗順負其屍,逾城葬於九曲叢祠。」
八百多個寒來暑往匆匆而逝,在中共黨文化的灌輸毒害下,傳統文化中的仁義道德,已經鮮為人知。在黨性教導、利益裹挾下,面對不白之冤,很多人都默默不語,甚至落井下石。
自從一九九年中共非法鎮壓法輪佛法以來,很多中共法官,屈服於中共的淫威,明知道修煉者沒有違法犯罪,還是按照中共的意圖誣判,對修煉者落井下石,使修煉者的處境雪上加霜。在中共的暴政下,司法的公正與獨立消失殆盡,法官的神聖與威嚴蕩然無存。悲劇一直在發生著,修煉者被關進鐵窗牢籠,有的被迫害致死,父母老淚縱橫,孩子孤苦伶仃。而這些法官的結局,也大都悲慘至極。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院審判長張海濤,在二零零二年誣判法輪功學員二十一人,其中,秦月明被非法判十年在佳木斯監獄被迫害致死,付桂春和李長生在監獄被迫害出病態,回家後離世。二零零九年張海濤等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包永勝十一年、張培訓九年、栗崇富八年。就在當天,金山屯上空電光閃爍,驚雷炸響,狂風暴雨,將公安局樓蓋全部掀掉,橫飛馬路,還將牌匾砸壞,玻璃砸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張海濤和別人出去吃飯,坐在車裡正說話時,突然就不說話了,趕緊送醫院,結果心梗猝死在醫院。[1]
江西南昌青雲譜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陳水根,誣判法輪功學員陳向陽十一年,張淑君十年等後,不到一個月,在另一場庭審休庭時,陳水根突然腦幹出血,暴死,終年五十歲;湖南平江縣法院院長唐成基,簽字同意沒收法輪功學員江鮮艷的六萬元存款後,心肌梗塞,倒地猝死,終年四十二歲。甘肅會寧縣法院女法官妥玉英,迫害修煉者後不久,罹患癌症,臨死前向親朋懺悔,認識到是自己對大法作惡才遭此報應。[1]
法官的職責是定紛止爭,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法官以自己的執法行為體現法律的尊嚴與公正。而法官的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用法律手段迫害守法的修煉者,不但褻瀆了法官的神聖,使法律失去尊嚴,使社會道德淪喪,更製造了無數的人間悲劇。
如果當下的法官,能夠了解一些傳統文化仁義禮智信的道德,知曉一些古代法官剛直不阿、 捨命伸冤的故事,可能就不會被中共的謊言毒害,可能就不會對自己的無辜同胞落井下石,製造妻離子散的人間悲劇了。
岳飛的冤獄被害是悲劇,而人性的光輝也閃爍其中。中共的暴政是恐怖,但我們相信,明辨是非,選擇善良,選擇悲憫的法官會越來越多,他們的正義也會制止迫害,也會解體罪惡,也會讓正直勇敢重回華夏大地。
備註
[1]資料來源:明慧網《「有三種人不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