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離婚與因果

清心


【正見網2025年12月27日】

長久以來,我觀察到一種現象,有許多父母在兒女離婚以後,會突然間生要命的大病,有的是癌有的是腦出血癱瘓或者其它的病症。常人對此有常人的解釋,有的說是偶然,有的說是被對方的惡劣行徑給氣病的。我們修煉的人當然知道,一切都沒有偶然的。一開始,我以為是兒女離婚的業力波及了父母,直到我看到這則故事才了悟其中因果。

明代有位秀才叫葛鼎鼐,以才華橫溢而聞名,每次他去學堂的時候,必定要經過一座土地廟。廟中的廟祝(指廟中管理香火事務的人員)一天夢見土地神對他說:「葛狀元經過時,我必定要起立,請你為我修一道屏障來遮擋一下。」廟祝按照土地神的吩咐,正準備動工。這一天又夢見土地神告訴他:「不需要建了,葛生代人寫離婚書,功名已被削盡。」

原來,有位鄉人慾惡意遺棄妻子,卻因不會寫字而請葛鼎鼐代筆。因為替人寫離婚書,上天剝奪了葛鼎鼐的功名。葛鼎鼐聽聞此事後深感悔意,竭盡全力挽回鄉人夫婦的婚姻。最終,他只考中了鄉榜,官職也僅為副使,功名毀於一旦。報應極其迅速。

中國傳統文化認為,夫妻關係是前世因緣的延續,或為報恩、還債等業力所系。若強行勸離,等於干涉他人因果,破壞雙方未盡的業力平衡。葛鼎鼐因代寫休書,功名被削,足見其業力之重。

鑒於此故事,我回想了一下,那些在兒女離婚後生了大病的父母,都是在兒女離婚事宜上起到了籌謀策劃、推波助瀾的人。他(她)們因為對兒女情深,認為子女在這樁婚姻中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想要子女結束這段婚姻,極力的勸孩子離婚,並且積極籌謀,最終達到了目的,也造下大業。

例如,我家一位親戚,因為她兒子喜歡喝酒玩樂,兒媳用強制的手段去管他,有時候把她兒子身上抓的全是血痕,她就急的找律師起訴離婚。我當時也勸她,能不離就不離,畢竟有孩子了,她堅持說,不離婚我兒子不可憐嘛!我當時礙於情面,還給她介紹了一位律師。一開始女方不同意離,起訴兩次才把婚離了。離婚後不久,這位親戚突然就腦出血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了,幾年後去世。

我朋友的妹妹,其丈夫出軌,且不同意離婚,後來娘家全家人為她想辦法出主意,不但離了婚而且男方同意給小孩每月支付很高的生活費。事情過去後不久,朋友的父親中風癱瘓,母親患上了癌症。朋友曾不止一次的問過我,這到底是為甚麼,為甚麼父母會同時生這麼大的病,我當時也很茫然。

還有一件事是多年前聽一位同修講的。多年前,她嫂子家人不知道由於什麼原因(當時講的原因我忘了),攛掇她嫂子和她哥哥離婚,在不斷的吵鬧打罵下,一家人實在受不了,只好妥協了,正準備去辦離婚手續的時候,她嫂子的哥哥突然的被火車撞死了。這一重大變故使一切都歸於平靜,同修家父母按正常親家的禮儀去安慰和弔唁,離婚的事就不了了之了。這麼多年,她的哥嫂在一起生活的很好。(與此類似,前幾天在網上看到同修文章,一個姑娘的老公公極力鼓動兒子和這個姑娘離婚,後來突然這個老公公得了肺癌,要立即手術。離婚的事也不了了之了)其實上述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由此看來,破壞人的婚姻確實是重罪。

傳統文化認為,婚姻乃人生大事並非兒戲,而是「合二姓之好」,上承宗廟祭祀,下續家族血脈的大事。古人敬神畏天,重孝道,所以結婚時要拜天地,讓天地承認;要拜父母,要父母承認。現代人由於受邪黨黨文化思想與無神論的毒害,許多人把婚姻視作兒戲,全無半點神聖可言。有的人,子女在婚姻中受點委屈了,就受不了,恨不得馬上讓孩子離婚。

古語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核心是強調婚姻的神聖和穩定,認為拆散別人家庭的罪過比拆毀十座廟還大。以前聽到這句話的時候,總在想,是不是誇張了呢。拆廟的業報是很大的(文革時候拆廟的人報應很慘烈),拆了十座廟的因果報應比不上破壞別人一個家庭‌,那拆散一個家庭的業報該有多大呀,所以那些有底蘊傳承的家族都是不允許離婚的。有些富家子弟為甚麼一直不想結婚。因為他們結了婚可不是想離就能離的,家族是不允許的,說不定被趕出家門,更別說想著繼承什麼家業了。

我們在常人中修煉,難免會遇到別人淚水漣漣的向我們傾訴婚姻的波折和痛苦,以前我也有過被常人帶動的情緒激動憤憤不平的時候,有一次被別人帶動著竟然說出「這樣的人,你跟他干什麼?」現在看來實在是不對的。因為你不知道其間過去世因果報應,遇到這種惡緣往往是前世,丈夫就是被欺負的,今生來討債而已。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應該用大法的法理去勸別人善良忍讓,而不是鼓動別人去離婚,這樣就是造了業了。這方面一定要注意修口。

師尊在《法輪大法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中說:「離婚呢,我告訴你們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你們今天離婚也好、結婚也好,我都不說什麼,我是從法理上講,但是我告訴你,未來是不允許這些事存在的。是現代社會現狀造成的,我也不能夠強迫你們怎樣去做,但是未來的生命是不允許這樣、不會這樣做的。」

感恩師尊的慈悲救度!祝偉大慈悲的師尊新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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