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內線交易冤案 讓我徹底去掉怕心與安逸心

台灣大法弟子


【正見網2026年01月30日】

一、突遭魔難 檢調單位來家搜索

我任職於一家科技公司,擔任副總經理一職。在去年5月底,一如往常的,在家裡準備要去上班,開始忙碌的工作時,突然妻子同修煉功回來,後面跟著4、5名調查局人員,說我違反證券交易法,涉嫌內線交易,需要進行搜索。

我回想了一下,是不是跟公司在2年前從股票市場下櫃有關呢? 那時我兒子買房,需要一筆為數不少的頭期款,我幫他出了,家裡的現金就所剩無幾,因此我就轉讓一些公司的股票,到兒子帳戶那邊去賣。但那離公司下興櫃還有一段時間,而且在老闆說公司要從股票市場下櫃後,我也都沒有賣股票,因此我認為是誤會了。

二、偵訊至凌晨 身心俱疲

由於我認為是誤會,所以也沒有擔心害怕。調查員在家裡翻箱倒櫃的找他們認為的證物,最後要我的舊手機,還是我主動找出來交給他們。搜查完了,要帶我回調查局問話,車開到一半,又突然說,要到公司搜查,然後就轉往公司。他們似乎有意中途改變目的地,避免我提前通知公司。到公司後,仔細的查了我的電腦及相關辦公資料後,才又前往調查局。

到了調查局,調查官就開始問了很多關於公司的事及我為何要賣股票,我都照實回答。我手機上任何相關的對話也都不放過。然後又拿了一張關於會計師相關的文件問我是否看過? 我說:「從來沒看過。」而那文件的日期,正巧是我賣股票的日期,於是他們高度的懷疑,我是在看了文件後,知道公司要從股票市場下櫃的事,才大量賣出股票的。加上手機一些模稜兩可的對話內容,就想要拼湊出我可能的犯罪事實。

調查局問完話後,讓我簡單吃個便當,又把我載往地檢署繼續問話。檢察官把我當犯人,非常兇悍的問,你為甚麼當天要賣出這麼多的股票? 我回答: 「這些股票本來就是我預計賣出的,當時離農曆過年,剩下沒有幾個交易日,又是股票轉讓申請完成,可以賣股的第一天,我當然會多賣一些啊! 」檢察官一臉不相信的樣子,諭令30萬交保候傳。然後我就像犯人一樣,被拍了照,關進了龍蛇雜處的牢籠裡,等律師完成保釋金繳交手續後,我才被釋放出來。真是作夢也沒想到,一個從未害人、連螞蟻都不忍殺生的修煉人,竟被當作犯人對待,心裡極度震驚。踏出地檢署的時候,已經將近凌晨了。

三、向內找自己 開始精進實修

在台灣,內線交易的刑責是不輕的,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涉犯內線交易罪者,應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換言之,如無任何減刑事由,被告即須入監服刑。因此很多人會選擇自首,繳交罰金,以求換得緩刑。

修煉人遇到的事情都不是偶然的,回家後我就開始向內找,我是否不在法上,被邪惡鑽空子了;還是我還有太多的執著心呢? 想了一下,我內心深處,還是存在著很強的名利心、安逸心及色慾心。雖然每天清晨也都跟老婆同修外出煉功,但怕上班沒精神,所以都是煉到第1套結束後,就先回家補眠,再去上班,因此平日5套功法都沒煉全,下班後也都沒有補上。晚上學法時,也總是犯困,常念錯字,像是在交差一樣。

之前也曾嘗試著煉完五套功法再去上班,結果搞得很累,後來就放棄了。這次我一定要堅持住,去掉這個安逸心。這次因為有了強大的正念,第一天上班就完全沒有困的感覺,反而神采奕奕,從此以後,我就可以完整的煉完功再去上班了。很後悔當初為甚麼只想著安逸心而不能堅持,就如師父在《洪吟二》〈斷〉中提到的,「意不堅 關似山 咋出凡」。

由檢察官的態度跟言行,感覺就是要定我的罪一樣,窮極一切的要找到我的把柄。想到我可能會被誣陷,而這個罪又那麼重,是要被抓進監獄關起來的。想著想著,不由自主的就心生恐懼心,非常的害怕。但在《轉法輪》第六講中提到:「因為你一害怕,就是恐懼心,那不是執著心嗎?你的執著心一出來,不得去你的執著心嗎?越害怕,就越象病似的,非得把你這個心去掉不可,讓你接受這次教訓,從而去掉恐懼心,提高上來」。這時的壓力排山倒海而來,真的不知道要如何去掉這個恐懼心?

四、積極面對 為自己辯護

很明顯的可以感受到,怕心是一種物質存在。在你正念不足或身心狀態不佳時,會慢慢地占據你的空間場,讓你感到非常的難受,心情非常的沮喪。嘗試著各種的方式要去除怕心,師父在《洪吟二》〈怕啥〉中提到,「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所以應該發正念去滅它,但效果並不是很好,總是胡思亂想的。

後來發現,長時間的學法效果更好,在學法的過程中,正念會越來越足,怕心也就跟著變小了。正如我在明慧文章中看到一則心得體會,我們修煉人是必須學好法,並裝著法,發正念時威力才大,才能把爛鬼炸滅! 這剛好與我的實際體會是相同的。大法蘊藏著一股強大的正能量,唯有在學法時,我這顆恐懼不安的心,才能安定下來,讓我能積極的正面對待這場魔難。

與委任律師討論後,他認為檢調單位實在太扯了,即使這個文件我知道,它也不是公司從股票市場下櫃的明確時點,因為老闆後續還在跟券商洽談呢! 我也竭盡所能地找出相關證據,證明我真的不知道這件事。例如,我這次只賣不到我所有股票的三分之一,我若是知道公司要從股票市場下櫃,股票可能變成壁紙,那剩下還約200張,價值好幾百萬的股票,我怎麼可能不賣呢? 我若是知道什麼消息,一定是逃難式的拋售股票,怎麼可能還慢慢地賣呢?

再再的證據都顯示出我是不知情的,所以在送出辯護書狀後,心裡就踏實一些了,認為檢方應該會相信我了吧!

五、人心難測 險遭欺騙

另一位副總因為在國外出差,第一時間沒有被偵訊到,後來收到偵訊的傳票。在她要被偵訊的前幾天,特別過來找我說:「你知道老闆老早就跟我們說了,公司要從股票市場下櫃的事嗎?」我說不可能啊! 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那個副總就繼續說,老闆記憶力非常好,不會記錯的。當時我的心涼了一半,難道是我失去記憶了嗎? 她所說的時間點,是在我賣出股票之前,那樣的話,我不就完蛋了!

當時是周五下班前,來不及找老闆問清楚。於是我度過了很難熬的周末,那個周末,剛好是我生日,我家小孩幫我慶生,去西餐廳吃飯。我只能強顏歡笑,吃著食不知味的高級料理,那種滋味真是難受,因為我不想給家人知道,讓他們擔心。

周一的一大早,我就趕緊去找老闆問清楚。老闆說,不可能的,他們根本就沒跟我們講什麼。於是就把那位副總找過來問,一問之下,那位副總就支支吾吾的改口說: 「喔! 她不清楚,可能是記錯了。」事後才知道,原來她是為了幫自己跟子女脫罪,律師告訴她,要儘量將時間點往前提,這樣對她們有好處。於是她就編織了這個謊言。 若當時老闆被矇騙過去了,我也許就真的完蛋了。

大難來時見真性,常人為了自保,不惜陷害他人,這讓我更深刻體會到修煉人的可貴。

六、再度被偵訊 忐忑不安

那位副總被偵訊完後不久,檢察官又發傳票,要我去地檢署再次偵訊。這時的壓力更大了,真不知道那位副總是否有亂說什麼事情? 這時的我,已經消瘦了6公斤,整個人瘦了一圈。但依舊每天認真的煉功、學法及發正念,並求師父加持弟子,解體舊勢力及邪惡因素,強加在弟子身上的恐懼心及怕心,以及一顆不安定的心,讓它全滅。

偵訊到最後,也許是檢察官查不出我的犯罪事實,就問我是否是偷聽到老闆跟券商的對話。我說我的辦公室與會議室是不同地址,不同出入口,怎麼可能偷聽到什麼呢? 我也將我的不犯罪理由一一說明,我認為應該是很充分才對。結果在偵訊結束前,檢察官語帶恐嚇的說:「看哪個有良心的法官,願意相信你說的鬼話。」言外之意,就是要起訴我。可是我所說的,都是真話啊!

七、差一點放棄堅持

被搜查過的所有人中,就只剩下我不認罪,因為我是被冤枉的。為此,檢察官偵訊了公司的老闆。公司有兩個老闆,一男、一女。男老闆被偵訊過程中,檢察官一直追問他,什麼時間點跟我講公司從股票市場下櫃的事,男老闆只答了,在消息明確的時間點跟我說的,但就是不講一個明確的時間點,其實是有個明確時間在的,男老闆講出來對我是有利的,這也是事實,但可能基於保護自己的關係,他卻不講。

因為檢察官對我還是高度懷疑,但卻苦於無明確證據。公司的女老闆也因此被找去偵訊了。這次女老闆有將明確的時間講出來了,但後來卻說,因為被訊問的過程太緊張了,調查員就用了很多假設跟誘導的推論,問她是否同意這樣的講法? 其實是對我不利的,但女老闆卻說同意他們的推論,而且還簽名了。當我聽到時,差點暈倒,身經百戰的女老闆,面對調查員的逼問,還是緊張到被騙了。

這時兩位老闆找我談,認為我還是隨便找個理由認罪一下比較好,只是賠個錢,至少還有機會換緩刑,不用被關。女老闆說:「他們在偵訊時,掌握了全面的資訊,而且經驗豐富,像是個博士等級;而我們只是像個毫無經驗的小學生,是會被玩弄的。」男老闆說:「他們都到你家搜查了,不起訴你的話,面子掛不住,且檢察官的心念,就是要起訴你,很難改變的。」

我似乎被說服了,趕緊找委任律師談。律師認為,我不起訴的機會應該很高,若我真的認罪的話,除了1百多萬的刑事賠償外,還可能面臨投保中心的民事賠償,金額高達幾千萬或上億。看樣子,我是沒有退路了,怎麼可能賠上億呢! 唯一的選擇就是堅持到底了。事後回想起來,我還是沒過關,差一點在巨大的壓力下,沒做到真。師父說: 「考驗面前見真性」(《精進要旨二》〈見真性〉),真的是只有在面臨嚴峻的考驗時,才能看你修得如何?

八、含冤得雪 雨過天晴

訊問完畢後,接下來就是等待著檢察官的宣判。有時會想到不好的方面去,我被關押了,這時就趕緊發正念滅除;有時就想著,是否我在前輩子,對檢察官或法官做了不好的事,所以我要被關,要償還業債。但正法時期,有很多救人的事要做,怎麼能被關押呢! 於是我就發正念:「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肩負著助師救度眾生的重任,即使在修煉中有漏、有人心,我也會在大法中歸正。舊勢力不配對我進行任何的干擾、迫害與考驗。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其它的安排,我一概不承認也不接受。其它的安排都是對大法的犯罪,全部解體,全部消滅!」

等待宣判的日子是很難熬的,一般四個月左右會有結果,但我這個案子,卻遲遲沒有任何訊息。有時在想,若一直沒有訊息,也許也是個好事吧! 但心中總是有塊大石頭存在。在《轉法輪》第九講中提到:「大家知道,達到羅漢那個層次,遇到什麼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常人中的一切事情根本就不放在心上,總是樂呵呵的,吃多大虧也樂呵呵的不在乎。真能做到,你已經達到羅漢初級果位了。」我離羅漢的層次還差遠去了,只有更加努力,去各種執著心,才能向更高的層次邁進。

約莫過了九個月,一天中午我家老二打電話給我,說看到了地檢署的公告,我是以不起訴處分結案的。原來在這個案件開始後不久,我家老二,每天都會花時間去搜尋地檢署公告,看我的案件是否有消息了。他已經這樣默默地進行了好幾個月了,所以他是在第一時間通知我的,連委任律師都不知道消息呢!

得知這個消息後,一塊石頭是放下了,心中並沒有任何喜悅的感覺,反而是很平靜的。回想這場魔難,真的是用來讓我提升的。師父在新經文《驚醒》中講到:「大法弟子有神在保護,出現問題,那不是神的警告嗎? 為甚麼不警醒? 真出大問題了那不是神的責罰嗎?」所以魔難來時,除了否定魔難外,最重要的是要檢視自己的修煉狀態,是否還有不足的地方該要提升了。

九、後記

我家老大是律師,他的老闆就是證券交易法的權威,所以辯護書狀是我跟他的老闆討論出來的,由我家老大執筆撰寫的。老大的女朋友也是律師,那時剛好離職準備換工作,所以我被調查官偵訊時,她剛好有空,在第一時間就過來陪偵到凌晨。一切都是那麼的湊巧,這是師父精心安排的。

在第二次被檢察官偵訊時,妻子同修、小姨子同修,都一直在幫我發正念。讓整個過程都很順利,委任律師也說我答辯的很好,真的很感謝。同修及同事也都很關心我,提供一些意見給我。而我家老二,默默的關注地檢署公告好幾個月,也讓我很感動。

魔難來時總是那麼的突然,過程非常的艱辛,但結束也就是在那一瞬間就結束了。期間的苦楚、人心險惡與人情冷暖,都是要讓你提升的。我要用最謙卑的心,感謝所發生的一切事以及所有的人。師父會藉由各種情境來考驗你,看你是否能做到真、善、忍。對於那位副總,我並沒有恨,反而是不計前嫌的提醒她要注意,後續也許會面臨民事求償,這部分她是不知道的。

這場魔難讓我真正明白:所有考驗都是師父的慈悲安排,只有精進實修、堅定正念,才能走正自己的路。慈悲偉大的師尊,依照弟子的各種情況及業力,給每位弟子,安排了屬於自己的修煉路,也都一直在看護弟子以及替弟子承受著很大的業力。如《轉法輪》第四講中提到: 「這都是你自己的難,我們為了提高你的心性而利用了它,都能讓你過的去。只要你提高心性,就能過的去,就怕你自己不想過,想過就能過的去。」所以當我們遇到魔難時,一定要更加精進的去突破它,才不會辜負了師尊的用心安排與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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