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對北京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的追查通告



【正見網2004年12月03日】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4年11月30日對對北京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發出追查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北京女子監獄位於大興縣天堂河,於1999年10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 2003年12月16日大規模擴建,至今仍關押近兩百名法輪功學員,集中關押於8分監區和10分監區,各有40-50人。該監獄對不放棄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普遍採取不讓睡覺、強制超時超量勞動等非法手段,利用在每天收工後大家身心疲勞時,強制進行所謂的“集體幫教”、強迫洗腦,加重學員精神上的迫害。據知情人舉報,北京女子監獄長期非法採用酷刑折磨,手段殘忍,致使至少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董翠芳,女,河北省石家莊人,北京順義區婦幼保健醫院醫生。於2001年底被綁架,關押在北京順義區看守所。2002年被順義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2003年3月11日轉至北京女子監獄三分監區。入監當日,原三分監區監區長田鳳清就要求董翠芳寫所謂的認罪悔過書,被董翠芳拒絕。田鳳清為急於得到上級獎勵,指揮習學蕙等幹警儘快完成轉化“成果”。 三名女幹警把董翠芳推入密室,逼她放棄修煉,被董翠芳拒絕。於是三名女幹警開始對她動用酷刑折磨,於3月19日下午5點24分被虐殺致死,年僅28歲。事發後,董翠芳的母親連夜趕到北京女子監獄,見到董翠芳的身上留有大片大片的淤血塊,上身右肩胛骨與肌肉脫離。向女子監獄要求屍檢報告,監獄出示一張複印件搪塞。家屬要求監獄給予賠償,監獄始終不予答覆。

公開揭發監獄警察迫害後的被報復

2004年5月20日,北京女子監獄舉辦歌詠比賽,袁琳、龔瑞平等法輪功學員在集體場合中,公開向監獄長舉報十分監區隊長非法打罵體罰等事實,袁琳隨即被捂住嘴拖出大廳。當時龔瑞平也站起來證實十分監區將她腿打傷至今沒有恢復正常的事實。事後監獄不但不解決獄警非法體罰的問題,反而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據知情人舉報,上面下達了新的指令,要求北京女子監獄提高所謂的“轉化率”,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加強監控和洗腦等精神迫害。規定這些學員每天幹完非法勞動以後,強制參與各種洗腦會議、談話、“學習”等等,被強行灌輸污衊法輪功的言論,使她們的身心遭到嚴重的摧殘。

近期下達新一輪的迫害

2004年11月,北京女子監獄目前對法輪功學員又開始新一輪迫害。由監獄長李瑞華與副監獄長周英直接下令,對三、四、七、八、十監區下達任務,勒令要在兩月內對大法弟子強行轉化。目前有多名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女子監獄遭受連續幾天幾夜不讓睡覺、強制罰站、強制勞動16小時以上等殘酷折磨。

本組織根據“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的追查原則,對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負有主要責任、犯有嚴重罪行的人員進行追查,下列人員作為第一批被追查對像:

強衛(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已對其於2004年2月17日發出追查通告)、朱建華(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局長)、劉煜(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政委):強衛在2002年1月1日視察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時,要求監獄加大迫害力度,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轉化。北京市監獄管理局以記功、核發獎金、招待旅遊等手段獎賞監獄人員,鼓勵監獄警察不擇手段逼迫學員放棄修煉,間接造成女子監獄發生的迫害致死案例及惡性迫害事件,朱建華與劉煜等對此應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朱光華(北京監管局反邪教處副處長)原北京市清河前進監獄九分監獄中隊長,因積極參與鎮壓法輪功學員, 升調至北京監管局反邪教處。最近,他多次到清河前進監獄和北京女子監獄,下達轉化令。給監獄管理人員施加壓力推行對法輪功強制洗腦。

高建國(北京監管局副局長),採用三個監獄(男監、女監、未成年管教所)互相攀比競爭的刺激,將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轉送到其它監獄,以達到強制洗腦的目的。

李瑞華(監獄長)、周英(副監獄長)對北京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案例及非法迫害手段負有管理責任。近期向各監區下達任務,勒令在兩月內對大法弟子強行轉化。

田鳳清(原十分監區監區長)為追求“轉化率”及記功獎金,指揮該區獄警以體罰打罵的方式強迫法輪功學員洗腦轉化。指揮習學蕙等幹警迫害法輪功學員董翠芳,是董翠芳迫害致死案例的直接責任人。

黃清華(八分監區監區長)原北京市少管所分監區長,2001年度因轉化原法輪功學員滕春燕,獲北京市監獄管理局的獎賞, 現任北京市女子監獄八分監區監區長,該監區主要關押法輪功學員。

鑒於此,“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將強衛、朱建華、劉煜、朱光華、高建國、李瑞華、周英、田鳳清、黃清華、習學蕙等列為重點追查對像進行立案追查,並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並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及配偶和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人等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絡、電信監控,請您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對於因受蒙蔽或脅迫而曾經參與迫害的人員, 如果證實已經悔過且已停止迫害,並積極主動配合本組織的追查行動, 有立功表現者, 本組織將酌情考慮免於對其進一步的追查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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