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26年05月04日】
給某派出所所長的一封信
某所長,您好!
您來我們這個鄉很長時間了,雖然我們還沒有見過面,但是所裡從上到下的警察,直至老百姓對您的口碑我是有所耳聞,因此對您深感敬佩!
今天給您寫這封信,是想告訴您法輪功真相,對於您這麼好的所長,我不說出真相,對您不負責任,也對不起您。
談到法輪功不知您了解多少?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他以真善忍為修煉準則,一九九二年傳出之後,使上億的人道德回升,身心受益,對社會和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現在他已經洪傳世界一百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江澤民一夥小人的妒忌,它們對廣大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慘無人道的迫害,致使無數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被迫害致死,被送進監獄,很多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即使這樣,法輪功學員仍然頂著壓力向民眾講述著真相,證明法輪功是最正的,最好的,最善的,被無端打壓是錯誤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分別規定了公民的政治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二十多年裡,公檢法部門根本沒有遵循法律辦案,他們往往覺得聽從權利的指揮比服從法律更能得到實惠和利益。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不是簡簡單單的政治運動,這場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最殘酷的泯滅人性的迫害是對所有中國人的迫害,是對人類道德的破壞,是把中國人和真善忍對立起來。在道德層面上是針對每個生命良知的拷問,在更高層上是在擺放每個生命的位置。人間的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對法輪功實施迫害的人員,必將追責到底。所有那些落馬的高官表面上是貪腐,真正的罪惡是利用手中的權利迫害了法輪功,天理不容。他們的落馬是上天對他們的懲罰,是報應!其實他們才是真正受迫害的人。
最近公安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關於警察在執行公務時的新規定,但是並沒有廢除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上級明顯違法的命令,自己承擔責任。
現在公安部的這些「警察新規」和那些法律法規明顯矛盾和對立,一旦基層警察的行為激起巨大民憤而無法收場時,那上面的政策制定者就會拋出被利用過的人,把執行者當替罪羊,用那些法律法規處理你。「平民憤」是最容易的事,那些執行上級命令,服從權利指揮的基層警察,他們在執行命令時是最容易損害別人的合法權利,最容易違法犯罪的,所以最容易成為替罪羊。
其實警察的天職是懲治犯罪,保護善良,不是鎮壓善良的民眾。目前社會上貪腐嚴重,民怨積深,土地征遷導致群體事件增多,而這些新規特權的出台必將引發更多的警民衝突,加劇社會動盪。這些新規從表面上來看,對警察是有利的,有保護性的,看似有好處,實際上會使基層警察處於警民尖銳對立的風口浪尖,導致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大。
在執行上面的任務時,您一定要理智清醒,沒有紅頭文件,電話口頭傳達的命令,一定要三思,不要執行,因為那些都是不符合法律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按真善忍做好人,如果世人都這樣,社會就穩定了,道德就會回升,您這所長也不用操心了,沒有麻煩事了,多好!切記:保護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問題上不參與迫害,槍口抬高一厘米,不給中共當替罪羊,您會功德無量,有德才會發財,功德是無價之寶。
提前祝您工作順利,步步高升!祝上天給您及家人帶來更大的福報!
真心為您好的人
這封信是一個大法弟子給當地派出所所長寫的,這個所長接到信之後,在他任期從來沒有迫害過當地的大法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