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娛樂新聞攝影的體會

曄蔚


【正見網2005年08月21日】

我投入公益電視相關的義工活動的動機是有感於現今社會道德下滑迅速、傳統文化逐漸消失、人們已經不知道什麼是真正對的?真正好的?美的?那麼媒體作為社會的公器在這方面不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也感受到媒體對世人起的巨大的帶動作用,便決定投入媒體工作,希望能透過媒體告訴人們什麼是真正的文化,提升人們的道德。

就在電視台開始製作關於演藝界的節目後,我開始支持拍攝一些台灣演藝界的新聞。沒想到自此也在心理開始產生一些矛盾的念頭:演藝界?不是最亂的嗎?許多藝人們的生活不是亂七八糟的嗎?有許多沒有基本功底的藝人,大吼大叫的就在表演,穿著、行為、言語不都是在帶著時下許多年輕人在敗壞嗎?如果我們只做「正」的節目、只展現「正」的媒體還需要去拍攝這些嗎?

記得有一次去拍一場演唱會,打從內心深處真是起了巨大的矛盾。看著台上的藝人穿著、髮型變異,跳著嬉哈的舞蹈,大吼大叫的,完全沒有人的高雅動作時,心裡真的很難過。難過的不是台上的藝人如何,而是台下竟有2、3萬人跟隨著台上的人吼著跳著。這些人是怎麼了?現在的人真是可悲。拍攝完了,特別交代剪輯的同修,那一段變異的演出千萬不要用在新聞上。但過了幾天,上網站看到了這則演場會的報導節目,還選用了那一段畫面時,心裡真是難以接受。為什麼會這樣呢?於是找了共同參與電視節目的夥伴交流電視台的報導標準是什麼?什麼樣的藝人才值得報導呢?夥伴告訴我:「只要那位藝人沒有反對真善忍、沒有替邪黨說話,都可以報導,至於藝人的私生活先不管那麼多。」這跟自己投入媒體的初衷真的有蠻大的差異。這個公益媒體不是要帶給人們美的正的感受嗎?

透過這件事,自己才開始向內找,是不是自己的基點有什麼不對?後來發現原來自己還是用常人的喜惡之心在參與媒體工作,並帶著強烈的想改變人們現今文化的願望,單純希望透過媒體傳遞給人們真正的文化,卻沒有真正站在正法弟子參與正法的角度去做。

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是講真象、救度眾生。當我們在正法時期參與媒體時,更應該把講真象救度眾生擺在第一位,藉由媒體工作中與眾生接觸的便利條件,讓有緣的眾生都能得救,只不過其方式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的形式去運作。而且現在的人們對娛樂的標準就是那樣的層次,一般人喜歡的明星、喜歡看的表演就是那樣的水平,如果總是用修煉法輪大法後所提升的純淨標準去定位節目內容,那根本難以讓一般常人所接受,更不能一下子就吸引觀眾觀看這樣的頻道,最後這個媒體就起不到救度眾生的目地了。

當我一想後,很多事情與因緣關係就清楚了。一個明星背後有多少的歌迷呢?一個國際巨星在全球又有多少影迷在全球關注他的一舉一動?現在演藝界幾乎與每個常人的生活息息相關了,透過我們媒體的報導,人們就會認識到我們,那在他看我們頻道的同時,就有機會看到更多的真象,也就有機會被救度。這些明星們在歷史上也一定曾經決定要在正法時期扮演這樣的角色,帶動許多的常人,儘管他們表面還不清楚,但透過媒體就有機會跟他們進一步的接觸,不但讓他們了解真象,也幫助他們在正法時期起到救度眾生的正面的作用,間接讓他們完成歷史使命。

另外,由於現在太多的常人媒體都有中共資金介入的現象,使得邪黨有機會對媒體內部人員散布很多錯誤的訊息。當我們在採訪新聞的過程中,也有機會接觸其它的媒體,當他們反應說:喔!「新唐人」不是法輪功的電視台嗎?他的背後是不是有很多的資金資助?而此時的交談就可以去除邪黨帶給他們的錯誤訊息,使他們了解到「新唐人」的成功來自於背後眾多的義工自願性的服務,也使他們明白修煉法輪大法的純正。

參與媒體的同修們經常在討論:娛樂相關的節目到底要不要做呢?我們既沒有其它媒體的豐富經驗?而且大家在生活上幾乎都不接觸這方面的新聞了,該怎麼做呢?如果幫一些行為不好的藝人宣傳了,是不是起了負面的作用?自己也時常會猶豫該不該把時間投入這兒呢?但是在聽到一些對節目的反饋後,這些讓我搖擺不定的想法都放下了。反饋表示:這個娛樂節目是收視率很高的節目,在網絡上的點擊率是最高的。有觀眾表示:是因為看到這個節目才開始認識「新唐人電視台」,也感覺到「新唐人」處理新聞的方式跟其它電視台很不一樣。

由於參與這個媒體的義工們都是法輪大法修煉人,修煉後的提升很自然就表現在工作上。因此同樣的一則社會消息,我們就能將其好的、善的、真正有內涵的內容呈現給觀眾。從反饋中看得出來,其實觀眾會喜歡這樣的報導。可惜現在社會上眾多的媒體為了求業績、為了收視率都故意把節目扭曲得帶有很刺激人感官特質了,而觀眾們只能被動的去接受這些變異的報導。在娛樂圈這個領域裡,如果有法輪大法修煉人辦的媒體進入,那必定是一股清流,會慢慢的改變這個領域的環境。相反的,如果都沒有純正心態的人願意去從事或參與,那麼這一領域就只能一直敗壞下去。而且現在娛樂圈已經跟常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有了這個欄目的節目,很自然的可以與許多廠商或企業從廣告與贊助的角度接觸。不只明星的演出,從許多的商品、企業、時尚界,都會找明星代言的角度來看,作為全球的媒體,怎能忽視這一環呢?這些不都是與眾生的接觸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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