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1月26日】
據大紀元1月26日報導,24日,李祥春在舊金山中領館前,向媒體和公眾講述他在中國監獄裡遭到的虐待,包括:遭到毆打、洗腦、折磨性灌食及強制奴役勞工等。
李祥春說,「沒有想到中共會對一個美國公民往死裡整。因為這些迫害,美領事館每個月要與我聯繫兩次,親自探監或電話聯繫,不讓迫害發展到更惡劣的地步。」「感謝美國政府、各界朋友和媒體,這三年,我能支持下來,是因有你們的關注和支持。」
圖為李祥春在接受媒體採訪
警察非法拘捕、非法判刑
李祥春表示,他於2003年1月22日去中國大陸看望親人。在飛機剛抵達廣州白雲機場,中共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明,就把他綁架到千裡之外的揚州;隨後中共也沒有說明任何理由,把他非法監禁在南京監獄。三個月後,中共以「準備破壞廣播器材」的罪名,判他三年徒刑。
李祥春表示,三年中,他被非法關押在南京監獄,與一些經濟犯、殺人犯關在一起。他不僅遭到肉體的折磨,還遭受到精神上的迫害。中共剝奪了他的所有基本權利,沒收了他的所有法輪功功書籍,和他寫給外界的信件;並一直不許他與身在美國的未婚妻符泳青及朋友通話。李祥春說:「中共用種種手段迫害我,其目的是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但我從未放棄過。」
絕食四天才爭取部份手稿交給美領事
李祥春說,在遭非法判刑後,他曾自寫上訴書,提出上訴,但遭到中共拒絕。中共並試圖斷絕他與外界的聯繫,沒收了他欲傳給美領館和未婚妻的95頁手稿,其中包括上訴書、及描述他在獄中所遭受身心迫害的文件。為此,他不得不進行絕食,提出抗議。
李祥春繼續說,在他絕食的第四天,中共害怕搞出人命,因他是美國公民,才把他的部分手稿交給美領事;但卻繼續扣押13頁描述他所受迫害的部份,以下部分是被扣押的手稿內容:
1.嚴重侵犯本人信仰自由的權利:
(1)在本人被非法抓捕後開始的一段時間裡,一直用種種手段企圖使本人放棄修煉法輪功,並在2/10--12這三天裡強迫本人觀看誣衊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錄相。
(2)搶奪並沒收本人攜帶的《轉法輪》。本人多次索要未果。美國領事送來的書同樣被扣留。
2.侵害本人的身體健康:
阻止及限制本人煉功,儘管本人一再向他們說明煉功對維持本人的健康極其重要。
3.體罰、毆打及折磨:
(1)、1/22/03在廣州白雲機場被毆打。
(2)、在1/22/03被抓後,在本人絕食的情況下,連續三天三夜不讓睡覺,多人輪番進攻。
(3)、自1/22/03 7:15PM,在本人絕食的情況下,超過72小時的手銬折磨。其中很多時候是,雙手反銬,無法動彈。尤其是1/27/03 8:00PM至12:00PM,自上海浦東至揚州,雙手反銬並故意將手銬嵌到肉中,極疼痛。1/24晚用手銬強行從背後往上提,極疼痛。手腕傷疤至今猶存。
(4)、揚州看守所,3/27 8:20AM - 4/21 2:30PM,連續130小時手銬。時值天氣炎熱,身上冬衣發臭無法更換。仍需連續趕寫上訴書三份長達69頁。
(5)、南京監獄,5/12/03下午被毆打,強行剃髮。單手銬於鐵床上約4小時。5/13/03上午被強行穿囚衣,雙手反銬約5小時。
李祥春在記者會上演示了他遭手銬的情形,及展示了因此造成的、至今仍未恢復的、對身體的傷害。
絕食九天才爭取全部手稿轉交
李祥春指出,自他被非法關押後,中共官方一直聲稱李得到良好的人道待遇。直至他絕食,以生命為代價,把95頁手稿中傳出後,才揭示出事實與中共所說大相逕庭。
李祥春說,中共把所有手稿交給美領事,是在他絕食的第九天。在絕食期間,獄警對他進行折磨性灌食,就是把塑料管從鼻孔插入胃中,「中間過程痛苦之極。灌食後它們把塑料管留在我的鼻孔裡長達32小時。」
李祥春說,在獄中,中共警察還指使和縱容犯人毒打他。獄方為了逼迫他寫「自我反省」的報告,以罰坐來懲罰他。這樣的罰坐是全天或是每天4至6個小時,頭一動不許動,長達43至48天;罰坐期間還被強迫觀看由中央電視台製作、誣衊法輪功的節目。因遭受嚴重摺磨,致使他出現呼吸急促,心臟出了毛病。美國駐京大使館及上海領事館均向中方提出抗議。
李祥春表示,他現在自由了,但還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仍然遭受著嚴酷的迫害;他呼籲國際社會繼續關注。談到將來打算,他表示,遭受三年的迫害,身體和精神都需要一段時間來恢復;不過他會計劃自己的生活,同時讓更多人了解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