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19付90



【正見網1999年01月01日】

95年秋天的一個上午,我和家人逛自選商場時,買了一大桶清水馬蹄抱回來。起蓋後一看,當時愣住了,原來裡面裝的不是清水馬蹄而是鮮竹筍。我心想:不是我要占這個便宜,是他工作失誤,該我得的。我隨口告訴我妹妹說:「就這樣吧,蓋已經起開了,也沒法給人家退回去了,就吃了算了。」但事情過去了,我心裡總不平靜,仿佛干錯了什麼事似的。一天晚上,我在燈下學習《轉法輪》一書時,突然意識到對清水馬蹄一事的處理是輕率的。不負責任的。售貨員為什麼能將標籤貼錯呢?而貼錯商標的這桶為什麼又單單讓我拿到呢?偶然發生的事是偶然的嗎?要知道,一斤清水馬蹄1元多,一斤鮮竹筍5元多,鮮竹筍比清水馬蹄貴多了,一桶是六斤裝,我等於只花了19元卻買了90多元的東西。這是占公家的便宜,不能幹。想到這,我騎車又去了這個商店。在購貨的地方找到了正在上貨的營業員和他們的領班負責人,將詳情做了說明。由於包裝桶已經開封,無法退回再賣,我要求補齊差價。他們感慨地說:「你幫我們找到了工作上的失誤,已經很感謝了,這錢就別補了!」我說:「應該補,不光我這樣,我們整個法輪功弟子都會這樣做的。」在我執意要求下,他們同意了我的意見 但竹筍的售價尚未標出,我們去業務組查詢,由於管進貨的人出差未回來,誰也定不了這個價,我只好跟他們約定,過幾天再來。幾天後我又來到這個商店,售價仍然沒有標出,我想了想當即決定,按估算的市價補款,多少就是它了,心意到了就得啦。在徵得他們同意後,他們領我到收款台補交了竹筍差價。臨走時,業務經理握著我的手一再表示感謝,我說,我只是做了一個煉功人應該做的事。事後我到付食點購物,無意中看到,我估算的價格與一般市場價相吻合,心裡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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