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正負責人與一般學員的關係

台灣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6年07月23日】

有一位同修說的一句話讓我記憶猶新,她說:「每當我要和他人交流的時候,我總要先找找自己的不足。」同樣的,每當我要寫一篇文章的時候,我總要先向內找,我是站在自己的基點還是站在法的基點寫下來。基點擺正後,寫下來的文章才能與讀者達成共鳴。以下想談一談,給擔任負責人與一般學員的同修一點建議。

一次,我與一位卸下負責人職務的同修交流,他對卸下負責人的職務做一名普通學員感到耿耿於懷。我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與他交流:「如果我們想當官就到常人中去當好了,不需要到大法中來。」

確實有許多擔任負責人的同修沒有把基點擺正,以為在大法中取得了一個頭銜就像是當了官一般,講話的語氣、做事情的架勢都不一般。負責人也是修煉學員中的一員,應該把自己擺在學員之中,不應該把自己擺在學員之上。如果把自己抬高了,學員真的會認為你心性有問題。

有一次,我們參加一個大法活動,某地區的一位負責同修告訴隊員:「我們每個人都是負責人。」看到一位學員雄糾糾、氣昂昂的跟我們說這一句話的時候,我心裡感覺到這位負責的同修把自己擺在學員之中,所以帶隊帶的真好。

《轉法輪》中有一段話:「咱們講個故事:《封神演義》中的申公豹,看姜子牙又老又沒本事,可元始天尊讓姜子牙封神。」看一個人是看他的心性高低,不是看他的能力有多強。

負責人做協調的事務,許多同修要具體執行講真相的第一線任務。不是每個人都得做一樣的事情。嚴格說起來,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修煉負責,誰也沒有比誰強,更談不上誰是將、誰是卒。

另外,一般的學員也要能夠理解負責人,因為他們也是修煉中的一員,做事情難免有錯,不能說負責有漏就盯著人家的錯不放。交流、交心很重要,不要怕交心會浪費時間,在交心的過程中彼此都會有提升。

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得向內找,有的時候別人已經幫我們指出自己的問題了,自己還不悟,還在向外求,那麼將導致自己一直停留在某一個層次的認識,無法提升上來。「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

我的認識是:負責人與一般學員的關係不是長官與部屬的關係,應該是互相合作的關係。

個人所在層次的一點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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