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7月26日】
7月25日,華府「人權協會」主任暨律師泰瑞瑪什代表所有在中國監獄及拘留所中,在非自願情況下,被強行活摘器官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美國麻塞諸塞州的檢察處正式遞交刑事起訴狀,要求對涉嫌強制活體摘取被中共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陳忠華和朱同玉進行調查。
據大紀元7月26日報導,被告陳忠華系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器官移植研究院長,朱同玉系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器官移植中心研究室主任,兩家醫院的醫生皆承認為病人移植的活體器官來源於活的法輪功學員(有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電話錄音為證)。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最近所發布的首批追查通告,被告陳忠華所主持的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是中國衛生部的重點實驗室,該醫院僅2005年2月份所施行的腎臟移植手術就達1,000例以上。
刑事告訴狀指出,陳忠華和朱同玉所任職的兩家醫院活體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為直接違反了聯合國反酷刑公約(UN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美國法律規定美國法院有權對進入美國境內的施行酷刑的罪犯進行檢控和懲罰,而不受其國籍和受害人的國籍限制。
除正式的刑事告訴狀外,「人權協會」還對50名參加此次世界人體器官移植大會的中國醫生髮出了書面警告信,警告這些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人員將要為其罪行負刑事和民事責任。
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 和前加拿大國會議員、外交部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7月6日在他們的獨立調查報告《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中寫道,「根據公開的報告(中國)在2000年至2005年這6年間進行的41,500個器官移植無法解釋其供體源自何處,……,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器官的指控回答了這個疑問」。 「自從1999年以來,已把大量但具體數字不詳的法輪功良心犯處死。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幾乎同時都被強行摘取,然後被高價出售。」中共內部一位老軍醫披露,真實的器官摘取數量是公開公布數量的3-4倍以上,即至少124,500個。
根據《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宣言》、《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關於防止,反對和懲罰交易人體公約》等國際公約,「追查國際」正在匯集所有掌握的證據和事實,依法提交給國際法庭、司法機構與人權組織,依照案例法,「追查國際」將通過國際上一切可能的渠道尋求對每一個涉案人的起訴和法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