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6年08月07日】
修煉初期,經常有色關考驗。我認識到色和欲對修煉人來說真的是一個大關。
修煉後,我發現自己的很多慾望都減少了,包括夫妻生活的慾望。 「你沒有動念,你也不會動這種念,他也想不起來。」(《轉法輪》)因為忙於大法的事,對於「夫妻生活」我也很少動念,我的丈夫幾乎也是不動念的,好長的時間根本就沒有想到這些事。所以,基本上我們的「夫妻生活」關係是非常和諧的。
偶爾被電視、報章雜誌這些色情的畫面煽動,他也會起心動念。這時候,我不會不理他。因為他是常人,他有這樣的慾望並沒有錯。「夫妻生活」對常人來說就是天經地義的。我不會拒絕我丈夫的要求,我會和他配合的很好。因此,他也不會認為我煉法輪功後行為怪異。我覺的這也是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會修煉的狀態。但我們自己得嚴格要求自己。
曾經看到一位同修寫的文章,她人為的想避免和常人丈夫過「夫妻生活」,甚至如果丈夫還要的話,她要離婚。我覺的這樣的做法,太走極端了。法中也沒告訴我們要這麼做。另一半不動念,是因為我們純正慈悲的場給制約住了。而不是藉由外力強制的斷絕「夫妻生活」,這麼做就是在走極端。邪惡也會用這個理由鑽空子。
「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極端,理智的、清醒的去做,那是大法弟子的威德。誰能夠在常人社會這種形式的修煉中保持穩定的狀態,那就是真正的在這個修煉形式中做的最好。如果誰在這個形式中有了一種超越這個形式、不符合這種形式的表現,那可能就是做的不夠好。既然大法弟子修煉就是這樣一種形式,這個形式能夠造就大法弟子,這個形式能夠成就將來的巨大果位,離開這個形式,或者是不符合這個形式,對你的修煉都會造成障礙,其實那都是執著造成的。」 (《美國首都法會講法》)
曾經有一位公安幹警問我:「你們煉法輪功的,在常人社會的七情六慾中如何修呀?」我回答他:「如果把一個在深山老林修煉的修道者帶到常人社會中,他會不會起心動念?」幹警說:「應該會。」我說:「答案不就在這兒嗎?我們就是要在這個常人的大染缸中超脫出來,在這裡才修的最紮實呢。」他沉默了一下,表示認同我的看法。
我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就是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會狀態。將來我們的修煉形式還要留給後人,誰也不要走極端。你想要達到什麼狀態,只要按照法去做,就能逐漸達到。強為不是修煉,無求而自得。
個人所在層次的一點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