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哪裡都可以講真相

台灣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6年08月18日】

台灣陸委會主委吳釗燮在接受日本「產經新聞」專訪時透露,如果一切順利,今年年底就可以全面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包括被歸為第一類的大陸本地居民。我理解這是天象變化下自然出現的,也就是說正法進程到了這一步了。透過這個方式可以讓眾多尚不明真相的中國人了解真相,也希望讓台灣的大法弟子從藍綠情結中跳脫出來,救度眾生,實踐自己的史前誓約。

那麼台灣的大法弟子如何做好師父的要求呢?本文僅就常人干擾一事提出自己的看法,不妥之處還望各位同修慈悲指正。據我所知,目前台灣包括金門各個大法景點都或多或少存在著一些干擾,警察三番兩次前來干涉,什麼不准放展版、發資料,不准掛橫幅,有些景點是可以,但也是諸多規定,和香港各個景點比起來,實在差的太遠。

中國國家旅遊局局長某某某於去年10月28日率領訪問團抵台那次,當地的派出所警察就要求我們,他們來的那天,我們不要有任何作為,橫幅、展版、發資料希望一概全免。我為了這事詢問過派出所的警察,他們搬出法條給我看,說我們違反了哪一條哪一條法規,譬如說哪些地方按規定不准放任何東西等等。還說他們平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嚴格按照規定限制我們,現在這事若不配合他們,他們難保以後會對我們怎麼樣。我當時雖然講了真相,但是關於法規那部份,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所以效果不是很理想,雖然他們到後來態度有好轉,但還是希望我們不要為難他們,說這是上級的指示。

事後我去信他所說的上級,他們也回了信,當然信的信息是正面的。不過,我一直在思索法規那部分,我為什麼無法突破呢?有些同修甚至認為我們應該守法,不是說我們在哪裡都要做一個好人嗎?不守法怎麼可以呢?有次去香港跟一同修提起此事,她說《轉法輪》書上不是說:「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煉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為一個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是呀!我們做的是常人的事嗎?既然不是,能受制於常人的法律嗎?即使在世間,救人的救護車、消防車是不是可以無視紅燈過馬路?更何況我們救的是無量眾生呀!對於常人,我們或許無法告訴他們太高的法理,無法讓他們明白救度無量眾生的內涵,但是中共迫害學員,他們都知道,迫害的嚴重程度,我們應該讓他們清楚,最起碼讓他們知道我們是在救人,而這個救援工作有多麼緊迫,他們有了這個認知之後,我們以救護車、消防車為例說明我們為何無法完全按照法規做,相信他們能夠認同我們的做法。

重要的是大法弟子對這個問題要有正確的認識,如果連我們自己都意見分歧、做事膽膽突突,正念不足、心中不穩,常人能有正念嗎?還能期盼常人支持我們嗎?寫到這,我想起紐約曼哈頓,記的我一開始去曼哈頓時,我們可以到地鐵站裡面派發資料,曾幾何時,變成不能進到裡面,只能在地鐵口派發,到後來,又變成可以進去派發了。記得當時同修告訴我,其他人士都被限制不能進去派發,只有我們可以,因為警察知道我們是在救人,這是人權問題。我聽了好感動,明白真相的常人一定有正念的,一定會支持我們的。

只要我們在做的過程中,注意禮節,不妨礙交通,凡事多考慮別人,不要造成別人的不便,大法弟子哪裡都可以講真相。

層次有限,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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