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同修「撿錢」的一點淺悟

大法弟子


【正見網2009年06月24日】

最近,周圍出現兩起同修撿錢不知該如何處理的事。前些日子,網上也登了一篇有關這方面體悟的文章。多數同修認為「撿錢」應該交到資料點。對此,我談一點個人的淺見。

似乎許多人都遇到過「撿錢」這樣的事,對於該撿不該撿?撿後是自己花還是送出去?許多人都是在琢磨這個「事」怎樣做才對?我覺得,大法弟子修到今天都應該對法理有一個成熟的體現。在遇到形形色色的「人間」事情時,心要自然同化在法上。想想法中是怎麼說的。看看自己的「基點」是在法上還是在「人」上。我記得師父講過許多這方面的法,當一件事情不知道該怎麼做時,你想想一個菩薩、一個佛會怎麼做?正念一出就知道該怎麼做。那麼,一個神會去撿「人間」的錢麼?他會對「人」的東西感興趣麼?他的基點和境界根本不在人這。那麼,我們為甚麼在撿到錢時心裡會不自覺的產生出一種「喜悅」或「興奮」?這裡面除了骨子裡「利」的心沒去乾淨外,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在撿錢的背後有一個「私」(我撿到的,我的運氣、我送給失主、我送給資料點……)。而這種「私」有時不容易察覺到,這種觀念的物質有時藏的很深。「『誰欺負了你,你找他老師,找他家長』,『看到錢你要撿』,就這樣教育他。」(《轉法輪》)常人撿錢為己有,同修撿錢大多數是送出去。其實,其間的心性距離我看並不比常人高多少。常人撿錢之後那種高興勁的「私」只不過是在我們身上有了另外一種表現。可是這種送到資料點的錢究竟是誰送的呢?肯定不是失主的心願。如果我們把自己當成一個「神在人中」的大法徒,心平靜而祥和,視萬物而不驚,真正像師父在《道中》講的「視而不見――不迷不惑」,真的具備這種境界的時候,那麼見到錢時不會去動「撿」的念。修煉人連自己的利益心都得乾淨的放下,怎麼還能去撿別人的錢呢?

其實,說簡單了就一句話:不管看到了錢或什麼東西,不是自己的不要撿。不要有那種「有為」之心。即便是送給了資料點,也不是你的「威德」,而且,這錢多少顯的有點「不乾淨」。如果給資料點送錢,那就純純淨淨的拿自己的錢去送。大法弟子今天做什麼都要給未來留下來。所以我們的心和行為一定要純正。師父在《轉法輪》「失與得」一節中告訴我們,「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 法理和人的理是反的,從這一點上看,我們在不斷改變人的觀念的同時,境界應該有一個大的提高。而不是在「撿」與「不撿」的這些小處繞來繞去。

一點淺見,不當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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