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09年07月24日】
宇宙正法只有這一次。我們隨師下走,來到人間得法修煉、助師正法,機緣也只有這一次,一旦錯失,無論是對個體生命的未來而言還是在整個宇宙的漫長歷史當中,都不可能再有機會,是不可彌補的。這是從大的方面來講,其實就小處和細節來看,道理也是一樣的,損失一旦產生,彌補是不可能的。當我偶爾早晨沒有按時起床煉功或者耽誤了整點發正念,心裡不免有懊惱之感,向內找問題的根源,告誡自己以後要儘量避免這種事情。但是我從來沒有安慰自己可以找時間彌補一下,因為我確信沒有彌補的機會。如果總想著彌補,好像是有點自欺欺人的味道,給自己的不精進找藉口。
可能有同修不大認同我的看法。我覺的道理其實很簡單:宇宙歷史中任何一個時間點或者一段時期都是獨一無二的,一旦消逝,永遠不會再現,接踵而來的是另外的時間點或者時期。在一定時間所要做的事情錯過了,失去的時間已經找不回來了,要想「彌補」就只能占用別的時間,而這別的時間本來是應該用來做另外一件事情的,卻被用來回補之前沒做的事情了,那這另外一件事因而也就錯過了,所以就會因為「彌補」舊的損失而又造成新的損失。就拿清晨煉功來說。如果耽誤了,有人大概覺的可以在白天或者什麼時候找時間補上。但是不妨想想看,要是晨煉沒有錯過,也就不用找時間所謂「彌補」了,那在其它時間就可以做別的,學法或者講真相,現在卻因為要補晨煉而給衝掉了。那這個新的損失怎麼彌補?況且,其他時間煉功已經不是最佳時刻了,從整體和個體兩方面來看跟集體煉功的效果都不可同日而語,那又怎麼能稱的上是「彌補」呢?全球同一時間發正念也是一樣,效果跟其它時間迥然不同,「但是哪,全球大法弟子統一在一個時間裡發正念,那個力量是不可限量的。」(《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所以同樣不存在完全彌補的可行性。
這是從動態角度上來看。事實上從靜態角度分析,道理也並沒有多大差別。舉一個很小的例子。有一次做真相資料的時候因為疏忽把正面的內容在反面又打了一遍,這樣正反兩面的內容就一樣了,當然也就沒法當真相資料來用了。有八、九張A4紙成了這個樣子,有點心疼,卻也只能報廢。雖說幾分鐘以後就可以從新列印出來了,但損失卻已經造成了,紙張、水墨,這些損失是彌補不了的。這件事情小的有點不起眼,但是我一直清楚記得手裡拿著那些紙張那一刻的心情,列印的滿滿當當卻只能報廢,沒有機會發揮作用,又不能留作他用,感到很是無奈,唯一能做的就是提醒自己以後要謹慎,避免類似的損失。可見,嚴格的說,完全意義上的彌補根本就是不可能存在的。
舊勢力為了給我們施加邪惡的「考驗」,不擇手段,不計龐大生命群體被淘汰的厄運,它們造成的巨大損失永遠無法彌補,因為那些被它們毀掉的生命將會永久消失,不可能在新宇宙中再現。而在我們這一邊,救度某一個人的機緣往往只有一次。如果由於怕心或者其它方面人的觀念而錯失告訴對方真相的機會,那就極有可能造成大損失,不是那麼容易補救的。雖然這個人或許會在別的同修那裡得到真相,但是在這裡沒有得救,那就是一個遺憾,證明在救人這一方面做的還不夠好。所以把握好每一個救人的機會很重要。
有的同修在邪惡的壓力面前向舊勢力妥協,甚至不止一次,這會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陰影和遺憾的。其實沒有願意那樣做的,只是在正念不足人心較重的情況下難以「支撐」造成的。我覺的需要加強正念,千萬不要安慰自己說寫了什麼「保證」以後再從大法網站上發個作廢聲明就行了,因而放鬆對自己的要求。這就帶有僥倖和投機的心理了,是個更大的漏。嚴正聲明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可隨便對待。
師尊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中講過:「不要給你們證實法中走過的路、樹立你威德的這段時期留下任何污點和遺憾,那是永遠不可能抹掉的。」但同時又講道:「當然了,修煉也好、證實法也好、正念清除這場迫害也好,事情還沒有結束。沒有結束之前對那些做的不好的就是機會。」後來師尊又在《二零零三年美中法會講法》中講:「既然沒做好,那就得抓緊時間彌補自己做的不好的損失吧。」
我想師父是在讓我們明白大法修煉的嚴肅性,同時又鼓勵我們精進,要我們以後做的更好。其實我們也只能是以後做的更好,別無選擇,不能因為損失「永遠不可能抹掉」而有任何懈怠。修煉者都或多或少的有人心在,一點不足也沒有是不可能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在按照法理對自己要求更嚴格的前提下做的越來越好。師尊最後是要對我們全面衡量的,我們不會因為曾經有過遺憾甚至污點而得不到肯定,而只有在威德遠遠大於不足的情況下,我們也才配得上那麼大的果位和榮耀。
很久以前就想寫這篇稿子,而且願望越來越明顯,主要是因為我發現自己由於人的執著和觀念或者把握不好不同事情之間的時間平衡而造成的各種各樣的損失太多了,耽誤了學法,錯過了煉功、發正念的時間,這些偶爾還會發生,有時候則會錯失救人的機會。這些看起來瑣碎平常,其實累積起來就不是小事了,在另外空間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眾生而言都是大損失,而且我更加清楚的看到這些都是無法彌補的,唯一的選擇就是從現在起做的更好。
師尊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明確講過:「不管最後怎麼面對正法、面對自己,做不好真的是有責任哪。」看過之後,心情沉重。不能讓自己將來面對太大的無法彌補的責任,因為那意味著有很多生命會由於我們的過錯而永遠失去他們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