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見網2010年06月01日】
師父在經文《路》中說,「目前大法弟子正處在正法時期,舊勢力的表現構成了對大法弟子最根本最嚴厲的考驗,行與不行,是對大法與每個大法弟子能否對自己負責的實踐,能不能在破除邪惡中走出來證實大法成了生與死的見證,成了能否圓滿正法弟子的驗證,也成了人與神的區別。」回顧自己這些年中在修煉中、尤其是家庭關中走過的彎路,對這段法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與妻子結婚已有十年。在最初相識的那段時間裡,她就想家裡的事情她說了算。因為自己生性隨和、再加上修煉中想著要放下名利,所以自己除了修煉這一點不可動搖以外,別的方面並沒有堅持。這一點在當初沒意識到什麼,但隨後幾年的講真相與證實法的活動中就漸漸的體現出來了。比如自己要參加洪法活動與講真相的活動時,她以花時間與花錢為理由阻擋。雖然由於自己的堅持參加了一些活動,但由於未達到預期的效果而遺憾。
等到有了孩子、她的父母來探親之後,問題就變的突出起來了。岳父母看重的是家庭利益,認為一個人把自己的家照顧好就行了,干別的就是不務正業。由於意見分歧,再加上自己修煉的不足與講真相方式的欠妥,所以造成很多矛盾。幾個月後,他們把孩子帶回國了,所以問題就暫時放起來了。儘管妻子不怎麼支持,但因為孩子不在身邊,所以還可以參加一些大法活動。
大約在一年多以前,岳父母再次來探親,將孩子帶過來了,而且他們在這邊也住下來了。頭幾天,還相對客氣一點,但不久後矛盾就變得尖銳起來,新帳舊帳一起算,不用說周末參加講真相活動,就連每周一次的小組學法與自己每天等孩子睡後的學法、煉功都干擾。一開始想忍著,但無濟於事;於是給他們講道理,他們也不聽;與他們爭吵,結果他們越吵越來勁。後來由於自己的堅持,參加小組學法與自己的學法、煉功畢竟堅持了下來。但當地的洪法與講真相活動幾乎無法參加。
由於想著過去的緣分,由於想著是自己過去造下的業力,由於考慮到他們的被救度,所以自己儘量避免與家人的衝突,類似於百依百順。比如,每天下班後孩子都是我帶,一直到睡覺,夜裡每隔一段時間看被子蓋好了沒有,天亮後起床等等。本以為這樣子可以得到他們的認可,從而對大法有好感,但漸漸發現,自已這種一點原則沒有的做法讓他們更甚。這裡僅舉冼衣服為例,這個小區裡因為市容,沒有人在外邊晾衣服,何況本來每家也是用冼衣機與烘乾機。可是岳父母不僅要讓我每天手冼孩子的衣服、妻子的衣服,而且冼完要用竹竿晾在外邊。因為每天要照顧孩子、打掃房子、幫種菜地、有時做飯等,幾乎沒時間洗自己的衣服,所以有一段時間他們要求我每次在孩子睡了之後、再起來冼自己的衣服(後來這種做法因為影響他們的休息而停止了)。除此之外,怎麼冼衣服,他們也有很多要求,稍不如意就會被指責。比如有的衣服用肥皂、有的用洗滌液,有的只用清水;有的冼完馬上就要晾,有的要等一會。有一次孩子換下來一件衣服,我沒有冼,他們開始嘮叨:怎麼衣服放著不去冼?另外有一次,我將孩子換下來的一件衣服冼了,他們又抱怨:只有一件衣服有什麼好冼的,這麼浪費水……
與此同時,妻子對我的多方面要求並沒有放鬆。我與她談這些事情,她說她的父母就這樣。想著自己的善心還不夠,於是儘量消除對他們的負面想法,甚至想著把他們當做自己的父母看待,但仍無濟於事。後來因為忍受不了這幾重壓力,沒有出路而又不想正面衝突,於是有次矛盾之後,出去住了兩天旅館,回來後他們更是變本加厲,而且住旅館本身也成了我逃避家庭責任、自己出去逍遙的罪狀……
知道家人這樣做有其背後的因素、而且受黨文化影響,因此想發正念鏟除,但效果不佳。每天等孩子睡後,往往自己也睡著了,醒來後已經是過了半夜發正念的時間。夜裡學法效果有時尚可,但煉功與發正念常常是一打坐就睡著了,有時凌晨的發正念也睡過去了。時間長了,甚至自己在工作單位也打不起精神來。知道這些狀態不對,自己曾經思考過、試著從法中找答案,也問過同修,但一直沒有突破。同修也是各抒己見,有的說要堅持原則,有的說要更善,有的說方式不對,有的說別人家也這樣,等等。
最近通過更多的學法、更多的與同修交流,而且經歷的一些事情,漸漸明白了一些眉目。有同修說:你不了解常人的想法,常人就是為了自身的利益;而你這種一味的退讓也解決不了問題,因為他們不會用你的角度去看問題,反而認為你這種百依百順是裝出來的、別有企圖;法中也講過正常社會中男人與女人在家庭中的正確關係;對老人是要尊敬和照顧,但不合適的地方不可一味遷就,有個客隨主變的說法;再說你這樣做,孩子沒機會得法,也毀掉了。反覆考慮了許多,並與妻子交涉了多次,最後我向她提出:我會照顧好這個家,讓每個人健康、平安,而且我也能做到這一點;老人在家務上可幫可不幫,也可提建議,但不能強制我的做事方法;孩子我要教他煉功和參加大法活動;周末要參加半天或一天的大法活動,不能用時間或在財務上卡我。
妻子大有意見,說是岳父母不同意,她要離婚等。我說離婚不是我想要的,但如果你堅持,我也沒辦法;我只是想將這種畸形的關係恢復到正常的社會狀態,而且我在自己信仰上花的時間也並不比別人休息、健身及娛樂的時間多;你與父母都有了足夠的時間了解法輪功,但孩子還沒有,這對孩子不公平;法輪功講真善忍,與傳統文化是一致的,有助於孩子身心健康;即使是離婚,我也會有一定的監護權,至少在那段時間裡,我可以教孩子煉功,比現在什麼都沒法做要強……
考慮之後,妻子在一些方面有了放鬆,但有的地方還不同意;岳父母也在思考,他們的態度也在變化。事情還在發展過程中,我也在問自己:你這種做法對嗎?後來發現,這種不與人爭執,平和的講明自己的看法是有好處的,可以避免激起對方的負面因素。別人有意見可以提,自己不會有負面想法也會儘量聽,但做決定還是要從大局出發;當明知不對,出於情面而讓步時,雖一時可能解決問題,但會留下後患,以後更難解決。
後來得知,許多同修當有不修煉的家人時,都有類似情況。如有位女同修,母女都修煉,她丈夫及家人則認為家中事情都要女人做,因此後來同修的丈夫幾乎什麼都不做,連門口鏟雪這種份內的事情都不做。從這些不難看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況,可是當影響到到證實法時,就是干擾,拖下去自己沒有時間精力做該做的事情,離大法弟子的標準越來越遠而不知……只有當照著法去做,一時可能會有難度,但每一步都是踏實的,不久就能看出路來;善待他人、而且可以照顧對方的想法,但做事還是要照大法弟子應有的方式;否則當做事的出發點、方式,與效果完全符合常人的想法時,自己也就是一個常人,何談證實法與救度眾生?師父說,「沒有大法弟子的善就不是修煉人,大法弟子不能證實法就不是大法弟子。」(《法輪大法 精進要旨二》)自己往往重視了前半句、忽視了後半句。帶著很強的執著與觀念,想去證實法也達到不了證實法的效果。
不久前有一次去商場推廣神韻時,閒下來除了發正念,心裡還在想這事:這些年來,事情為甚麼會到今天這個樣子呢?望著來往的人流,一個個言談舉止不同,不禁意識到:這個社會中每個人想法都不同,當自己的做法能夠被社會的主體,比如說一半以上、或四分之三以上的人,認可時,就不會差太遠,繼續下去就能救度這個社會的主體;反之,當過多的精力去適應一少部分人、置其餘而不顧時,則是捨本逐末,路越來越窄。
前兩天去商場推廣神韻時,又在想著這個問題。看著川流不息的人群,想著他們各自代表的眾生,不禁想起師父《轉法輪》中的話,「我告訴你,那法輪比你生命都值錢,他是一種高級生命,不能隨隨便便就毀壞他。」由此想到,師父給了我們這麼多,眾生又對我們有如此大的期望。自己證實法與救度眾生的責任,其實是超過自己生命的。這樣看來,如果還僅僅以個人提高、以照顧家人情緒來阻礙,造成的損失不可估量。就像是戰場上,正邪相逢,自己卻以磨礪兵器為理由退縮;或工廠車間生產線忙碌,自己卻以維護設備為由而怠工。自己的所為與應盡的責任,差距何等之大。
走出人的執著與觀念,走出來證實法,海闊天空。
自己的一段路,記下來與同修交流。希望同修們都能走好、少走彎路,做到無悔無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