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江案」在正法中起到救度眾生的更大作用

章翠英


【正見網2010年07月25日】

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我於2000年去中國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中共邪黨非法監禁、酷刑折磨了8個月。從那黑監獄出來後,在同修們的幫助下,我先後去了西班牙、阿根廷等十幾個國家起訴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邪黨惡首江鬼等元兇。2004年9月15日是江鬼任職的最後一天,我們向澳洲紐省高等法庭遞送訴狀,狀告江鬼和中共邪黨「610辦公室」。 我們只想用法律手段來講清真相,喚醒中國民眾,救度世人。當天法庭受理了我的起訴。接著我們向澳洲中英文媒體開了新聞發布會,十幾家中英文媒體紛紛報導了「訴江案」新聞。《澳洲新報》、《星島日報》幾家親共中文媒體及英文媒體都在頭版刊登了「法輪功學員起訴江鬼」、「江鬼在澳洲成了第一被告」等特大新聞。

自從2004年9月15日立案到2010年6月28日的法庭最後一次的獨立終審,風風雨雨,經歷了近6年的坎坷與魔煉,許多各階層世人明白了真相。

一、悉尼紐省高等法院門前證實法的修煉場的建立

據2004年11月15日《澳洲人報》披露:「自《訴江案》立案以來,中共外派官員曾多次親自前往坎培拉的外交貿易部,上下施壓,通過經濟、外交等各種途徑給澳洲政府施壓,企圖取消本案」。2007年4月7日,澳洲外交部長屈從中共的壓力,濫用特權簽發了豁免被告中共官員的「證書」。理由是被指控侵犯民權的是中共官員和國家機關享有豁免權。於是我們悉尼大法弟子幾個老年同修開始了在高院門前打橫幅抗議。因為我們澳洲學員很多人起初對本案重視不夠,正念之場沒有形成整體,被邪魔鑽了空子,因而澳洲律政部長介入本案行政干預法庭。2008年11月14日,法庭在律政部長干預下判決江鬼等被告初審法庭豁免。

接到此判決後,我們當即告訴代理律師A先生說:我不服判決,要求上訴。當時A律師很沮喪,他對我們說:這個案子沒辦法再打下去了。他表示最近也很忙的,可能再也不能給我們提供什麼幫助了。當時我們的心情很沉重。因為立案以來已經有兩位律師放棄了對我們的幫助。怎麼辦?我們靜心學法。師父在零七年《美國首都講法》中明示道:「正法中無論怎麼驚險,結果是必然的,所以我對這個不太注重,因為它是必然成的。我最珍惜的是過程。」我們通過學法交流,悟到不把希望寄托在常人律師身上,要向內找,一方面是我們執著追求案情結果的人心障礙;另方面我們講真相的深度和廣度沒達到正法要求,整體配合也不到位。對修煉者,證實法,救度眾生的決心是不能動搖的。我們要繼續用法律尋求正義,用我們大法弟子修出的大善大忍之心窒息邪惡,廣泛救度眾生。於是,我們就在紐省高院門前拉起了「法輪大法」、「法辦江鬼『610辦』、羅幹」等多幅橫幅;擺放江鬼迫害法輪功的「酷刑展版」, 派發《九評》;派發介紹法輪大法美好的真相資料;派發給澳洲議員、律師及民眾的徵簽信;勸「三退」等,呼籲世人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敦促澳州政府停止簽發豁免被告的「證書」等。我們不去執著結果,我們把「訴江」的過程作為正法修煉和救度眾生的過程,因此,一個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的正念修煉場所在高院門前開創出來了。

二、法院門前救眾生

師父在2006年《曼哈頓講法》中明示我們:「那麼個人的修煉就只是作為一個大法弟子的必備基礎了,助師與救度眾生、證實法才是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的真正目地,才能兌現史前的誓約。」我們在高院門前,我們一年四季,風雨無阻,一方面我們展示大法的神聖與美好,讓律師、法官等上流社會以及過往民眾聽到大法音樂的神聖旋律,接觸到大法弟子的慈悲與友善;另方面,我們向過往各界民眾講真相,正念救度有緣人。三年多,有許多眾生被救度。還留下了無數的感人故事。有的人為我們送來高檔麵包,許多人為我們去教堂祈禱,祝我們勝利。非常多的人表示要義務幫助我們。例如2009年9月的一個下午,一位中年男律師走到我們身邊坐下來說:你們在這裡堅持很長時間了,我很同情你們,願意免費幫助你們。但我又不是人權律師,我可以找我朋友幫助你們。有的是美國來的律師也表示願意幫助我們。有一次,一位國際人權律師了解真相後表示要來幫助我們,有位從聯合國來辦事的律師表示給法院打電話幫助我們。還有許多人要為我們捐款……

有一次,一位工黨議員來我們這裡了解真相後對我們說:堅持下去,會有希望的。有一天,從悉尼律師樓裡走來兩位年輕律師看了真相資料後對我們說:堅持下去,法庭會改變主意的。在高院的工作人員有很多來我們這裡了解真相的,他們有的對我們說:你們堅持下去,一定會勝利的。還有的對我們說:你們在這裡講真相,很了不起,現在法庭已經在重視你們的案子了。還有一次,一位中年白領人士過來我們這裡了解真相後說:「我看了你們的真相資料,你們很了不起,我要把你們的徵簽表發給我四十個同事徵簽,祝你們成功……

在高院門前,我們發了十幾萬份真相資料,收到一萬多份徵簽支持信,為過往華人勸退了(退出邪黨組織)不少,還有十幾位在這裡得法修煉的。墨爾本來的一位女士在我們這裡學了三天動功,帶走一套大法書《轉法輪》、《大圓滿法》和五套功法音樂光碟等。

三、堅持上訴,替天行道

由江鬼一手挑起的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已有11年了。師尊在《向世間轉輪》中法定:「那個世上的人中敗類,當然更是妒嫉的心血沖頭、一意孤行,正好與共產邪靈相合,不但與大法為敵,而且在迫害中極盡了迫害所能,迫害死與傷殘了眾多走在神路上的、歷史久遠就定下的大法徒,幾千萬人被用各種方式迫害,一億人的正信被鎮壓。這萬古大罪,這惡貫滿穹宇的大罪,使眾大穹一切神都震怒了!」我們悟到都應由邪惡總代表的人中敗類江鬼及幾個元兇承擔。我們必須堅持上訴,替天行道。我們「訴江案」講真相小組同修每天堅守在高院前高密度發正念,正念解體另外空間干擾法庭和律師的各種邪魔爛鬼黑手,解體澳洲政府對江鬼的一切豁免,請求師父幫助開啟我方律師的智慧。我們找機會進一步給律師講真相。2009年7月的一天,我們約見到代理律師A,他問我們為什麼還要堅持打下去?當時我們回答他說:我們覺得正義沒得到伸張,法律是伸張正義的,給罪犯豁免權等於是承認這場迫害,支持中共迫害法輪功繼續下去。我們認為酷刑是錯誤的。這個案子應該有辦法打下去。他當時若有所思,答應我們說,他同他的一個朋友大律師B商量一下, 可能他有好的辦法。

2009年10月28日,法院上訴庭例行聆訊「訴江案」後,A律師顯得很樂觀,對案件的進展充滿信心,在法庭外與我們交談了二十分鐘說,我們現在在做的是, 叫我們的法庭不照傳統案例法去判, 不去參照那些很有威望的法庭和大律師以前的做法。如果成功的話, 就是在開創一個先例, 一個澳洲前所未有的案例。理由很簡單: 酷刑是錯的! (Torture is wrong!) 並告訴我們再請兩位律師做助手。

2009年12月17日,「訴江案」在高等法院上訴庭再次開庭。法庭在聆訊中宣布:受理原告反對澳州政府干預「訴江案」的上訴,並決定將上訴的合法性和上訴本身的審理合在一起同時進行。聆訊結束後,A律師充滿信心的對我們說「他們(指法庭)已經承認這是一個非常真實和重要的案子,他們對這點表述的絕對清楚,法庭希望「『訴江案』走下去。」 A律師接著說:「我們的立場是不應該允許酷刑成為豁免法的一部分,這是關鍵的一點」。A律師態度轉變和案情的突破,再一次見證了 「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的神奇展現。A律師和B律師的創新提案正是大法弟子的正念加持,是師尊為幫他們開啟智慧的展現。

四、大法弟子在「訴江」過程中整體昇華

在高院門前講真相小組長期堅守的同修大多數是60―80多歲的老年同修,家住得遠,絕大多數不會英語,數年如一日,踏踏實實每天做三件事,正念十足的清理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因素,學法―發正念―煉功―發資料和徵簽,掛橫幅。經常面對中領館特務拍照騷擾。大家以苦為樂,無怨無悔。郭同修85歲了,三年多的時間從沒缺席,每天背著資料來,扛橫幅,擺展版,發資料,動作利索,走路生風,滿頭白髮也漸漸變黑了。有人對他說:「你做事就像年輕人。」她笑眯眯的說:「師父給的。」她雖然沒進過校門,可他每天都能讀《轉法輪》和新經文。家住藍山附近的劉同修每天早上5點出發,坐汽車又轉火車單程在路上要2個多小時,她每天先在景點講真相幾個小時,十一點以後堅持來高院發正念,大家問她累不累,她樂哈哈的說:「不累。修煉人累點苦點是好事。」她家和她在的景點講真相的休息椅子上開過許多優曇婆羅花。有一次,有位開天目的同修看到我們幾個老年同修在那發正念時,驚奇的告訴大家:她(他)們全身都是閃金光。在高院門前幾年的正法修煉中,大家都得到了心靈的淨化,在法理上大大的提高上來了。

2010年6月28日是法庭將對「訴江案」作終審開庭的日子。我們在悉尼大學法會通知同修,一位剛從大陸闖出來的同修,發現大部分學員不大重視,有些冷漠,心情沉重的說:我們在大陸對「訴江案」非常重視的,一直在堅持發正念支持,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

從師父的講法中我們知道:我們的個人觀念都要放一放,純正的思想力量很大,真能把澳洲大法弟子的正念形成整體,澳洲的形勢早就變了,我們知道師父一直在等待這一天。全澳同修參加了討論,有的在學法會上交流的,有的在網上交流的,全球「訴江」協調人也一次次與佛學會和中西方學員不斷交流。從法理上提高了對「訴江案」的認識。大家都認識到放下觀念,無條件配合。圍繞「訴江案」的最後判決,決不能給江XX和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元兇豁免權。

6月28日墨爾本80多位同修,二輛大巴士,開了十幾個小時一大早趕到法庭,昆士蘭十幾位學員代表坐飛機趕到法庭,悉尼學員也請假來到法庭。全澳學員聚集高院門前大橫幅下,近距離發正念,「解體對訴江案一切干擾,解體澳州政府對江鬼的一切豁免,判江XX罪行成立」。法庭內也有七、八十學員聆聽,發正念。法庭內也特別重視訴江案,這是歷史上最大的案子。三位最大的法官同時出庭,中間一位是上訴法庭最大的主審法官長(President of court of Appeal),左邊是首席法官(Chief Justice),右邊是大英國協的首席法官(Chief Judge at Common Low).全天我方原告律師團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有四位坐陣。B律師和C律師是澳洲很有名望的大律師。他們準備了一個三層架子的推車,五、六本幾百頁厚厚的法律條文,加上五大本幾千頁的訴狀。C律師口若懸河用國際法、美國的法律、英國的法律和澳洲的法律說明了酷刑是犯罪的,罪犯是絕對不能給予豁免,如果給罪犯豁免,就是認可迫害的繼續,所以,以前的判決都是不對的。並認為從法律上講澳州政府的干涉是不對的。澳州政府是第三者參與。給江XX豁免是錯誤的……

於是法官問政府律師你們是第三者嗎?他們只得承認。並且承認酷刑是錯誤的。

全天共歷經五小時,我方律師一下講了四個多小時,對方律師只講了幾十分鐘,我方律師接著又講。因為四點多了,法官最後宣布:讓我方律師10天內提交書面補充材料,並給予對方政府律師七天的時間作出書面答覆。

當天有開天目的同修看見法庭上都是小天使,師父法身坐在法庭正中,還不斷給法官和工作人員清理……這一天,是我們全澳乃至全球大法弟子整體配合的一天,也是大法弟子在「訴江」過程中整體昇華的一天。

6月29日師尊發表:

 

感慨
風雨十年蓮滿庭
橙黃紫綠九霄明
金剛百鍊清純現
真念化開滿天晴
法徒慈悲世間行
善念救人除邪靈
一路正念神在世
滿載而歸眾神迎

6年的「訴江」坎坷路,煉就了我們越來越成熟的正法徒,我們把「訴江案」作為救度眾生的項目。我們真念化開,澳洲形勢的變化會越來越好……

(2010年華盛頓DC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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