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裁決的啟示

唐恩


【正見網2010年08月18日】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就紐約法拉盛的十裡香菜館(the Lucky Joy restaurant)歧視並拒絕法輪功學員在其餐館內用餐的指控,美國司法部在網站上公布裁決:被告十裡香菜館須接受獨立監測並承擔費用,以確保其不再有歧視行為。該餐館所有人員更須接受民權法第二章非歧視條款的培訓,在餐館門口張貼印有反歧視字樣的告示,並向美國政府提交一份證明被告遵守該裁決書的證據報告。

歧視法輪功 觸犯法律

該案被告餐館於二零零八年先後三次把身穿法輪功字樣T恤衫的法輪功修煉者拒之門外,涉及十人,其中包括一名八歲女孩。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美國紐約州人權委員會曾發出意見裁決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這家「違反人權法律」的中餐館停止在公共場所的歧視行為,並向曾被其趕出門外的法輪功學員各賠償七千美元。該店還被要求在店內顯眼的位置張貼「歧視真的造成傷害」(DISCRIMINATION REALLY HURTS)等字樣的通告,並在工作環境中建立反歧視培訓及程序。

這家因歧視法輪功而遭罰的餐館,兩年來因這件不光彩的醜事早已聲名狼藉,備受民眾指責與唾棄。對於那些追隨中共而仇視法輪功的愚昧之徒而言,近日美國司法部的裁決仍具有振聾啟產的警示作用。在講究禮儀、注重人權的西方社會,因歧視法輪功而遭罰的「不文明舉動」已多次讓華人蒙羞,筆者聯想到兩則類似案例:

一.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八日,針對加拿大渥太華法輪功學員黃代明控告渥太華中國老年會(Ottawa Senior Chinese Culture Association)歧視和詆毀法輪功學員一案,安大略省人權法庭做出裁決:原告法輪功學員黃代明女士和安省人權委員會勝訴;被告渥太華中國老年會、渥太華老年會前主席郭慎、前秘書徐楓因宗教歧視違犯有關安省人權法規而敗訴。法庭還下令:被告賠償黃代明女士傷害費用總計一萬八千加幣。

二.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澳大利亞維省民事及行政法庭(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做出判決,要求墨爾本市政廳在十四天內通過當地三家主要中文報紙向維省法輪大法協會公開道歉,並且支付勝方律師的費用。維省法輪大法協會於二零零三年初被批准參加蒙巴節遊行,但就在遊行前一個月,當法輪功學員完成遊行彩排並通過了藝術審核時,以華裔市長蘇震西為首的墨爾本市政廳突然拒絕其參加遊行。當地媒體評論說,北京的長臂已經伸到了墨爾本。

聽信中共謊言 付出沉重代價

其實,拒絕法輪功學員用餐的中餐館和近年多次在法拉盛街頭攻擊法輪功學員的那些華人,都是中共謊言洗腦下的犧牲品。利用謊言宣傳,製造和挑起仇恨是中共一貫的手段,它以此陰謀來挑起群眾之間的鬥爭。如果盲目聽信和跟從中共的謊言,就會做出損人害己的事情。他們不知自己觸犯法律,要付出沉重的代價,而在道義上這些人更是助紂為虐,「十裡香菜館」就是彼等的借鏡。

法輪功是修煉團體,是遵循「真、善、忍」而修心向善的一群好人,卻在中共傾全國之力的污朽與構陷下,屢屢成為海內外華人仇恨的對像。在中共鋪天蓋地的謊言中,少數歐美人士也受其蠱惑而推波助流,如前述加、澳兩案。

明白真相者 敬重法輪功

公道自在人心。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多年來世界各地的法輪功學員鍥而不捨的向世人講述著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真相,啟發人們的善念良知。許多明白真相的人對法輪功的態度從同情、理解,逐漸轉為認同、支持。

據明慧網報導,希臘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至二十日舉辦了一系列反迫害講真相活動。該活動得到了希臘警察的支持,他們對待法輪功學員非常友好,高興的接受了學員的傳單。在中領館前時,警察還給學員們買了瓶裝水,並在活動結束後,主動要求用車把學員們送到汽車站。

在海外的法輪功學員活動中,這樣的場景並不罕見。許多遊行活動全程由警車開道,各十字路口有警察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也保障學員的合法請願權益,觀眾為法輪功鼓掌加油,過往車輛也鳴笛致意。在台灣屏東的講真相活動中,警察眼看法輪功學員為了讓中國大陸的遊客關注迫害,在艷陽下長時間拉著橫幅,敬佩之餘,警察舉手向法輪功學員們敬禮致意。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日,法輪功學員組成的天國樂團參加了加拿大卡爾加裡舉辦的盛大遊行。加拿大移民暨多元文化部部長傑森.肯尼(Jason Kenney)及多位政府官員到現場祝賀。肯尼在演說中表示,感謝法輪大法學會和天國樂團給加拿大的貢獻,並表示加拿大將繼續保護法輪功學員,使他們免受迫害。

xx黨員或參與迫害法輪功者 難以移民美國

更值得海外華人警惕的,還有一事。二零零九年四月一位美國賓州的華人安(Ann)女士在費城移民局接受申請綠卡身份的面試時,移民官員向她提出以下兩個問題:一,你有沒有加入中共;二,你是否參與過迫害法輪功。據悉,這是美國政府官員第一次直接就迫害法輪功問題向申請移民的中國人詢問,並把是否參與迫害法輪功作為衡量、批准申請的標準。

安女士當時反問移民官員,為什麼問她這兩個問題。官員回答說,這兩個問題就是針對來自中國大陸的民眾,因為中共迫害法輪功屬於群體滅絕(genocide)罪,如同當年納粹迫害猶太人一樣。其實美國政府的政策非常明確,官員們必需遵照實施。只是,費城該移民官將這個問題具體化了,因為現在發生在中國最大的種族滅絕罪,就是殘酷迫害法輪功。迫害法輪功者不能移民美國,表示西方國家已認清法輪功受迫害的事實。

早日清醒 給自己留退路

中共迫害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法輪大法和這一善良的群體已經十一年,在這場迫害中,受害的不僅僅是那些堅定的修煉者。那些聽信了邪黨的宣傳、不聽不看真相的人,包括移居海外的千千萬萬炎黃子孫,他們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前述諸多案例應該讓曾受中共蠱惑的人們警醒,所有附和中共者,都沒有好下場,古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了卻得自己承擔苦果,那些短視近利的取巧之輩,給自己留條退路方為正辦。

在這十一年中,儘管受到如此殘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一直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反迫害,只為喚醒世人了解真相。古人云:「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十裡香菜館」歧視案應該讓那些仍舊盲從中共的華人清醒過來,不再為虎作倀與助惡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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